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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温离散系列①之什么是证明

    什么是证明

    Definition(证明的定义)

    A mathmatical proof of a proposition is a chain of logical deduetions leading to the proposition from a base of axioms.
    译:命题的数学证明是从公理得出命题的一系列的逻辑推论。

    命题的定义

    命题是真假客观存在的陈述句。

    • 可以客观准确给出真假的语句才是命题。
      比如:“有外星人”,“给我这本书”,“php是世界上最好的语言”都不是命题。
    • 真假性随时间环境变化的语句也不是命题。
      比如:“现在是五点钟”,“明天股票会涨”,“今天天气不错”都不是命题。
    ###历史上著名的命题
    1. 欧拉猜想(Euler's Conjecture) : 若a,b,c,d都是正整数,等式
      无解。
    2. 四色定理(Four Color Theorem) :用四种颜色给地图着色,可以使每张地图相邻区域的颜色各不相同。
    3. 费马大定理(Fermat's Last Theorem): 当整数n>2时,没有正整数解。
    4. 哥德巴赫猜想(Goldbach's Conjecture) :任意大于2的偶数都是两个质数的和。

    谓词语句

    definition:真假性取决于一个或多个变量的语句。如:“n是一个完全平方数”就是谓词语句,只有知道n的值,才能确定它的真假。

    • 谓词语句通常用”定义“符号: " : = "
      p(n) : = "n是一个完全平方数"。当n=4时,即p(4)命题为真;p(5)命题为假。

    • 谓词语句不是命题,因为它的真假性无法判断。

    • 要想让谓词语句变成一个命题,有两种方法:

    1. n 取值,如上述的p(4),p(5)就是命题。
    2. 量词 (∀,∃),如“ ∃n,使得n是一个完全平方数 ”就是命题。

    常见的证明方法

    证明的原则:

    1. 在考虑证明的逻辑步骤时,你的草稿可以比骄混乱,但是最终的证明应当是清晰的,简明的。
    2. 证明通常以“证明”一词开始,以某种分隔符如■或“QED”结束。这些约定只是为了明确证明从哪里开始,哪里结束。

    1.直接证明法

    从条件(前介)直接推出结果(后介)

    • 例:如果,则
      证明. 假设。那么x,2-x,2+x都是非负的。因此有:

      原命题得证。 ■

    2. 证明逆反命题

    一个命题的真假性和它的逆否命题一致,若要证明命题为真,只需证明它的逆否命题为真即可。

    • 例: 证明如果 r 是无理数, 也是无理数
      证明. 我们使用逆否命题来证明,即 是有理数,r 也是有理数 。
      (其中 n,m 均为整数), 则 . 显而易见,r 必是有理数,逆否命题得证,原命题得证。 ■

    3. 证明当且仅当问题

    “当且仅当”叙述时通常简写为“IFF”。语句“p IFF q ”等价于“P IMPLIES Q”以及“Q IMPLIES P”。因此,要证明IFF,我们需要证明两个蕴含。(即证明充分性和必要性)

    4. 反证法

    反证法,又称间接证明法。它首先假设某命题成立(即在原命题的条件下,结论不成立),然后推理出明显矛盾的结果,从而下结论说原假设不成立,原命题得证。

    • 例:证明是无理数

      证明. 我们使用反证法证明,即设 是有理数,那么我们可以将 写成最简分式

      两边同时平方,得 3= ,有:=

      易知n是3的倍数,所以 是9的倍数 。又因为 = , 故 也是 9 的倍数,即 为 3 的倍数,由证明可得 m 也为 3 的倍数。

      n,m 同时为 3 的倍数,故不可能为最简分式,与条件相矛盾 ,故 是无理数。

      原命题得证。 ■

    5. 分情况讨论

    将复杂的证明分解成案例,然后分别证明每一个案例,这是一种常见的,很有用的证明策略。

    • 例:证明任意 6 个人中,总是 3 个人互相认识或互相不认识

      证明. 设x是六个人中的一个。我们分情况讨论:

      情况1. 剩下的5个人中至少3个和x认识

      ​ 情况1.1:这些人相互都不认识对方。那么,这些人就是至少3个的陌生人组,定理成立。

      ​ 情况1.2:这些人中有的见过对方。那么,这两个人和x就构成了3个认识人组,定理成立。

      情况2. 剩下的5个人中至少3个和x不认识

      ​ 情况2.1:这些人相互都认识对方。那么,这些人就是至少3个的认识人组,定理成立。

      ​ 情况2.2:这些人中有的不认识对方。那么,这两个和x就构成了3个陌生人组,定理成立。

      原命题得证。 ■

      一些习题

    第一章习题(选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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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五年时间成为某个领域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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