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正是面向对象编程(object-oriented programming)最兴盛的时期,C++是当时最流行的语言,而Java语言的1.0版即将于第二年推出,Sun公司正在大肆造势。
Brendan Eich无疑受到了影响,Javascript里面所有的数据类型都是对象(object),这一点与Java非常相似。但是,他随即就遇到了一个难题,到底要不要设计"继承"机制呢?
二、Brendan Eich的选择
如果真的是一种简易的脚本语言,其实不需要有"继承"机制。但是,Javascript里面都是对象,必须有一种机制,将所有对象联系起来。所以,Brendan Eich最后还是设计了"继承"。
但是,他不打算引入"类"(class)的概念,因为一旦有了"类",Javascript就是一种完整的面向对象编程语言了,这好像有点太正式了,而且增加了初学者的入门难度。
他考虑到,C++和Java语言都使用new命令,生成实例。
C++的写法是:
ClassName *object = new ClassName(param);
Java的写法是:
Foo foo = new Foo();
因此,他就把new命令引入了Javascript,用来从原型对象生成一个实例对象。但是,Javascript没有"类",怎么来表示原型对象呢?
这时,他想到C++和Java使用new命令时,都会调用"类"的构造函数(constructor)。他就做了一个简化的设计,在Javascript语言中,new命令后面跟的不是类,而是构造函数。
举例来说,现在有一个叫做DOG的构造函数,表示狗对象的原型。
function DOG(name){
this.name = name;
}
对这个构造函数使用new,就会生成一个狗对象的实例。
var dogA = new DOG('大毛');
alert(dogA.name); // 大毛
注意构造函数中的this关键字 ,它就代表了新创建的实例对象。
三、new运算符的缺点
用构造函数生成实例对象,有一个缺点,那就是无法共享属性和方法。
比如,在DOG对象的构造函数中,设置一个实例对象的共有属性species。
function DOG(name){
this.name = name;
this.species = '犬科';
}
然后,生成两个实例对象:
var dogA = new DOG('大毛');
var dogB = new DOG('二毛');
这两个对象的species属性是独立的,修改其中一个,不会影响到另一个。
dogA.species = '猫科';
alert(dogB.species); // 显示"犬科",不受dogA的影响
每一个实例对象,都有自己的属性和方法的副本。这不仅无法做到数据共享,也是极大的资源浪费。
四、prototype属性的引入
考虑到这一点,Brendan Eich决定为构造函数设置一个prototype属性。
这个属性包含一个对象(以下简称"prototype对象"),所有实例对象需要共享的属性和方法,都放在这个对象里面;那些不需要共享的属性和方法,就放在构造函数里面。
实例对象一旦创建,将自动引用prototype对象的属性和方法。也就是说,实例对象的属性和方法,分成两种,一种是本地的,另一种是引用的。
还是以DOG构造函数为例,现在用prototype属性进行改写:
function DOG(name){
this.name = name;
}
DOG.prototype = { species : '犬科' };
var dogA = new DOG('大毛');var dogB = new DOG('二毛');
alert(dogA.species); // 犬科alert(dogB.species); // 犬科
现在,species属性放在prototype对象里,是两个实例对象共享的。只要修改了prototype对象,就会同时影响到两个实例对象。
DOG.prototype.species = '猫科';
alert(dogA.species); // 猫科alert(dogB.species); // 猫科
五、总结
由于所有的实例对象共享同一个prototype对象,那么从外界看起来,prototype对象就好像是实例对象的原型,而实例对象则好像"继承"了prototype对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