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static:是一个关键字,用于修饰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
(1)特点:
a、被所有的对象所共享;
b、可以使用类名调用;
c、静态的加载优先于对象;
d、随着类的加载而加载
(2)注意事项:
A、静态方法:
a、可以调用静态的成员变量;
b、可以调用静态的成员方法;
c、不可以调用非静态成员变量;
d、不可以调用非静态成员方法;
e、静态方法只能调用静态的成员;
f、静态方法中不可以定义this,super关键字
B、非静态方法:
a、可以调用静态的成员变量;
b、可以调用静态的成员方法;
c、可以调用非静态的成员变量;
d、可以调用非静态的成员方法;
e、不可以定义静态变量;
(3)优点:
a、对对象的共享数据提供单独空间的存储,节省空间,没有必要每一个对象都存储一份;
b、可以直接被类名调用,不用在堆内存创建对象
(4)缺点:
访问具有局限性,只能访问静态
2、代码块:用{}括起来的代码
分类:
(1)局部代码块:存在于方法中,控制变量的生命周期(作用域)
(2)构造代码块:提取构造方法中的共性,每次创建对象都会执行,并且在构造方法执行之前执行(构造方法,构造代码块只有在创建对象时才会执行)
注意:构造方法名和类名相同,没有返回值
(3)静态代码块:随着类的加载而加载,只加载一次,加载类时需要做的一些初始化
(4)同步代码块
3、继承的特点:
(1)Java只支持单继承,不支持多继承(一个类只能有一个父类,不可以有多个父类)
(2)Java支持多层继承
例:
class A{}
class B extends A{}
class C extends A{}
4、继承中成员变量的特点:
(1)子类只能获取父类非私有成员;
(2)子父类中成员变量的名字不一样,直接获取父类的成员变量;
(3)子父类中成员变量的名字一样,获取的是子类的成员变量;
注意:
就近原则:
(1)如果有局部变量就使用局部变量;
(2)如果没有局部变量,有子类的成员变量就使用子类的成员变量;
(3)如果没有局部变量和子类的成员变量,有父类的成员变量就使用父类的成员变量;
(4)如果什么都没有就出错了
super:可以获取父类的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用法和this是类似的
5、继承中成员方法的特点:
(1)子类中没有这个方法,调用父类的;
(2)子类中重写了这个方法,调用子类的
注意:
(1)方法的重写:
在子父类中,子类的方法和父类的完全一样,子类重写了父类的方法(覆盖),当子类重写了父类的方法之后,使用子类对象调用的就是子类的方法;
(2)方法的重载:
在一个类中,有多个重名的方法,但是其参数不一样(参数的个数,参数的类型,参数的顺序),和返回值无关
6、方法重写的应用场景:当父类的方法不能完全满足子类使用,这个时候子类重写父类的方法,并可以在方法中使用关键字super调用父类的方法,这样既可以保有父类的功能,也可以拥有子类特有的功能
注意:
(1)不能重写父类私有的方法;
(2)权限必须大于等于父类方法的权限
(3)重写的注解为:@Override
7、继承中构造方法的执行顺序:
(1)在有子父类继承关系的类中,创建子类的对象,调用子类的构造方法,如果子类构造方法的第一行代码没有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则会默认调用父类的无参
构造(先执行父类的构造,因为要先给父类的成员变量进行初始化,子类可能会使用到);
(2)可以使用super()在子类构造方法的第一行中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
注意:肯定有一个子类构造没有去调用其他构造
8、this和super的区别:
(1)this:当前对象的引用
a、调用子类的成员变量;
b、调用子类的成员方法;
c、在子类的构造方法第一行调用子类其他构造方法
(2)super:子类对象的父类引用
a、调用父类的成员变量;
b、调用父类的成员方法;
c、在子类的构造方法第一行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
9、继承的优缺点:
(1)优点:
a、提高了代码的复用性;
b、提高了代码的可维护性
(2)缺点:
类的耦合性增强了(开发原则:高内聚(自己完成某件事的能力),低耦合(类与类的关系)
10、abstract:关键字,用于修饰方法和类
(1)抽象方法:不同类的方法是相似,但具体内容又不太一样,所以只能抽取他的声明,没有具体的方法体,没有具体方法体的方法就是抽象方法;
(2)抽象类:有抽象方法的类必须是抽象类
注意:一个类继承了抽象类需要重写他所有的抽象方法,否则这个类就得是抽象类
11、抽象类的特点:
(1)抽象方法只能在抽象类里面;
(2)抽象类和抽象方法必须被abstract修饰;
(3)抽象类不能创建对象(不能实例化);
(4)抽象类中可以有非抽象的方法;
(5)抽象类和类的关系也是继承;
(6)一个类继承了抽象类要么重写所有的抽象方法,要么他自己是抽象类
12、抽象类的成员特点:
(1)成员变量:
a、可以有成员变量;
b、可以有常量
(2)成员方法:
a、可以有抽象方法;
b、可以有非抽象方法
(3)构造方法:
可以有构造方法,需要对抽象类的成员变量进行初始化
注意:final修饰类、成员变量、成员方法,abstract不能和final(不能重写,不能继承),private(私有,不可见)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