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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编程规范


    1、版面

    【规则1-1】 程序块要采用缩进风格编写,缩进的空格数为4个。

    【规则1-2】 对齐与缩进只使用空格键,不使用TAB键。说明:以免用不同的编辑器阅读程序时,因TAB键所设置的空格数目不同而造成程序布局不整齐,不要使用会自动将8个空格变为一个TAB键的开发工具编辑代码。(可开发工具软件自动将TAB键转换为4个空格)

    【规则1-3】 函数或过程的开始、结构的定义及循环、判断等语句中的代码都要采用缩进风格,case语句下的情况处理语句也要遵从语句缩进要求。

    【规则1-4】 相对独立的程序块之间、变量说明之后必须加空行(一个空行即可)。

    【规则1-5】 一行程序以小于80字符为宜,不要写得过长。

    【规则1-6】 较长的语句(>80字符)要尽量分成多行书写,长表达式要在低优先级操作符处划分新行,操作符放在新行之首,划分出的新行要进行适当的缩进,使排版整齐,语句可读。

    【规则1-7】 循环、判断等语句中若有较长的表达式或语句,则要进行适应的划分,长表达式要在低优先级操作符处划分新行,操作符放在新行之首。

    【规则1-8】 若函数或过程中的参数较长,则要进行适当的划分。

    【规则1-9】 不允许把多个短语句写在一行中,即一行只写一条语句。

    【规则1-10】  if、for、do、while、case、switch、default等语句自占一行,且if、for、do、while等语句的执行语句部分无论多少都要加括号{}。

    【规则1-11】  程序块的分界符(如C/C++语言的大括号‘{’和‘}’)应各独占一行并且位于同一列,同时与引用它们的语句左对齐。在函数体的开始、类的定义、结构的定义、枚举的定义以及if、for、do、while、switch、case语句中的程序都要采用缩进方式。

    【规则1-12】  在两个以上的关键字、变量、常量进行对等操作时,它们之间的操作符之前、之后或者前后要加空格;进行非对等操作时,如果是关系密切的立即操作符(如->),后不应加空格。说明:采用这种松散方式编写代码的目的是使代码更加清晰。由于留空格所产生的清晰性是相对的,所以,在已经非常清晰的语句中没有必要再留空格,如果语句已足够清晰则括号内侧(即左括号后面和右括号前面)不需要加空格,多重括号间不必加空格,因为在C/C++语言中括号已经是最清晰的标志了。在长语句中,如果需要加的空格非常多,那么应该保持整体清晰,而在局部不加空格。给操作符留空格时不要连续留两个以上空格。

    1、     逗号、分号只在后面加空格。

    2、     比较操作符, 赋值操作符"="、 "+=",算术操作符"+"、"%",逻辑操作符"&&"、"&",位域操作符"<<"、"^"等双目操作符的前后加空格。

    3、     "!"、"~"、"++"、"--"、"&"(地址运算符)等单目操作符前后可以不加空格。

    4、     "->"、"."前后不加空格。

    5、     if、for、while、switch等与后面的括号间应加空格,使if等关键字更为突出、明显。

    【规则1-13】  注意运算符的优先级,并用括号明确表达式的操作顺序,避免使用默认优先级。说明:防止阅读程序时产生误解,防止因默认的优先级与设计思想不符而导致程序出错。

    【规则1-14】避免使用不易理解的数字,用有意义的标识来替代。涉及物理状态或者含有物理意义的常量,不应直接使用数字,必须用有意义的枚举或宏来代替。

    【规则1-15】  源程序中关系较为紧密的代码应尽可能相邻。

    【规则1-16】  不要使用难懂的技巧性很高的语句,除非很有必要时。

    2、命名

    【规则2-1】 每一个C++类必须使用一个独立的源文件进行书写(一个.h文件或一个.h和.cpp文件);并且要求文件名称必须与类名相同(注意:文件名称必须大小写敏感)。

    【规则2-2】 变量命名必须符合以下约束:

    l  变量名称中独立单词的首字母必须大写,其它字母小写。

    l  变量名称中的独立单词为标准术语的缩写词汇,允许全部大写。

    l  变量名称中的独立单词一般情况下必须使用全称,允许在适当的情况下使用缩写,常见单词缩写参见附录A。

    l  变量名称之前必须附加前缀用来识别变量类型,前缀标准定义如下:

