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el Arrington曾发表一篇博文说,创业者必须加倍的努力工作,甚至不惜趴在办公桌上睡觉,这样才能成功。对此,我并不赞同其观点,我看了很多评论都是 关于这样工作会适得其反,不但没有获得成功,相反的,这也给程序员的身体造成一定的危害(长期或是短期都会有影响)。 我们每天平均工作8个小时,这样算下来,平均每周有40个小时。假设,在最佳状态下,当你启动一个程序24*7(不休不眠)这相当于168个小时,这就意 味着是日常工作的4倍。
当然,程序员不可能像机器那样可以一直工作,期间也会被其它事宜打扰。比如,睡眠。人的最佳睡眠时间是7-8个小时。你可以偶尔付出一些额外努力或 者是连 续一两天加班,但是这将使你的工作效率达到低峰。当偶尔变成经常,你的老板也不再因为你的努力而经常感谢你。假设,以7.5个小时计算,那么,这样就可降 至115.5小时。
其次是饮食。每天你必须得吃饭(叫外卖或者自己下厨),一天至少三次,平均而言,每餐30分钟,那么三餐就是90分钟。假如你定一份pizza,这 样每餐 可延至15分钟,一共可以延至45分钟。因此,我们平均每天多空出一个小时,便降至108.5个小时。去卫生间?刷牙?淋浴?等等,在最好的情况下,每天 30分钟=>即可降至105个小时。上班途中需要花费多少时间?根据2007年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平均需要45分钟往返路程,即每周需要5.25 个小时=>降至100个小时。也许这样算可以减少你在桌子在底下的睡觉时间。
100个小时,这当于2.5倍的工作量。我们甚至还没有谈到劳动力、家庭需求、疾病、朋友、非工作需要和其它活动等等。事实上,你是在寻找一个每周7天,每天10-14个小时的工作场所。
问题是2.5倍的工作能使你的创业公司达到(10倍或是100倍?)的预期收益吗?程序员额外的150%价值是多少?假如一周40个小时是公司的正 常收 益,那么,100个小时就意味着有类似Facebook这样的估值吗?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你的老板为什么不多雇佣些其他的程序员呢?如果是因为投入更多的 时间就会有一个巨大的回报,那么肯定是比给你增加更多的人员要划算了,不是吗?
如过不是,那又是为何?为什么很多程序员喜欢像Arrington和Jason Calacanis文中提到的那样成为一个工作狂,要知道这样工作过度会导致疲劳致死。或许有一种可能性,他们不知道如何计算,或者他们认为多工作几个小时可以转化为额外的薪资。
事实上,即使你在工作中设立了复杂的工作指标,也无法衡量程序员的工作效率。这就好比一种游戏方式,即使人们不去尝试比赛,但你也必须要花时间去了解代码的细节。
有些人像Arrington一样没有时间或者没有这方面的专业知识去做到这一点,相反的,他们会利用更多时间来提高工作效率,这就意味着,程序员大 部分时 间都在工作(他们每分每秒都在编写代码),这就使他们在非工作时间还在努力的编写程序成为一种习惯。如果一名程序员在凌晨一点钟时接听Arrington 电话,这就说明她一直在工作,她会花10分钟的时间去接听电话并且把这个问题解决掉。
因此,当Arrington和Calacanis说,他们希望程序员拼命工作,更多的原因是他们认为在他们的帮助下没有程序员解决不了的问题。我想说,这里没有绝对的成功或是失败。你可以阅读这些类似的故事,或许早离开一分钟比晚离开一份钟对你的老板来说意义完全不同。
一周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会导致生产力下降这逐渐呈现出一种令人不安的规律性。作为程序员,如果你的创造力下降了,你的失误就会增加,直到达到某个阶段,在这个阶段中,你做错的东西比做对的东西还要多。当你花很多的时间在某种活动中时,我是否该特别提醒下健康问题呢?
所以,我想说,程序员对待自己的健康问题,应予以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