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java事件模型:
传统事件处理程序指派方法:
1.var odiv=document.getElementById("div1");
odiv.onclick=function(){
alert("执行");
}
2.function 方法名(参数列表){
要执行的内容
}
3.在标记中:
<div onclick="alert('弹出框')"></div>
现代实践处理程序指派方法:会出现兼容问题。
IE:
[object].attachEvent("事件处理程序名称",函数);将一个事件处理程序绑定到一个事件
[object].detachEvent("事件处理程序名称",函数);解除事件处理程序的绑定
可以绑定多个事件处理程序。
非IE:
[object].addEventListener("事件名称",函数名,是否处理程序要用在冒泡或捕获阶段捕获true,冒泡false);
[object].removeEventListener("事件名称",函数名,是否处理程序要用在冒泡或捕获阶段捕获true,冒泡false);
事件处理程序的返回值:
onsubmit="return confirm('返回提示内容')";
Event对象:
1.触发事件的对象;
2.事件发生时的鼠标信息;
3.事件发生时的键盘信息。
event对象只在事件触发时创建,并且可以被事件处理程序访问,在所有事件处理程序完成执行后,event对象就被销毁了。
悲剧的是,IE和非IE又是按照两种不同的方式实现Event的。
事件类型:
鼠标事件;键盘事件;HTML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