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用一个委托实例” 中的 “调用” 对应的是invoke,理解为 “唤出” 更恰当。它和后面的 “在一个对象上调用方法” 中的 “调用” 稍有不同,后则对应的是call。在英语的语境中,invoke 和 call 的区别在于,在执行一个所有信息都已知的方法时,用 call 比较恰当。这些信息包括要引用的类型,方法的签名(签名指的是返回值和参数,主要应用在重载(overload),重写(override),覆盖new一个方法的时候,分别要求签名:不同,相同,相同。方法体随便),以及方法名。但是,在需要先 “唤出” 某个东西来帮你调用一个信息不明的方法时,用 invoke 就比较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