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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ava面向对象基础(一)

    基础

    类有属性和方法,它们对本类有效(作用范围)。类的属性就是成员变量,它默认会赋值初始化。类的方法是类具有的一些行为。

    类是抽象的,将它们实例化后就是对象(通过new进行实例化),各实例化后的对象都具有这些成员变量的属性,且赋有具体的值,如果某对象没有为成员变量赋值,则采用默认初始化时的值。每个new出来的对象都有自己独立的成员变量,但某个类的所有对象都共享类的方法,因为类方法只是一段放在代码区的代码,只有执行调用类方法时才会产生相关内容。

    有了实例化后的对象,就可以引用对象的属性并调用对象的方法(实际上是类的方法,方法是共享的,并不属于某个单独的对象),这样就可以实现这个对象的相关操作。引用对象的属性方式为"对象名.成员变量",调用对象的方法的方式为"对象名.方法"虽说方法是各对象共享的,但显然,"对象名1.方法1"的方法1执行时,方法内部的变量采用的都是对象名1的成员变量。

    示例分析:

    以一个三维空间上的点类来说,点具有三维坐标xyz,x、y、z就是它们的属性,需要定义为点类的成员变量。点可以求出它到原点的距离、到另一个点的距离,求距离就是通过类的方法(函数)实现。通过new这个点类,就可以实实在在地创建一个点,new一次就一个点,每个点都有自己的xyz属性,每个点的成员变量都在new出来的时候和对象一起存放在heap内存区。每个点都拥有大家共享的求距离方法getDistance()。于是,就可以将这个点类定义为下面的形式:

    class Point {
    
        //定义成员变量,即三个坐标,坐标可能是小数,因此定义为double类型
        double x; 
        double y;
        double z;
    
        //定义构造方法,使得以后在new一个点对象的时候为点的成员变量xyz赋值
        Point(double _x,double _y,double _z) {
            x = _x;
            y = _y;
            z = _z;
        }
        //有了构造方法,就可以new对象的时候赋值,例如赋值点p对象的xyz分别为1/2/3:
        //Point p =  new Point(1.0,2.0,3.0);
    
        //定义求两点间距离的方法getDistance()。
        //涉及到两个点:一个是调用该方法的点对象自身,一个是目标点对象
        //因此,需要将目标点对象作为方法的形参,并使用目标点的坐标属性
        double getDistance(Point px) {
            return (x-px.x)*(x-px.x)+(y-px.y)*(y-px.y)+(z-px.z)*(z-px.z);
        }
    
        //有了方法,以后就可以调用该方法求距离,例如,求点(1,2,3)到原点(0,0,0)的距离
        //Point p = new Point(1.0,2.0,3.0);
        //Point p1 = new Point(0.0,0.0,0.0);
        //System.out.println(p.getDistance(p1));
        //这表示调用点p的方法,求点p到原点p1的距离,
        //p1的属性赋值给方法的形参px(px指向点p1对象),因此其坐标值为(0,0,0)
        //因为调用的是点p的方法,因此方法中的x/y/z是点p的成员变量值,即(1,2,3)
    }
    

    将上述代码整理,并写一个main方法,就可以实现一个计算两点距离的小程序。例如,TestPoint.java文件内是如下内容:

    class Point {
        double x,y,z;
    
        Point(double _x,double _y,double _z) {
            x = _x;
            y = _y;
            z = _z;
        }
    
        double getDistance(Point p){
            return (x-p.x)*(x-p.x)+(y-p.y)*(y-p.y)+(z-p.z)*(z-p.z);
        }
    }
    
    public class TestPoin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Point p = new Point(1.0,2.0,3.0);
            Point p1 = new Point(1.0,0.0,0.0);
            System.out.println(p.getDistance(p1));
        }
    }
    

    从上面的例子中可以感受到,面向对象更抽象地说是面向类。在实现某个功能的时候,例如求两个三维点之间的距离时,将点的属性和求距离的方法定义到点类中,以后就不用管点的xyz属性、求三维点之间距离的表达式方法,只要在需要时面向这个类new出点对象,它就有了点的xyz属性,再调用点对象的求距离的方法就可以了。有了面向对象,求三维点距离时,只需知道两件事:为成员变量xyz赋值;记得点类中的方法的名称。这就像为了查看文本内容执行cat命令一样,只要记得cat命令的名称、功能和选项参数即可,无需关心cat的内部机制是如何读取文本内容并将其显示出来的。

    在定义一个方法时,需要考虑三个问题:方法的名称如何取、方法的参数、方法是否有返回值。方法的名称暂且不说,方法的参数必须要考虑清楚,例如求两点的距离时,参数可以是某个点的坐标,也可以直接是一个点对象。如果已经定义了点类,那么使用点对象作为参数更符合面向对象的原则;方法的返回值同样重要,返回值决定了这个方法的性质,例如判断两点间的距离是否大于20,就应该返回布尔类型,而不是double类型。

