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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C++ Primer 》第十五章

    第十五章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

    一、OOP:概述

    •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OOP)的核心思想是数据抽象继承动态绑定
      • 通过使用数据抽象,可以将类的接口和实现分离。
      • 使用继承,可以定义相似的类型并对其相似关系建模。
      • 使用动态绑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忽略相似类型的区别,而以统一的方式使用它们的对象。
    • 继承(inheritance)
      • 通过继承联系在一起的类构成一种层次关系。通常在层次关系的根部有一个基类(base class)
      • 其他类直接或者间接从基类继承而来,这些继承得到的类成为派生类(derived class)
      • 基类负责定义在层次关系中所有类共同拥有的成员,而每个派生类定义各自特有的成员。
      • 对于某些函数,基类希望它的派生类各自定义适合自身的版本,此时基类就将这些函数声明为虚函数(virtual function)
    class Quote {
    public:
        std::string isbn() const;
        virtual double net_price(std::size_t n) const;
    };
    
    class BulkQuote : public Quote {
    public:
        double net_price(std::size_t n) const override; // C++11
    };
    
    • 动态绑定(dynamic binding),即运行时绑定
      • 使用同一段代码可以分别处理基类和派生类的对象。
      • 函数的允许版本由实参决定,即在运行时选择函数的版本。
    // 计算并打印销售给定数量的某种书籍所得的费用
    double print_total(ostream &os, const Quote &item, size_t n) {
        double ret = item.net_price();
        os << "ISBN: " << item.isbn() << " # sold: " << n << " total due: " << ret << endl;
        return ret;
    }
    
    print_total(cout, basic, 20);   // 调用Quote的net_price
    print_total(cout, bluk, 20); // 调用BulkQuote的net_price
    

    二、定义基类和派生类

    1. 定义基类

    • 基类通常都应该定义一个虚析构函数,即使该函数不执行任何实际操作也是如此。
    • 基类通过在其成员函数的声明语句之前加上关键字virtual使得该函数执行动态绑定。任何构造函数之外的非静态函数都可以是虚函数
    • 关键字virtual只能出现在类内部的声明语句之前而不能用于类外部的函数定义。如果基类把一个函数声明为虚函数,则该函数在派生类隐式地也是隐函数。
    • 如果成员函数没有被声明为虚函数,则解析过程发生在编译时而非运行时。
    • 访问控制
      • protected: 基类和其派生类还有友元可以访问
      • private: 只有基类本身和友元可以访问

    2. 定义派生类

    • 派生类必须通过派生列表(class derivation list)明确指出它是从哪个基类继承而来。形式:冒号。后面紧跟以逗号分隔的基类列表,每个基类前面可以是publicprotectedprivate中的一个。
    • C++11允许派生类显式地注明它将使用哪个成员函数改写基类地虚函数,即在函数地形参列表之后加上一个override关键字。
    • 派生类钩构造函数:派生类必须使用基类的构造函数去初始化它地基类部分。
    • 静态成员:如果基类定义了一个静态成员,则在整个继承体系中只存在该成员的唯一定义。
    • 派生类的声明:声明中不包含它的派生列表。
    • C++11提供了一种防止继承的方法,在类后面跟一个关键字final

    3. 类型转换和继承

    • 理解基类和派生类之间的类型转换是理解C++语言OOP的关键所在。
    • 可以将基类的指针或引用绑定到派生类对象上。基类的指针或引用的静态类型可能与其动态类型不一致。
    • 不存在从基类向派生类的隐式类型转换。
    • 派生类向基类的自动类型转换只对指针或引用类型有效,对象之间不存在类型转换。
    • 当我们用一个派生类对象为一个基类对象初始化或赋值时,只有该派生类对象中的基类部分会被拷贝、移动或者赋值,它的派生类部分将被忽略掉。

    三、虚函数

    • 使用虚函数可以执行动态绑定,但是动态绑定只有当我们通过指针或引用调用虚函数时才会发生,因为只有这种情况下对象的动态类型才有可能与静态类型不同。
    • OOP的核心思想是多态性(polymorphism)。把具有继承关系的多个类型称为多态类型。引用或指针的静态类型与动态类型不同这一事实正是C++语言支持多态性的根本所在。
    • 基类中的虚函数在派生类中隐含地也是一个虚函数。当派生类覆盖了某个虚函数时,该函数在基类中的形参必须与派生类中的形参严格匹配。
    • C++11允许派生类显式地注明它将使用哪个成员函数改写基类的虚函数,即在函数的形参列表之后加一个override关键字。
    • 如果我们想覆盖某个虚函数,但不小心把形参列表弄错了,这个时候就不会覆盖基类中的虚函数。加上override可以明确程序员的意图,让编译器帮忙确认参数列表是否有出错。
    • 如果虚函数使用默认实参,则基类和派生类中定义的默认实参最好一致。
    • 某些情况下,如果希望对虚函数的调用不要进行动态绑定,而是强迫其执行虚函数的某个特定版本。使用作用域运算符可以实现这一目的。
    • 通常情况下,只有成员函数(或友元)中的代码才需要使用作用域运算符来回避虚函数的机制。使用场景:当一个派生类的虚函数调用它覆盖的基类的虚函数版本时。

