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需要使用到未清项管理?
目的是为了记录完整的业务交易。比如对客户A有两笔应收款 A1 与 A2,A1 因为有些商务纠纷,可能需要进一步交涉,所以客户先针对 A2付款。如果没有未清项管理,这一笔收款可能只能针对时间顺序靠前的交易 A1 了,显然,这样是一种比较混乱的状态。实际上,几乎大部分科目理论上都可以进行未清项管理,但是,有可能这样做不能带来显著的效益反而带来管理成本的增 加。
1.未清项(Open Item),表示财务凭证行项目的一种挂账的状态,这种状态,提示该行项目需要被清帐(Clearing)。
在 FS00 设置科目的时候,有一个选项是 'Open Item Mngment',该选项选中后,表示财务凭证行项目中记账科目为此科目时,该行项目有未清或者已清的状态。
2.已清项(Close Item),表示该行项目已经被清帐。
具体应用中,'Open Item Mngment' 用得比较普遍的是应收(客户)和应付(供应商)的科目。
此外,在总帐中,也有一些应用,比如对于银行的对账单,也一般使用,这样可以再对帐无误后再做清帐。
在 SAP R/3 中,使用 FBL1N , FBL3N, FBL5N 分别可以查看供应商,总账,客户类型科目的未清已清项。
供应商(K)的未清已清项存放的表分别是 BSIK, BSAK
总账(S)的未清已清项存放的表分别是 BSIS, BSAS
客户(D)的未清已清项存放的表分别是 BSID, BSAD
I 表示未清,A 表示已清。
必然的,这六个表的数据与 BKPF 和 BSEG 表有一定的冗余,其中,BKPF 是财务凭证抬头,BSEG 是财务凭证行项目。在财务凭证记账的时候,数据被插入 BKPF 和 BSEG,如果有必要,数据同时插入以上六张表中的一个未清表。做清帐的时候,数据从六张表中的一个未清表删除,同时插入对应的已清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