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SD中Billing结算系统即产生财务应收文档为例来说明
过期基准日Baseline Date 的业务需求
1、 结算日即为开始为过期计算日,向后90天内客户付款都为正常,超过则为超期
2、不论当月哪天结算,过期日都为本月的月末开始计算,90天内客户付款都为正常,超过则为超期
3、当月1-20号结算,过期日为当月月末,21号-月末结算则过期日为下过月的月末
过期天数Due Days的业务需求
1、基准日选定后,向后90天内客户付款都为正常,超过则为超期
2、基准日选定后,基准日后的下个月10号前客户付款都为正常,超过则为超期
分期付款Installment和提前日期付款折扣DIscount业务需求
1、系统分3次分期付款,3次的付款基准日期和过期天数分别管理
2、系统3次提前日期付款折扣率,各世界阶段设置折扣率
摘自SAP方丈
分期付款常见业务模式有固定资产采购等。
定义收付款条件
过期基准日Baseline Date 的业务需求
(1)当月1-15日记账,基线日期为本月25日;当月15日之后记账,基线日期为下月25日;到期日为基线日期加上30天。
如下测试,分别设置付款条件Z002和Z012
付款条件Z002
解释:付款条件里天数限制15,固定日25,基准日期缺省设置为过账日期。当输入供应商发票时,过账日期输入的是2012.08.10,根据付款条件设置,基线日期是以记账日期来作为基础推算的,因为8月10日在8月15日之前,符合付款条件中“天数限制15”,所以基线日期根据固定日25来做出判断,即8月25日作为基线日期。到期日从2012.08.25加30天即为2012.09.24.
同样道理,如果过账日期是在15日之后,例如2012.08.20,则不适用付款条件Z002,如下两截图所示:
系统提示收付条件Z002的限期未定义。
Z002付款条件说明,当月1-15日过账,则基线日期为每月的25日,
进一步测试,当月15日之后是如何计算的,
付款条件Z012,天数限制为31,固定日是25,附加月份是1.
过账日期是2012.8.20,在15号之后31号之前,符合付款条件Z012,基线日期则根据付款条件Z012中固定日25和附加月份1调整为2012.09.25,到期日为2012.09.25加30天即为2012.10.25.
(2)不论当月哪一天记账,基线日期为月末(例如30日),到期日为基线日期加上30天。
付款条件:Z008
解释:付款条件中的天数限制没有输入(为0),固定日为30,基准日期(基线日期)缺省值为30.当输入供应商发票时过账日期任意输入一天,例如2012.08.20,选择付款条件Z008之后,基线日期自动调整到该月的30号即2012.08.30,到期日为2012.08.30加30天即为2012.09.29.
过账日期输入2012.08.01,基线日期同样也是当月的30日,如下两图所示:
(3)记账日即为基准日期,向后30天为到期日。
付款条件:Z009
解释:付款条件中天数限制、固定日和附加月份均没有输入任何数值,只是勾选了记账日期作为基准日期缺省值。当输入发票时将过账日期输入任意一天,例如2012.08.13,选择付款条件Z009之后,基线日期则与过账日期相同,也是2012.08.13
(4)基准日期选定后,以固定日期计算到期日
付款条件Z013
解释:
1)付款条件中,天数限制是15,固定日是25,基准日期的缺省值是记账日期,可以确定当输入记账日期2012.08.13时,基准日期是2012.08.25.
2)基准日期确定是2012.08.25,根据付款条件中的付款条款:在基准日期的下个月30号之前是2%的折扣,2012.09.30减去2012.08.25是36天;在基准日期的第2个月的10号之前是1%的折扣,2012.10.10减去2012.08.25是46天;同样道理,在基准日期的第3个月15号之前全额,2012.11.15减去2021.08.25是82天。
(5)分期付款
1)设置付款条件Z015 ,以记账日期开始作为基准日期,如下图所示:
注意勾选分期付款,基准日期缺省值选择没有默认值。
定义分期付款到期日的具体付款条款0001,0002,Z016,将各付款条款的基准日期缺省值都设置为记账日期,与Z015的基准日期缺省值不一致。
第一期付款:0001表示立即付款,无任何折扣;
第二期付款:0002表示30天内到期,14天内付款折扣2%;
第三期付款:Z016 表示90天内到期,50天内付款折扣2%
2)定义分期支付的支付条款
3)FB60输入供应商发票,付款条件为Z015
过账日期输入的是2012.09.01
根据付款条件0001,0002,Z016可以确定基线日期为2012.09.01
3)点击模拟,生成如下凭证
解释:
@第1个行项目没有金额,如果没有分期付款条款Z015,此处金额应该是10000,并且没有第3,4,5个行项目;
@第3个行项目的金额分别为2000=10000*20%;5000=10000*50%;3000=10000*30%,与分期付款金额一致。
保存过账。
4)FBL1N查看供应商未清行项目
上图即之前测试生成的3个未清行项目,到期日分别为2012.09.01,2012.10.01和2012.11.30(即期限分别为立即,30天,9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