    四、抽象基类

    • 纯虚函数(pure virtual):清晰地告诉用户当前地函数是没有实际意义的。纯虚函数无需定义,只用在函数体的位置前书写 =0 就可以将一个虚函数说明为纯虚函数。
    • 含有纯虚函数的类就是抽象基类(abstract base class)。它不能创建抽象基类的对象。

    五、访问控制与继承

    • 受保护的成员
      • protected说明符可以看做是public和private中和后的产物。
      • 和私有成员类似,受保护的成员对于类的用户来说是不可访问的。
      • 和公有成员类似,受保护的成员对于派生类和友元来说是可访问的。
      • 派生类的成员和友元只能通过派生类对象来访问基类的受保护成员。派生类对于一个基类对象中的受保护成员没有任何访问特权。
    class Base {
    protected:
        int prot_mem;   // 
    };
    
    class Sneaky: public: Base {
        friend void clobber(SneaKy&);   // 能访问Sneaky::port_mem
        friend void clobber(Base&); // 不能访问Base::port_mem
        int j;
    };
    
    // 正确:clobber能访问Sneaky对象的private和protected成员
    void clobber(Sneaky &s) { s.j = s.prot_mem = 0; }
    
    // 错误:clobber不能访问Base的protected成员
    void clobber(Base &b) { b.prot_mem = 0;}
    
    • 某个类对其继承而来的成员的访问权限受到两个因素影响:在基类中该成员的访问说明符;在派生类的派生列表中的访问说明符;
    • 派生访问说明符
      • 对于派生类的成员(及其友元)能否访问其直接基类的成员没有说明影响。
      • 它的目的是控制派生类用户对于基类成员的访问权限。比如struct Priv_Drev: private Base{}意味着在派生类Priv_Drev中,从Base继承而来的部分都是private的。
    • 友元关系不能继承。每个类负责控制各自成员的访问权限。
    • 改变个别成员的可访问性:使用using
    • 区别:默认情况下,使用class关键字定义的派生类是私有继承的;使用struct关键字定义的派生类是公有继承的。

    六、继承中的类作用域

    • 每个类定义自己的作用域,在这个作用域内我们使用定义类的成员。当存在继承关系时,派生类的作用域嵌套在其基类的作用域之内。
    • 派生类的成员将隐藏同名的基类成员。
    • 除了覆盖继承而来的虚函数之外,派生类最好不要重用其他定义在基类中的名字。

    七、构造函数和拷贝函数

    1. 虚析构函数

    • 基类通常应该定义一个虚析构函数,这样就能动态分配继承体系中的对象了。
    • 如果基类的析构函数不是虚函数,则delete一个指向派生类对象的基类指针将产生未定义的行为。
    • 一个例外:通常如果一个类需要析构函数,那么它同样需要拷贝和赋值操作。但是基类的析构函数是一个例外,应该该析构函数为了成为虚函数而令其内容为空,显然无法推断该基类还需要赋值运算符或拷贝构造函数。
    • 虚析构函数将阻止合成移动操作。

    2. 合成拷贝控制与继承

    • 基类或派生类的合成拷贝控制成员的行为和其他合成的构造函数、赋值运算符或析构函数类似;它们对类本身的成员依次进行初始化、赋值或销毁的操作。

    3. 派生类的拷贝控制成员

    • 当派生类定义了拷贝或移动操作时,该操作负责拷贝或移动包括基类部分成员在内的整个对象。
    • 派生类析构函数:派生类析构函数先执行,然后执行基类的析构函数。

    4. 继承的构造函数

    • C++11中,派生类可以重用其直接基类定义的构造函数。
    • 语法:
    class A: public B {
    public:
        using A::A; // 继承B的构造函数
        double get(int) const;
    };
    
    • 继承的构造函数的特点:
      • 一个构造函数的using声明不会改变该构造函数的访问级别。
      • 一个using声明语句不能指定explicitconstexpr。如果基类的构造函数是explicitconstexpr,则继承的构造函数也拥有相同的属性。
      • 当一个基类构造函数含有默认实参时,这些实参并不会被继承。
      • 如果基类含有几个构造函数,则除了两个例外情况,大多数时候派生类会继承所有这些构造函数。
        • 第一个例外:派生类可以继承一部分构造函数,而为其他构造函数定义自己的版本。
        • 第二个例外:默认、拷贝和移动构造函数不会被继承。

    八、容器和继承

    • 当使用容器存放继承体系中的对象时,通常必须采用间接存储的方式。
    • 当派生类对象被赋值给基类对象时,其中的派生类部分将被"切掉",因此容器和存在继承关系的类型无法兼容。
    • 希望在容器中存放具有继承关系的对象时,实际上存放的通常是基类的指针(更好的选择是智能指针)。
    • 对于C++面向对象的编程来说,一个悖论是我们无法直接使用对象进行面向对象编程。相反,必须使用指针和引用。因为指针会增加程序的复杂性,所以经常定义一些辅助的类来处理这些复杂的情况。

    九、文本查询程序再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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