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其实你应该这样学Java》
10.3 对象
对象是类的具体化,是类的一个可实际运行的实体。
10.3.1 创建对象
分3个步骤:对象的声明、对象的实体化、对象的初始化。
对象的声明如同创建一个变量。
Rectangle r;
Circle c;
但此时只有对象名,而无对象空间。
对象的实体化就是创建相应的空间。
1 r = new Rectangle(); 2 c = new Circle();
这个过程也包括了对其空间进行初始化。
上述过程可以连在一起创建对象:
1 类名 对象名 = new 类名(参数)
new 关键字用于创建对象的空间。
10.3.2 使用对象
对象一旦创建,就会拥有类的所有属性和方法。作为一个实体,可以参与程序运行。
10.4 构造方法——在利用类生成实体对象时必须调用它,构造方法的作用是初始化成员变量。
10.4.2 特性
构造方法如果没有显式出现,也会隐式存在。如果我们没有在类中定义构造方法,那系统会生成一个默认的无参的构造方法,以备使用。
如果只有有参数的形式,则不会生成默认无参的构造方法。
解释:当新定义的类中无显示声明的构造方法时,系统会为其自动添加一个无参的空方法体的构造方法。但当类中有显式声明的构造方法时,系统不会为其自动添加构造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