    构造方法

    构造方法和类同名,它的作用是在对象被new出来时做初始化行为。因为构造方法的目的是初始化,因此构造方法必须不能有返回值,即不能写上数据类型或void关键字。

    例如:

    class Point {
        double x,y,z;
    
        //构造方法,注意其名称必须为Point()
        Point(double _x,double _y,double _z) {
            x = _x;
            y = _y;
            z = _z;
        }
    }
    

    以后就可以在new对象的时候进行初始化,例如:

    Point p = new Point(1,2,3);
    

    如果没有显式定义构造方法,则隐含了一个空构造方法,例如下面的代码中,两个class是完全等价的。

    class Point {
        double x,y,z;
    }
    
    class Point {
        double x,y,z;
        Point() {}
    }
    

    因为初始化有默认的值,所以它们还等价于(0.0是初始化double时的默认值):

    class Point {
        double x,y,z;
        Point() {
            x = 0.0;
            y = 0.0;
            z = 0.0;
        }
    }
    

    正因为有隐含的空构造方法,才能在new对象的时候不使用任何参数就能进行成员变量的初始化。例如:

    Point p = new Point();
    

    在new对象的时候,对象的参数必须和构造方法完全对应,例如定义了构造方法Point(double _x,double _y,double _z)后,就只能new Point(value1,value2,value3),而不能不接任何参数new Point()或接少于3个的参数new Point(value1,value2)

    方法的重载(overload)

    当两个或多个方法的名称相同,只有参数不同时(可以是参数的个数、参数的数据类型不同),它们就构成了方法的重载。

    方法的重载大大减少了方法数量的定义。例如,要求两个值中较大者,考虑到值可以是整形也可以是小数,于是使用如下方式:

    public class Num {
    
        void intMax(int a,int b) {
            System.out.println(a>b ? a : b);
        }
    
        void doubleMax(double a,double b) {
            System.out.println(a>b ? a : b);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Num n = new Num();
            n.intMax(2,3);
            n.doubleMax(2.0,3.0);
        }
    }
    

    这里第一个方法intMax()和第二个方法doubleMax()实际上是重复的,仅仅只是参数类型上不同。这样的设计很不方便,不仅在比较数值时不知道应该调用哪一个方法,还要知道各个方法的区别。

    而使用重载就不再有这样的问题。

    public class Num {
    
        void Max(int a,int b) {
            System.out.println(a>b ? a : b);
        }
    
        void Max(double a,double b) {
            System.out.println(a>b ? a : b);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Num n = new Num();
            n.Max(2,3);
            n.Max(2.0,3.0);
        }
    }
    

    这两个Max方法名称相同,仅仅只是参数不同。在调用Max()的时候,根据传递的实参(2,3)和(2.0,3.0),它能能够区分出前者应该使用第一个Max(),后者使用第二个Max()。

    重载的本质是在调用方法时能够通过传递的参数个数、参数的值筛选出具体应该使用哪个方法。

    例如下面的方法中,前4个都能构成方法重载,而最后一个不能,因为它的定义方式不同。从本质上来说,是因为调用Max()传递两个int整型数值时,无法确定是选择第一个方法还是最后一个方法,而它们又正好是冲突的,因此它们不构成重载。

    void Max(int a,int b) {}
    void Max(int a,int b,int c) {}
    void Max() {}
    void Max(char a,char b)
    Max(int a,int b) {}
    

    this关键字

    在类的方法定义中使用this关键字可以代表该方法的对象的引用,它是new出来的对象中指向对象自身的关键字。当必须指出当前所使用方法的对象是谁时需要使用this,使用this还可以避免成员变量和形参重名的问题。

    public class TestThis {
        int i = 100;
        TestThis(int i) {
            this.i = i;   //i为形参i(就近原则),this.i代表的是对象中的i,即成员变量i
                          //this在此避免了成员变量和形参同名的问题
        }
    
        TestThis increment() {
            ++i;           //由tt.increment()调用,因此i是成员变量
            return this;   //返回的this代表TestThis类的对象自身
                           //this在此表示对象自身
        }
    
        void print() {
            System.out.println("i=" + i);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TestThis tt = new TestThis(10);
        System.out.println("i= " + tt.i);
        tt.increment().increment().print();
        }
    }
    

    上述示例中,new TestThis创建了一个TestThis对象,tt指向该对象。tt.increment()表示调用一次tt对象的方法,此时i自增一次,并返回this,this代表的对象正是tt指向的对象,是TestThis类的对象,所以他也有increment()方法,所以还可以继续执行increment()方法,最后再次返回this,最后执行print()方法,输出自增两次后的i值。

