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处置(出售、报废或者损毁等)一般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盘亏的固定资产除外,盘亏的固定资产应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
1.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2.支付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3.出售收入、残料等
借:银行存款/原材料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保险赔偿
借:其他应收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5.清理净损益的处理
总原则:根据固定资产处置方式的不同,分为
(1)因已丧失使用功能,即正常报废清理的或因自然灾害发生的毁损而报废清理产生的利得和损失应计入“营业外收支”
(2)因出售或转让等人为因素产生的固定资产处置的利得和损失应计入“资产处置损益”
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正常报废清理)
贷:固定资产清理
或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自然灾害导致的)
贷:固定资产清理
或
借:资产处置损益(人为因素)
贷:固定资产清理
净收益:
(1)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生产经营期间的净收益(已丧失使用功能,如正常报废清理或者因自然灾害)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2)出售、转让固定资产等人为因素产生的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资产处置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