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管局对个人网站备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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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万网 文章来源:中国万网 点击数:12823 更新时间:201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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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主机用户您好:
接上级通信管理局部门通知,对含有企业、行业、社区类信息的网站请以单位名义进行备案,为了让您网站备案顺利通过请您认真查看需备案网站类型与备案主体的对应要求,特此通知:
一、个人可以备案网站的内容: 1.个人博客(个别地区需要办理审批文件) 2.网址导航 3.个人作品展示(绘画等) 4.文摘
二、个人不能备案的网站类型: 1.不能备案含有企业、行业类信息的网站 2.不能备案论坛网站 3.不能备案经营类,涉及金钱交易的网站,例如购物、团购类 4.不能备案社区类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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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et.cn/service/a/zytz/201206/54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