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继承关系:
基于某个父类对对象的定义加以拓展,而产生新的子类定义,子类可以继承父类原来的某些定义,也可以增加原来父类所没有的定义,或者覆写父类中的某些特性。
在JAVA中,类和类之间的继承关系只允许单继承,不允许多继承。也就是说一个类A,只有一个直接的父类。不能出现类A同时继承于类B和类C。
但是java中允许多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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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中除了Object类之外,每一个类都有一个直接的父类。Object类是java语言的根类,任何类都是Object的子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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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关系的作用:
1):解决了代码的重复问题
2):表示出一个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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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类继承父类之后,可以拥有父类的某一些状态和行为(子类复用了父类的功能或状态)
子类继承了父类的哪些成员(根据访问修饰符来判断):
可以访问的:public修饰的,protected(即使不在一个包中也可以访问)
如果子类和父类在同一个包中,子类可以继承父类缺省的成员。
不可以访问的:private修饰的,因为private只能在本类中直接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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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覆写的原则(一同两小一大):
一同:
1):实例方法签名必须相同。(方法签名 = 方法名 + 方法参数列表)
两小
2):子类方法的返回值类型是和父类方法的返回值类型相同或是其子类。
子类可以返回一个更加具体的类型
3):子类方法声明抛出异常和父类方法声明抛出的异常类型相同或是其子类。
子类方法中声明抛出的异常小于或等于父类方法声明抛出的异常类型。
子类方法可以同时声明抛出多个属于父类方法声明抛出异常类的子类。
一大:
子类方法的访问权限比父类方法访问权限更大或是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