    类型

    前缀

    备注

    short

    int

    long

    n

    带符号整数

    unsigned short

    unsigned integer

    unsigned long

    u

    无符号整数

    char

    unsigned char

    c

    字符

    float

    double

    f

    浮点数

    bool

    b

    布尔量

    char*

    unsigned char*

    sz

    程序中明确作为字符串使用

    char*

    unsigned char*

    bf

    程序中明确存放的是二进制数据

    WORD

    w

    Windows平台专用

    DWORD

    dw

    Windows平台专用

    o

    所有类定义的实例对象一律使用“o”作为前缀

    指针

    p

    一般p后面会跟随一个指示具体类型的前缀,例如“pu”表示一个无符号数指针,“po”表示一个对象指针

    指针的指针

    pp

    其它更多指针依此类推

    l  针对基本类型重定义的新类型,前缀参照原始数据类型的前缀,例如“size_t”类型前缀为“u”。

    l  C++类和结构的成员变量名在符合前面的规范基础上再附加前缀“m_”。

    l  跨模块使用的全局变量名称在符合前面的规范基础上再附加前缀“g_”。

    l  模块内部使用的全局变量名称在符合前面的规范基础上再附加前缀“_g_”。

    l  单字符变量只能用作循环变量。

    【规则2-3】 函数命名必须符合以下约束:

    l  函数名称中独立单词的首字母必须大写,其它字母小写(特例:允许第一个单词首字母小写)。

    l  函数名称中第一个单词必须是动词,尽量不使用缩写(除非是众所周知的缩写单词)。

    l  函数名称中的独立单词为标准术语的缩写词汇,允许全部大写。

    l  函数名称中的独立单词一般情况下必须使用全称,允许在适当的情况下使用缩写,常见单词缩写参见附录A。

    3、注释

    【规则3-1】 本规范规定程序注释采用文档生成工具DOXYGEN进行处理。

    【规则3-2】 源文件.cpp、头文件.h文件及其它说明性文件头部必须进行注释,注释如下格式所示。

    /**

      @file       程序文件名称(如ByteBuffer.cpp)

      @brief    程序文件的简要说明

                      

                       程序文件的详细说明(简要与详细说明之间间隔一个空行)

      @author  作者姓名

      @version   版本编号   修订日期 修订者 修订内容

     */

    注:

    l  注释必须以“/**”开头

    l  允许存在多个@version指示符描述版本修订历程(每个@version指示符描述一个版本)

    【规则3-3】 源程序模块函数接口(允许在其它模块使用的函数)必须注释,注释如下格式所示。

    /**

      @brief    函数的简要说明

                      

                       函数的详细说明(简要与详细说明之间间隔一个空行)

      @param  参数名称 参数说明

      @return    返回值说明

      @retval    值 返回值具体单个值说明

    */

    注:

    l  注释必须以“/**”开头

    l  注释必须置于函数定义原型之上

    l  允许存在多个@param指示符描述多个参数(每个@param指示符描述一个参数)

    l  允许存在多个@retval指示符描述多个具体的返回值说明(每个retval指示符描述一个返回值)

    l  @param、@return、@retval指示符均是可选项

    【规则3-4】 源程序模块内部函数接口(即模块内部的私有函数)可以不必注释,一旦注释,采取如下格式所示。

    /*

      @brief    函数的简要说明

                      

                       函数的详细说明(简要与详细说明之间间隔一个空行)

      @param  参数名称 参数说明

      @return    返回值说明

      @retval    值 返回值具体单个值说明

    */

    注:

    l  注释必须以“/*”开头

    l  注释必须置于函数定义原型之上

    l  允许存在多个@param指示符描述多个参数(每个@param指示符描述一个参数)

    l  允许存在多个@retval指示符描述多个具体的返回值说明(每个retval指示符描述一个返回值)

    l  @param、@return、@retval指示符均是可选项

    l  对于一些非常简单的模块内部私有函数可以使用简单注释,不作强制规范要求

    【规则3-5】 源程序模块变量接口(允许在其它模块使用的变量)必须注释,注释如下格式所示(有两种注释格式)。

    格式一:

    /**

      @brief    变量的简要说明

                      

                       变量的详细说明(简要与详细说明之间间隔一个空行)

    */

    注:

    l  注释必须以“/**”开头

    l  注释必须置于变量定义之上

    格式二:

      ///< 变量的说明

    注:

    l  注释必须以“///<”开头

    l  注释必须置于变量定义之后,与变量定义处于同一行

    【规则3-6】源程序模块内部变量接口(即模块内部的私有变量)可以不必注释,一旦注释,采取如下格式所示(有两种注释格式)。

    格式一:

    /*

      @brief    变量的简要说明

                      

                       变量的详细说明(简要与详细说明之间间隔一个空行)

    */

    注:

    l  注释必须以“/*”开头

    l  注释必须置于变量定义之上

    格式二:

      // 变量的说明

    注:

    l  注释必须以“//”开头

    l  注释必须置于变量定义之后,与变量定义处于同一行

    【规则3-7】 源程序模块自定义类型必须注释(含结构、C++类等),注释如下格式所示。

    /**

      @brief    类型的简要说明

                      

                       类型的详细说明(简要与详细说明之间间隔一个空行)

