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子类在继承了父类以后,可以对父类中的同名同参数的方法进行“覆盖”或“覆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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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重写以后,如果我们创建子类的对象,通过子类的对象调用子父类中同名同参数的方法,执行的是子类重写父类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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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概念:子类重写的方法;父类被重写的方法
* 方法的声明: 权限修饰符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形参列表) throws 异常的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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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类重写的方法 与 父类被重写的方法的方法名和形参列表都相同
* >子类重写的方法的权限修饰符不小于父类被重写的方法的权限修饰符
* 特别的,子类不能重写父类中声明为private的方法。
* >子类重写的方法的返回值类型 不大于 父类被重写的方法的返回值类型。
* 举例:1.父类方法的返回值类型是void,子类要想重写,一定也是void
* 2.父类方法的返回值类型是类型A,子类重写父类方法,返回值类型可以是类型A或类型A的子类.不能是类型A的父类
* >*子类重写的方法抛出的异常类型 不大于 父类被重写的方法抛出的异常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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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则: 子类与父类中同名同参数的方法必须同时声明为static的(不是重写),或者同时声明为非static的(即为重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