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其实《JavaScript语言精粹》后面还简单介绍了代码风格,优美特性,以及包含的毒瘤、糟粕。
但我很快就看完了,发现其实都在前面讲过了,所以就不写了。
至今为止已经算是把JavaScript简单复习了一遍用时11天,其中4天有很重要的事情没有写博客。
总的来说,我的看法依然是JS是一门入门简单,写法很随意的语言,所以在写代码的时候需要用更严谨更规范的手法来写。
然后实际应用过程中还是蛮复杂的,特别是对应一些大型的脚本而言。所幸有了Jquery,所幸我也不是一个专业前端,更不用去考虑兼容性的问题。
学习速度还算可以吧,自勉一下,加油!下一阶段:Jquery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