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有效管理民管局内办理的民办组织单位的相关业务。
好处:使民政厅、民管局办理民办组织单位的相关业务更加快捷高效。
度量: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相关业务的效率提高,办理时间大大减少,办理业务均能得到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