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Java程序的组织形式
Java程序是一种纯粹的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语言,因此Java程序必须以类(即class)的形式存在,类(class)是Java程序的最小程序单位。Java程序不允许可执行性语句、方法等独立存在,所有的程序部分都必须放在类定义里。
下面是最简单的Java程序:
1 class Test{ 2 3 }
该程序定义了一个Test类,里边没有任何的其他成分,是一个空类,但这个程序是绝对正确的。它可以通过javac的编译。
但是用java来运行这个程序就会报错,因为如果类想要被解释器执行,那么这个类必须包含main方法,且main方法必须被public static void修饰,main方法的形参必须是字符串数组类型(String[] args),Java虚拟机就是从main方法开始解释执行的。因此,main方法是Java程序的入口。
对于一个大型的Java程序而言,只有一个入口,也就是包含main方法的类,其他类都是被main方法直接或间接调用的。
二、Java源文件的命名规则
Java源文件不能随意命名,其规则如下:
(1)Java源文件的后缀名必须以.java结尾;
(2)在通常情况下,Java源文件的主文件名可以是任意的。但有一种情况例外:如果Java程序源代码里定义了一个public类,则该文件的主文件名必须与该public类的类名相同。
一个Java源文件里最多只能定义一个public类,但可以定义许多个没有public修饰的普通类,但通常这种做法不被推荐。
建议:
一个Java源文件里只定义一个public类,不同的类使用不同的源文件定义;
让Java源文件的主文件名与该源文件定义的public类同名。
另外,Java是一门严格区分大小写的程序设计语言,所有的Java关键字必须全部小写,如public和class都是Java关键字,如果写成Public或Class,则程序报错;类名的首字母必须是大写,如Test,如果写成test,则程序报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