    */

    注:

    l  注释必须以“/**”开头

    l  注释必须置于类型定义之上

    l  对子元素的注释可参照对函数、变量的注释格式

    【规则3-8】 一般情况下,源程序有效注释量必须达到20%以上。

    【规则3-9】 边写代码边注释,修改代码同时修改相应的注释,以保证注释与代码的一致性。不再有用的注释要删除。

    【规则3-10】  注释的内容要清楚、明了,含义准确,防止注释二义性。说明:错误的注释不但无益反而有害。

    【规则3-11】  避免在注释中使用缩写,特别是非常用缩写。说明:在使用缩写时或之前,应对缩写进行必要的说明。

    【规则3-12】 注释应与其描述的代码相近,对代码的注释应放在其上方或右方(对单条语句的注释)相邻位置,不可放在下面,如放于上方则需与其上面的代码用空行隔开。

    【规则3-13】 对于所有有物理含义的变量、常量,如果其命名不是充分自注释的,在声明时都必须加以注释,说明其物理含义。变量、常量、宏的注释应放在其上方相邻位置或右方。

    【规则3-14】 数据结构声明(包括数组、结构、类、枚举等),如果其命名不是充分自注释的,必须加以注释。对数据结构的注释应放在其上方相邻位置,不可放在下面;对结构中的每个域的注释放在此域的右方。

    【规则3-15】 全局变量要有较详细的注释,包括对其功能、取值范围、哪些函数或过程存取它以及存取时注意事项等的说明。

    【规则3-16】 注释与所描述内容进行同样的缩排。说明:可使程序排版整齐,并方便注释的阅读与理解。

    【规则3-17】 将注释与其上面的代码用空行隔开。

    【规则3-18】 对变量的定义和分支语句(条件分支、循环语句等)必须编写注释。说明:这些语句往往是程序实现某一特定功能的关键,对于维护人员来说,良好的注释帮助更好的理解程序,有时甚至优于看设计文档。

    【规则3-19】 对于switch语句下的case语句,如果因为特殊情况需要处理完一个case后进入下一个case处理,必须在该case语句处理完、下一个case语句前加上明确的注释。说明:这样比较清楚程序编写者的意图,有效防止无故遗漏break语句。

    【规则3-20】 避免在一行代码或表达式的中间插入注释。说明:除非必要,不应在代码或表达式中间插入注释,否则容易使代码可理解性变差。

    【规则3-21】 通过对函数或过程、变量、结构等正确的命名以及合理地组织代码的结构,使代码成为自注释的。说明:清晰准确的函数、变量等的命名,可增加代码可读性,并减少不必要的注释。

    【规则3-22】 在代码的功能、意图层次上进行注释,提供有用、额外的信息。说明:注释的目的是解释代码的目的、功能和采用的方法,提供代码以外的信息,帮助读者理解代码,防止没必要的重复注释信息。

    【规则3-23】 在程序块的结束行右方加注释标记,以表明某程序块的结束。说明:当代码段较长,特别是多重嵌套时,这样做可以使代码更清晰,更便于阅读。

    【规则3-24】 注释应考虑程序易读及外观排版的因素,使用的语言若是中、英兼有的,建议多使用中文,除非能用非常流利准确的英文表达。说明:注释语言不统一,影响程序易读性和外观排版,出于对维护人员的考虑,建议使用中文。

    4、源代码结构

    【规则4-1】 本规范规定源代码结构必须符合如下规范:

    l  源代码目录结构如下:

    l  源代码目录结构说明如下:

    名称

    说明

    doc

    存放源代码相关的说明文档及通过Doxygen生成的源代码注释文档

    include

    存放程序使用的库程序的头文件及本程序提供给外部使用的头文件

    src

    存放程序中与平台无关的源代码

    win32

    存放Windows平台相关的源代码及Windows平台下的工程文件、编译临时文件和编译后的目标程序文件(debug和release版)

    win32_release

    存放Windows平台程序使用的库程序(dll和lib)及本程序提供给外部使用的库程序(dll和lib)(注:要求debug和release版本对应的库程序文件不同,例如在debug版本的库文件名后附加字符“d”);

    存放本程序编译的release版本程序文件

    linux

    存放Linux平台相关的源代码及Linux平台下的工程文件、编译临时文件和编译后的目标程序文件(debug和release版)

    linux_release

    存放Linux平台下本程序使用的库程序及本程序提供给外部使用的库程序;

    存放Linux平台下本程序编译的release版本程序文件

    n  当需要同时编译成VC6和VS2005目标程序时,可以创建多个“win32_release”目录,目录名称可通过附加后缀进行区分,例如“win32_release.net”。

    n  当需要同时编译成支持不同内核版本的Linux目标程序,可以创建多个“linux_release”目录,目录名称可通过附加内核版本作为后缀进行区分。

    附录A:常见单词缩写表

    单词

    缩写

    source

    src

    destination

    dst

    command

    cmd

    program

    prg

    send

    snd

    sender

    sndr

    receive

    recv

    receiver

    recvr

    Keep it simple!
    作者:N3verL4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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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启nginx报错:[error] invalid PID number "" in "/application/nginx-1.13.3/logs/nginx.p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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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lgh1992314/p/58347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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