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回家,妈妈给我讲了一个就发生在我家楼上的故事:
1997年,女主人因为贩卖假药锒铛入狱,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并且没收其全部家产。女主人卖药挣了不少钱,其中一部分就买了我家楼上这套房子,考虑到家产“充公”问题,房产证名字就写了她丈夫一个人,并且入狱前,跟她丈夫办了离婚手续,当然,这是说好的假离婚,十年之后,他们还会在一起,只是为了保留他们的资产。
女主人在狱中表现良好,减了一年刑,前些天,正好刑满释放,当她满心欢喜地来到这个她曾经的家时,她丈夫,早已有了别人,而且,还结了婚。他们以前的孩子没人管,跟着社会上的一帮子流氓混饭吃。
这下,她傻了:人家是法律上合法的夫妻,而她,已经跟男主人没有了任何关系。
愤怒之下,她找这个破坏了她幸福的年轻女人理论,甚至扭打起来,可是一个过了九年牢狱生活的老女人,怎么斗得过这个沉湎在幸福中的小女人?脸被打肿了,手指被咬破了,衣服被扯坏了。她,一个人,在我家楼底下哭泣。
妈妈和楼下的两位阿姨看到了她,问她原委,知道了这一切。
妈妈说:你还要带孩子,你可以叫他给孩子抚养费,他不给可以告他的。她说:算了,夫妻一场,我不忍心啊!旁边的阿姨说:你还当他是你丈夫,可是他,已经没当你是妻子了……说到这,这个女人又哭起来了。
后来妈妈对我说,这个女人错在没有写自己父母的名字,而是写了丈夫的名字。丈夫会变心,天底下的父母却会永远爱着自己的孩子,不管是多久,不管他/她身在何处!!
在法律上,女主人犯了罪,受到了应有的处罚。男主人没罪,也没受到任何处罚,还捡便宜搞了两套房子(另外还有一套也是写了丈夫名字)。可是在现实中,我却是同情这样的女子,过于相信这份爱情,酿成了悲剧。
后续:
昨天,男主人扔下了十万块钱,女主人虽然不愿意,但也毫无办法。默默地背着一个大包,在我们的目光下离开了这幢楼。吞下了这杯苦酒,谁也不知道她将去向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