    注意,虽然可以return this来返回自身对象的引用,但却不能使用return super来返回父类对象的引用。也就是说,父类对象只能操作其内某个成员,不能直接返回父对象整体。

    static关键字

    static声明的成员变量为静态成员变量,它是该类的共享变量。在第一次使用时被初始化,对于该类的所有对象来说,static成员变量只有一份。

    可以通过对象引用或直接通过类名来引用静态成员。即使在没有new出任何对象时,也能直接引用静态成员,因为它属于类假如类名为T,静态成员变量有i,静态方法有m(),则可以直接使用T.i和T.m()分别引用。当new出来T的一个对象t时,可以使用t.i或t.m(),这和使用T.i和T.m()是完全等价的。(实际上,在不产生冲突的情况下,即使不写类名也可以直接引用静态变量、静态方法)

    用static声明的方法为静态方法,静态方法不是针对某个对象来调用的。在调用静态方法时,不会将对象的引用传递给它,所以在static方法中不可访问非static的成员,即静态方法中不可以访问非静态成员变量和其他非静态方法。换句话说,因为静态方法属于类,静态方法看不到heap中各对象中的成员,它只能看到data segment中的静态成员。

    public class Student {
        static int cnt = 0;  //static成员变量
        int id;
        String name;
    
        Student(String name) {
            id = ++cnt;
            this.name = name;
        }
    
        public void info() {
            System.out.println("id=" + id + ", name=" + name);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Student.cnt = 100;   //在new之前就可以使用类名直接引用static成员变量并赋值
                                 //还可以直接写为"cnt = 100;"
            Student s1 = new Student("Malongshuai");
            Student s2 = new Student("Gaoxiaofang");
            s1.info();
            s2.info();
        }
    }
    

    在上面的例子中,静态变量cnt使用类名直接访问,并使用静态变量cnt作为成员变量id的赋值基础("id=++cnt;")。由于静态变量只在最初进行了赋值,后续一直都通过自增的方式进行改变,这是静态变量的广为使用的功能:"充当计数器"

    如果把上面的static关键字去掉,并注释Student.cnt行,再编译运行,那么id的输出结果将总是1,因为cnt作为成员变量被初始化,所有对象的cnt都一样,从而导致id的值也一样。

    无论是静态变量还是静态方法,它们都可以在new出对象之前直接引用,这时还不存在对象,因此在静态方法中无法使用非静态的成员变量(它们还不存在)。正如上面的public static void main(),它是静态的,可以直接引用cnt,它不需要在运行时先去new一个对象才能执行,否则main就太"不智能",每次执行都要先new出对象。

    如果将static关键字去掉,在编译时将报如下错误:

    λ javac Student.java
    Student.java:16: 错误: 无法从静态上下文中引用非静态 变量 cnt
            Student.cnt=100;
                   ^
    1 个错误
    

    继承

    类与类之间能体现"什么是什么"的语义逻辑,就能实现类的继承。例如,猫是动物,那么猫类可以继承动物类,而猫类称为子类,动物类称为父类。

    子类继承父类后,子类就具有了父类所有的成员,包括成员变量、方法。实际上在内存中,new子类对象时,heap中划分了一部分区域存放从父类继承来的属性。例如,new parent得到的区域A,new child得到的区域B,区域A在区域B中。

    子对象中之所以包含父对象,是因为在new子对象的时候,首先调用子类构造方法构造子对象,在开始构造子对象的时候又首先调用父类构造方法构造父对象。也就是说,在形成子对象之前,总是先形成父对象,然后再慢慢的补充子对象中自有的属性。具体内容见"继承时构造方法的重写super()"。

    子类不仅具有父类的成员,还具有自己独有的成员,例如有自己的方法、自己的成员变量。子类、父类中的成员名称不同时这很容易理解,但它们也可能是同名的。如果子类中有和父类继承的同名方法,例如父类有eat()方法,子类也有eat()方法,则这可能是方法的重写(见下文)。如果子类中的成员变量和父类的成员变量同名,则它们是相互独立的,例如父类有name属性,子类还自己定义了一个name属性,这是允许的,因为可以分别使用this和super来调用它们。

    继承类时使用extends关键字。继承时,java只允许从一个父类继承。

    class Person  {
        String name;
        int age;
    
        void eat() { System.out.println("eating...");}
        void sleep() {System.out.println("sleep...");}
    }
    
    class Student extends Person {
        int studentID;
    
        Student(int id,String name,int age) {
            this.name = name;
            this.age = age;
            this.studentID = id;
        }
    
        void study() {System.out.println("studing...");}
    }
    
    public class Inheri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Student s1 = new Student(1,"Malongshuai",23);
            System.out.println(s1.studentID+","+s1.name+","+s1.age);
            s1.eat();
            s1.sleep();
            s1.study();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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