let 命令
ES6 新增了let
命令,用来声明变量。它的用法类似于var
,但是所声明的变量,只在let
命令所在的代码块内有效。
上面代码在代码块之中,分别用let
和var
声明了两个变量。然后在代码块之外调用这两个变量,结果let
声明的变量报错,
var
声明的变量返回了正确的值。这表明,let
声明的变量只在它所在的代码块有效。
不存在变量提升
var
命令会发生“变量提升”现象,即变量可以在声明之前使用,
值为undefined
。这种现象多多少少是有些奇怪的,按照一般的逻辑,变量应该在声明语句之后才可以使用。
为了纠正这种现象,let
命令改变了语法行为,它所声明的变量一定要在声明后使用,否则报错。
暂时性死区
只要块级作用域内存在let
命令,它所声明的变量就“绑定”(binding)这个区域,不再受外部的影响。
上面代码中,存在全局变量tmp
,但是块级作用域内let
又声明了一个局部变量tmp
,导致后者绑定这个块级作用域,所以在let
声明变量前,对tmp
赋值会报错。
ES6 明确规定,如果区块中存在let
和const
命令,这个区块对这些命令声明的变量,从一开始就形成了封闭作用域。
凡是在声明之前就使用这些变量,就会报错。
总之,在代码块内,使用let
命令声明变量之前,该变量都是不可用的。这在语法上,称为“暂时性死区”(temporal dead zone,简称 TDZ)。
上面代码中,在let
命令声明变量tmp
之前,都属于变量tmp
的“死区”。
“暂时性死区”也意味着typeof
不再是一个百分之百安全的操作。
上面代码中,变量x
使用let
命令声明,所以在声明之前,都属于x
的“死区”,
只要用到该变量就会报错。
因此,typeof
运行时就会抛出一个ReferenceError
。
作为比较,如果一个变量根本没有被声明,使用typeof
反而不会报错。
上面代码中,undeclared_variable
是一个不存在的变量名,结果返回“undefined”。
所以,在没有let
之前,typeof
运算符是百分之百安全的,永远不会报错。
现在这一点不成立了。
这样的设计是为了让大家养成良好的编程习惯,变量一定要在声明之后使用,否则就报错。
有些“死区”比较隐蔽,不太容易发现。
上面代码中,调用bar
函数之所以报错(某些实现可能不报错),是因为参数x
默认值等于另一个参数y
,
而此时y
还没有声明,属于“死区”。如果y
的默认值是x
,就不会报错,因为此时x
已经声明了。
另外,下面的代码也会报错,与var
的行为不同。
上面代码报错,也是因为暂时性死区。
使用let
声明变量时,只要变量在还没有声明完成前使用,就会报错。
上面这行就属于这个情况,在变量x
的声明语句还没有执行完成前,就去取x
的值,导致报错”x 未定义“。
ES6 规定暂时性死区和let
、const
语句不出现变量提升,主要是为了减少运行时错误,防止在变量声明前就使用这个变量,从而导致意料之外的行为。
这样的错误在 ES5 是很常见的,现在有了这种规定,避免此类错误就很容易了。
总之,暂时性死区的本质就是,只要一进入当前作用域,所要使用的变量就已经存在了,但是不可获取,只有等到声明变量的那一行代码出现,才可以获取和使用该变量。
不允许重复声明
let
不允许在相同作用域内,重复声明同一个变量。
因此,不能在函数内部重新声明参数。
块级作用域
为什么需要块级作用域?
ES5 只有全局作用域和函数作用域,没有块级作用域,这带来很多不合理的场景。
第一种场景,内层变量可能会覆盖外层变量。
上面代码的原意是,if
代码块的外部使用外层的tmp
变量,内部使用内层的tmp
变量。
但是,函数f
执行后,输出结果为undefined
,原因在于变量提升,导致内层的tmp
变量覆盖了外层的tmp
变量。
第二种场景,用来计数的循环变量泄露为全局变量。
上面代码中,变量i
只用来控制循环,但是循环结束后,它并没有消失,泄露成了全局变量。
ES6 的块级作用域
let
实际上为 JavaScript 新增了块级作用域。
上面的函数有两个代码块,都声明了变量n
,运行后输出 5。
这表示外层代码块不受内层代码块的影响。如果两次都使用var
定义变量n
,最后输出的值才是 10。
ES6 允许块级作用域的任意嵌套。
上面代码使用了一个五层的块级作用域,每一层都是一个单独的作用域。
第四层作用域无法读取第五层作用域的内部变量。
内层作用域可以定义外层作用域的同名变量。
块级作用域的出现,实际上使得获得广泛应用的匿名立即执行函数表达式(匿名 IIFE)不再必要了。
块级作用域与函数声明
函数能不能在块级作用域之中声明? 这是一个相当令人混淆的问题。
ES5 规定,函数只能在顶层作用域和函数作用域之中声明,不能在块级作用域声明。
上面两种函数声明,根据 ES5 的规定都是非法的。
但是,浏览器没有遵守这个规定,为了兼容以前的旧代码,还是支持在块级作用域之中声明函数,因此上面两种情况实际都能运行,不会报错。
ES6 引入了块级作用域,明确允许在块级作用域之中声明函数。ES6 规定,块级作用域之中,函数声明语句的行为类似于let
,在块级作用域之外不可引用。
上面代码在 ES5 中运行,会得到“I am inside!”,因为在if
内声明的函数f
会被提升到函数头部
上面代码在 ES5 中运行,会得到“I am inside!”,因为在if
内声明的函数f
会被提升到函数头部,实际运行的代码如下。
ES6 就完全不一样了,理论上会得到“I am outside!”。因为块级作用域内声明的函数类似于let
,
对作用域之外没有影响。但是,如果你真的在 ES6 浏览器中运行一下上面的代码,是会报错的,这是为什么呢?
