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价格与工作量、商务成本、国家税收和企业利润等项有关。为了便于计算,给出一个计算公式:
软件开发价格 = 开发工作量 × 开发费用/人·月
1.1开发工作量 软件开发工作量与估算工作量经验值、风险系数和复用系数等项有关:
软件开发工作量 = 估算工作量经验值 × 风险系数 × 复用系数
1.1.1估算工作量经验值(以A来表示) 软什开发工作量的计算,曾有人提出以源代码行或功能点来计算,这些方法实施起来均有不少难度。目前国际上仍旧按以往经验的方式加以计算,国内各软件企业也是采用经验的方式加以估算工作量。 为了更好地规范估算方法,建议可按照国家标准“GB/T 8566-2001软件生存周期过程”所规定的软件开发过程的各项活动来计算工作量。 工作量的计算是按一个开发工作人员在一个月内(日历中的月,即包括国家规定的节假日)能完成的工作量为单位,也就是通常所讲的“人·月”。 特别要提醒的是软件开发过程中既包括了通常所讲的软件开发,也应包括各类软件测试的活动。
1.1.2风险系数(以σ来表示) 估算工作量经验值亦会存在较大风险,造成软件危机的因素很多,这也是一个方面的因素。特别当软件企业对该信息工程项目的业务领域不熟悉或不太熟悉,而且用户又无法或不能完整明白地表达他们的真实的需求,从而造成软件企业需要不断地完善需求获取,修改设计等各项工作。因此:
l ≤ 风险系数 ≤ 1.5
根据我们对软件企业的了解,超过估算工作量经验值的一半,已是不可接受,所以我们确定“1.5”为极限值。当然这既要看企业的能力,也要看用户能接受的程度。
1.1.3复用系数(以τ来表示) 估算工作量经验值是软件企业承担一般项目来估算的,但如果软件企业已经采用“基于构件的开发方法” ,并己建立起能够复用的构件库(核心资产库),或者已有一些软件产品,仅作二次开发,从而使软件开发工作量减少。因此:
0.25 ≤ 复用系数 ≤ 1
根据国内外软件企业在实施基于构件开发方法(软件产品线)的经验数据,提高工作效率达到25%(最高值)。
1.2开发费用/人·月 软件企业的商务成本、国家税收、企业利润、管理成本和质量成本。均可摊分到各个软件开发人员头上。
开发费用/人·月 =(P+Q+R)× S× τ
1.2.1P(人头费) 人头费主要是员工的工资、奖金和国家规定的各项按人计算的费用。其总量在软件企业中的商务成本占70%-80%。
P = B × 1.476
国家规定的公积金 7%,医疗保险金12%,养老金22%,失业金 2%(即通常所说的四金),另外还有按工资总额计征的工伤保证金0.5%,生育保证金0.5%,残疾基金1.6%,工会基金2%,累计为47.6%。 B为平均工资,即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奖金、物质奖励等多项总和,除以企业员工数,分摊到每个月。
1.2.2 Q(办公费) 办公费包括企业办公房屋租赁费和物业管理费、通信费、办公消耗品、水电空调费、设备折旧、差旅费,另外也包括企业对员工的在职培训所支付的费用,其总量在软件企业中的商务成本占20%-30%。
Q = B/3
此处办公费用按商务成本的25%计算。
1.2.3 R(国家税收和企业利润) 由于国家实施发展软件产业的优惠政策,故不单独列出计算,但软件企业仍需承担缴纳国家税收的义务,可一并与企业利润一起考虑。 另外,软件企业的员工不可能全年满负荷地工作,即使一年十二个月都安排工作,但也需抽出时间进行在职培训和提职的岗前培训。据我们的了解,软件企业的员工一年能有10个月到 11个月的工作也是正常的。
R = B/3
此处为我们的建议方案,各软件企业可视情况加以变更。 1.2.4 S(管理系数) 通常每个机构的管理人员都会有一定的比例,参考一些机构的做法,按每十个软件人员配备两个管理人员即管理成本:
1 ≤ S ≤ 1.2
1.2.4T(优质系数) 提高软件质量,必然有所开支,即质量成本,对于不同的软件企业来说,其质量成本不尽相同。 软件企业与其他企业一样,也有诚信和品牌等诸多因素,从而增加企业的开支。 目前我们可以按通过 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和CMM或CMMI的认证来确定,分别取值1.05、1.1、1.15、1.2。 今后建议可对软件企业的资质分为四级。由软件行业协会根据CMMI的认证、品牌、诚信程度等各种因素加以确定。此体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探索。 据此,我们综合上述各点: 开发费用/人·月 =(B × 1.476 + B/3 + B/3)× l.2 × T = B ×(1.476 + 2/3)× 1.2 × T = B × 2 .575 × T = B × λ 当T=1.05时,λ=2.7 当T=1.2时,λ=3.09 因此,2.7 ≤ λ ≤ 3.09 对于承接国外软件外包业务,一方面员工的工资较高,另外工作的安排也较难满负荷工作,用此建议R=B/2。因此 开发费用/人·月 = B(1.476 + 1/3 + 1/2)× 1.2 × T = B × 2.767 × T = B × λ 当T=1.05时,λ=2.906 当T=1.2时,λ=3.32 因此,2.9 ≤ λ ≤ 3.32 结论: 软件开发价格 = A × σ ×τ × B × λ A:估算工作量经验值 B:软件企业的平均工资/人·月 Q:风险系数l ≤ Q ≤ 1.5 T:复用系数0.25 ≤ τ ≤ 1 λ:综合系数2.7 ≤ λ ≤ 3.09
工作量评估
工作量是指在软件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投入的人力和时间,一般用人月数进行度量。项目的建设分为开发阶段,实施阶段,运行维护阶段。故工作量需要分阶段进行估算。
工作量=开发工作量+实施工作量+维护工作量
开发阶段工作量估算:
两种估算方式:功能点估算法和任务估算法
功能点估算法:该方法是依据软件项目的功能需求来评估开发工作量。通过分析系统需求计算项目规模(功能点数),再乘以各阶段完成每个功能点所需要投入的人工时(开发成本系数),就可以计算出完成项目所需要的人月数。适用于立项阶段需求分析比较详细的项目或者用于项目完成阶段的最终工作量估算
开发工作量D(人月)=(项目功能点FP*开发成本系数 k/H/W)
其中,H是指国家规定的一天工作时数,W指一个月工作天数。
开发成本系数k主要考虑项目的非技术难度,如开发周期,协调难度,业务的复杂度,需求的不确定性。
k的取指范围一般为:
功能点数(FP) 开发成本系数(人工时/FP)
<3000 3.5-4.0
(3000,8000) 4.0-4.5
>8000 4.5-5.0
任务估算法:任务估算法是把软件项目功能分解为若干个相对独立的任务,再分别估计完成每个任务需要的人员搭配比例及投入时间,每个人员的工作量之和就是该任务的工作量。最后将各个任务的工作量累加起来就得出软件项目的总工作量。该方法适用于立项阶段的工作量估算
软件开发工作可分为:设计、编码、测试。 设计各个岗位人员工作量可基于以下标准计算:
(1)以程序员的工作量为标准;
(2)高级程序员的工作量为标准工作量的1.5倍;
(3)系统分析员的工作量为标准工作量的2.5倍;
(4)测试工程师的工作量为标准工作量;
(5)高级测试工程师的工作量为标准工作量的1.5倍;
(6)项目管理人员的工作量为标准工作量的3倍;
(7)市场营销人员的工作量为标准工作量;
(8)技术支持工程师的工作量为标准工作量;
(9)文秘的工作量为标准工作量的0.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