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条款13导入RAII的观念:资源获取时机便是初始化时机,资源会在不需要的时刻被销毁,典型代表就是shared_ptr和weak_ptr,但是并非所有资源都是堆内存,例如外存和堆栈,在这种情况下,auto_ptr,shared_ptr,weak_ptr显然不适合作为资源管理类,这就需要建立自己的资源管理类
2. 同样,自建的资源管理类同样需要考虑RAII对象被复制的问题,一般有以下两种选择:
1). 禁止复制:将copying声明为private且不提供定义,或者继承自一个将copying函数声明为private的基类.
2). 对底层资源祭出"引用计数法":使用shared_ptr<T>是个不错的选择,但它的缺省行为是"当引用词数为0时删除其所指物",幸运的是它允许指定所谓的删除器——一个接受一个T*类型参数函数或函数对象,当引用次数为0时便被调用(auto_ptr没有此功能),删除器对shared_ptr<T>而言是可有可无的第二参数,例如:
close(fstream* fptr){ fptr->close; } FileResource{ public: FileResource():ptrf(new fstream,close){} ... private: shared_ptr<fstream> ptrf; }
除此之外还有可能以下方式:
3). 复制底部资源:进行深度拷贝.
4). 转移底部资源的应有权:auto_ptr奉行的复制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