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下这几种方法。
第一种:构造函数绑定,即用call(apply)把父对象的this指向改为子对象
缺点:不能继承原型上的属性和方法;
第二种:prototype模式,即把子对象的prototype对象指向Animal的一个实例;
缺点:如果子对象的prototype对象上有属性或方法时,将被清除;
注意:当改了prototype对象的constructor时,记得改回来,否则将造成继承链紊乱;如下例子:
第三种:直接继承prototype,即child.prototype = parent.prototype;
优点:相比第二种效率更高,比较省内存;
缺点:如果子对象的prototype对象上有属性或方法时,将被清除;
且子对象的prototype对象修改后父对象的prototype也会被修改;
第四种:利用空对象作为中介,第三种的升级版;
缺点:如果子对象的prototype对象上有属性或方法时,将被清除;
第五种:