上面的代码在 ES6 浏览器中,都会报错。
原来,如果改变了块级作用域内声明的函数的处理规则,显然会对老代码产生很大影响。
为了减轻因此产生的不兼容问题,ES6 在附录 B里面规定,浏览器的实现可以不遵守上面的规定,有自己的行为方式。
- 允许在块级作用域内声明函数。
- 函数声明类似于
var
,即会提升到全局作用域或函数作用域的头部。 - 同时,函数声明还会提升到所在的块级作用域的头部。
注意,上面三条规则只对 ES6 的浏览器实现有效,其他环境的实现不用遵守,还是将块级作用域的函数声明当作let
处理。
根据这三条规则,浏览器的 ES6 环境中,块级作用域内声明的函数,行为类似于var
声明的变量。上面的例子实际运行的代码如下。
考虑到环境导致的行为差异太大,应该避免在块级作用域内声明函数。如果确实需要,也应该写成函数表达式,而不是函数声明语句。
len总结:
1.let命令可以声明一个局部变量。
2.len命令声明之前 是不能对他所声明的变量 进行操作和赋值。
3.声明函数 优先使用函数表达式,否则报错。
4.不可重复声明。
const 命令
基本用法
const
声明一个只读的常量。一旦声明,常量的值就不能改变。
上面代码表明改变常量的值会报错。
const
声明的变量不得改变值,这意味着,const
一旦声明变量,就必须立即初始化,不能留到以后赋值。
上面代码表示,对于const
来说,只声明不赋值,就会报错。
const
的作用域与let
命令相同:只在声明所在的块级作用域内有效。
const
命令声明的常量也是不提升,同样存在暂时性死区,只能在声明的位置后面使用。
上面代码在常量MAX
声明之前就调用,结果报错。
const
声明的常量,也与let
一样不可重复声明。
const总结
1.Const 是一个常量 一但声明就不能改变。
2.Counst 也存在一个块级作用域 变量提升。
3.Counst 不可重复声明。
ES6 声明变量的六种方法
ES5 只有两种声明变量的方法:var
命令和function
命令。
ES6 除了添加let
和const
命令,后面章节还会提到,另外两种声明变量的方法:
import
命令和class
命令。所以,ES6 一共有 6 种声明变量的方法。
顶层对象的属性
顶层对象,在浏览器环境指的是window
对象,在 Node 指的是global
对象。
ES5 之中
顶层对象的属性与全局变量是等价的。
上面代码中,顶层对象的属性赋值与全局变量的赋值,是同一件事。
这样的设计带来了几个很大的问题,
首先是没法在编译时就报出变量未声明的错误,只有运行时才能知道(因为全局变量可能是顶层对象的属性创造的,而属性的创造是动态的);
其次,程序员很容易不知不觉地就创建了全局变量(比如打字出错);最后,顶层对象的属性是到处可以读写的,这非常不利于模块化编程。
另一方面,window
对象有实体含义,指的是浏览器的窗口对象,顶层对象是一个有实体含义的对象,也是不合适的。
ES6 为了改变这一点
一方面规定,为了保持兼容性,var
命令和function
命令声明的全局变量,依旧是顶层对象的属性;
另一方面规定,let
命令、const
命令、class
命令声明的全局变量,不属于顶层对象的属性。
也就是说,从 ES6 开始,全局变量将逐步与顶层对象的属性脱钩。
globalThis 对象
JavaScript 语言存在一个顶层对象,它提供全局环境(即全局作用域),所有代码都是在这个环境中运行。但是,顶层对象在各种实现里面是不统一的。
- 浏览器里面,顶层对象是
window
,但 Node 和 Web Worker 没有window
。 - 浏览器和 Web Worker 里面,
self
也指向顶层对象,但是 Node 没有self
。 - Node 里面,顶层对象是
global
,但其他环境都不支持。
同一段代码为了能够在各种环境,都能取到顶层对象,现在一般是使用this
变量,但是有局限性。
- 全局环境中,
this
会返回顶层对象。但是,Node 模块和 ES6 模块中,this
返回的是当前模块。 - 函数里面的
this
,如果函数不是作为对象的方法运行,而是单纯作为函数运行,this
会指向顶层对象。但是,严格模式下,这时this
会返回undefined
。 - 不管是严格模式,还是普通模式,
new Function('return this')()
,总是会返回全局对象。但是,如果浏览器用了 CSP(Content Security Policy,内容安全策略),那么eval
、new Function
这些方法都可能无法使用。
综上所述,很难找到一种方法,可以在所有情况下,都取到顶层对象。下面是两种勉强可以使用的方法。
现在有一个提案,在语言标准的层面,引入globalThis
作为顶层对象。
也就是说,任何环境下,globalThis
都是存在的,都可以从它拿到顶层对象,指向全局环境下的this
。
垫片库global-this
模拟了这个提案,可以在所有环境拿到globalThi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