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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AVA基础知识总结5(面向对象特征之一:继承)

    承:

      1:提高了代码的复用性。

      2:让类与类之间产生了关系,提供了另一个特征多态的前提。

    父类的由来:其实是由多个类不断向上抽取共性内容而来的。

      JAVA只支持单继承。java虽然不直接支持多继承,但是保留了这种多继承接口机制,进行改良。

      单继承:一个类只能有一个父类。

      多继承:一个类可以有多个父类。

    为什么不支持多继承呢?

      因为当一个类同时继承两个父类时,两个父类中有相同的功能,那么子类对象调用该功能时,运行哪一个呢?因为父类中的方法中存在方法体。

      但是java支持多重继承。A继承B  B继承C  C继承D。

      多重继承的出现,就有了继承体系。体系中的顶层父类是通过不断向上抽取而来的。它里面定义的该体系最基本最共性内容的功能。

      所以,一个体系要想被使用,直接查阅该系统中的父类的功能即可知道该体系的基本用法。

      那么想要使用一个体系时,需要建立对象。

      建议建立最子类对象,因为最子类不仅可以使用父类中的功能。还可以使用子类特有的一些功能。

      简单说:对于一个继承体系的使用,查阅顶层父类中的内容,创建最底层子类的对象。

     

    子父类出现后,类中的成员都有了哪些特点:

      1:成员变量。

         当子父类中出现一样的属性时,子类类型的对象,调用该属性,值是子类的属性值。

         如果想要调用父类中的属性值,需要使用一个关键字:super

         This:代表是本类类型的对象引用。

         Super:代表是子类所属的父类中的内存空间引用。

         注意:子父类中通常是不会出现同名成员变量的,因为父类中只要定义了,子类就不用在定义了,直接继承过来用就可以了。

      2:成员函数。

        当子父类中出现了一模一样的方法时,建立子类对象会运行子类中的方法。好像父类中的方法被覆盖掉一样。所以这种情况,是函数的另一个特性:覆盖(复写,重写)

        什么时候使用覆盖呢?当一个类的功能内容需要修改时,可以通过覆盖来实现。

      3:构造函数。

        发现子类构造函数运行时,先运行了父类的构造函数。为什么呢?

        原因:子类的所有构造函数中的第一行,其实都有一条隐身的语句super();

        super(): 表示父类的构造函数,并会调用于参数相对应的父类中的构造函数。而super():是在调用父类中空参数的构造函数。

        为什么子类对象初始化时,都需要调用父类中的函数?(为什么要在子类构造函数的第一行加入这个super()?)

        因为子类继承父类,会继承到父类中的数据,所以必须要看父类是如何对自己的数据进行初始化的。所以子类在进行对象初始化时,先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这就是子类的实例化过程

      注意:子类中所有的构造函数都会默认访问父类中的空参数的构造函数,因为每一个子类构造内第一行都有默认的语句super(); 

        如果父类中没有空参数的构造函数,那么子类的构造函数内,必须通过super语句指定要访问的父类中的构造函数。

        如果子类构造函数中用this来指定调用子类自己的构造函数,那么被调用的构造函数也一样会访问父类中的构造函数。

     

    问题:super()和this()是否可以同时出现的构造函数中。

      两个语句只能有一个定义在第一行,所以只能出现其中一个。

    super()或者this():为什么一定要定义在第一行?

      因为super()或者this()都是调用构造函数,构造函数用于初始化,所以初始化的动作要先完成。

    什么时候使用继承呢:

      当类与类之间存在着所属关系时,才具备了继承的前提。a是b中的一种。a继承b。狼是犬科中的一种。

      英文书中,所属关系:" is a "

      注意:不要仅仅为了获取其他类中的已有成员进行继承。

       所以判断所属关系,可以简单看,如果继承后,被继承的类中的功能,都可以被该子类所具备,那么继承成立。如果不是,不可以继承。

    在方法覆盖时,注意两点:

      1:子类覆盖父类时,必须要保证,子类方法的权限必须大于等于父类方法权限可以实现继承。否则,编译失败。

      2:覆盖时,要么都静态,要么都不静态。 (静态只能覆盖静态,或者被静态覆盖)

    继承的一个弊端

      打破了封装性。对于一些类,或者类中功能,是需要被继承,或者复写的。

      这时如何解决问题呢?介绍一个关键字,final:最终。

    final特点:

      1:这个关键字是一个修饰符,可以修饰类,方法,变量。

      2:被final修饰的类是一个最终类,不可以被继承。

      3:被final修饰的方法是一个最终方法,不可以被覆盖。

      4:被final修饰的变量是一个常量,只能赋值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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