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斯特林数是组合数学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有许多有用的性质。它由十八世纪的苏格兰数学家James Stirling首先发现并说明了它们的重要性。
斯特林数主要处理的是把(N)个不同的元素分成(k)个集合或环的个数问题。现在我们说的斯特林数可以指两类数,分为第一类斯特林数和第二类斯特林数,其中第一类斯特林数还分成有符号和无符号两种。
第一类斯特林数
这里仅讨论有符号的第一类斯特林数。
第一类斯特林数表示的是将(n)个不同元素分成(k)个不同的环的方案数。两个环不相同当且仅当这两个环不能通过旋转得到。表示方法为:
考虑递推,把(n)个不同元素分成(k)个不同的环有两种转移。第一种,有可能是(n-1)个不同元素分成(k-1)个不同的环,当前的第(n)个独立成一个元素。第二种可能是(n-1)个不同元素已经分好了(k)个不同的环,当前这个可以加进去。加在每个已有元素的逆时针方向(或顺时针方向,方向没有关系,只要统一即可)就不会出现重复,共有(n-1)种方法,所以:
这就是第一类斯特林数的递推式,也可以写成:
性质
组合数学中的定理暴力求解可行,但是不好玩。所以组合数学中很多定理的证明是通过构造一个问题,用两种不同的方法计算,由于是同一个问题,那么算出来的答案一定是相等的,从而证明等式,简称“算两次”。
第一类斯特林数有如下特殊性质:
- (s(0,0)=1)
- (s(n,0)=0~ (n>0))
- (s(n,1)=(n-1)!)
- (s(n,n-1)=C_n^2)
- (s(n,2)=(n-1)!*sum _{i=1}^{n-1}frac{1}{i})
- (s(n,n-2)=2C_n^3+3C_n^4)
- (sum _{k=0}^ns(n,k)=n!)
下面给出性质1,3,4,5的证明。
性质一
显然,我们把(n)个元素排列起来,有(n!)种可能,首尾相接即可得到一个环。这里面每种情况重复了(n)次,因为可以旋转(n)次,所以除以(n),得到(s(n,1)=(n-1)!).
性质三
(s(n,2)=(n-1)!*sum \_{i=1}^{n-1}frac{1}{i})
这里给出数学归纳法的证明。
首先,(s(2,2)=1*1=1),符合定义。
下面通过递推式和性质一证明性质三对于(n)也成立:
得证!
性质四
同理可用数学归纳法强行计算。巧妙的方法我还没想到。
性质五
这里有一个巧妙地“算两次”方法。
首先构造一个问题,求(n)个数的所有排列。
首先用乘法原理直接得出结论,(ans=n!)。
我们知道,对于一个排列对应一个置换,即:
把这个置换中的上下对应位置连边,可以得到许多的环。由于排列和置换是一一对应的,所以我们要求排列的个数,就是求用(n)个元素组成环的方案数,所以我们枚举环的个数:
由于我们有(s(n,0)=0),所以也可以写成:
第二类斯特林数
第二类斯特林数表示把(n)个元素分成(k)个非空集合的方案数,集合内是无序的。这样,我们很容易得出转移:
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如果前(n-1)个元素组成了(k-1)个非空集合,那么当前元素自成一个集合。第二种情况,如果前(n-1)个元素组成了(k)个集合,那么当前的这个元素可以放进这(k)个集合中任意的一个。所以我们的到来递推方程:
也可以写成:
性质
- (S(0,0)=1)
- (S(n,0)=0,n>0)
- (S(n,n)=1)
- (S(n,2)=S(n-1,1)+S(n-1,2)*2=1+S(n-1,2)*2=2^{n-1}-1)
- (S(n,n-1)=C_n^2)
- (S(n,n-2)=C_n^3+3C_n^4) 简单巧妙的证明:我们分成两种情况,把(n)个不同的元素分成(n-2)个集合有两种情况,分别是有一个集合有三个元素和有两个集合有两个元素。对于前者,我们选出三个元素为一个集合,其他的各成一个集合,这种情况的方案数就是(C_n^3)。对于后者,先选出四个元素来,考虑怎么分配。当其中一个元素选定另一个元素形成同一个集合时,这种情况就确定了,所以是(3C_n^4)。加法原理计算和即得证。
- (S(n,3)=frac{1}{2}(3^{n-1}+1)-2^{n-1}) 数学归纳法
- (S(n,n-3)=C_n^4+10C_n^5+15C_n^6) 同性质六
通项公式:
大概就是容斥原理,(k)枚举有多少个集合是空的,每种情况有(C_m^k)种空集情况,(n)个元素可以放进非空的(m-k)个集合中。这样求出来的答案是有序的,所以我们除以(m!)使得其变为无序。
此公式更直接的推导,可以使用生成函数,这篇文章 中给出了其中一种生成函数的推导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