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布斯创造的苹果公司因iphone的精致而风靡全球, 被一群追随者称之为伟大的公司。
今天我想说的是什么样子的公司能称之为伟大?或者说,如何才能担当得起“伟大”二字?
我们常听到的伟大这个词通常用来描述人或事,比如马丁·路德·金 ,甘地, 邓x平,爱因斯坦,牛顿,爱迪生, 贝尔、弗莱明因 等。
在我看来可称之为伟大二字的或平息战事、救民于水火,或突破人类极限,扩展人类的能力,减少无知,带来智慧,或普及其发明研究可造福普罗大众,减少人间苦楚。
回到科技界,摩托罗拉的通信技术普及可延伸人类的能力,google通过其搜索技术,免费提供,延伸了人类大脑的能力,IBM的科研和工业普及,同样也是伟大的。
sun公司普及java技术,让其运行于任何平台,对于计算机界来讲也算是伟大的。
唯独很多人所认为的apple公司,实在难当伟大二字。即使我也抛弃了android,改用iphone,抛弃pc,换成了mac。
但其所作所为仅仅是一个改良者的角色,不能因为一个商人给了你一个深得你欢心的人造美女,可爱玩物,就把他供上神坛。
这是我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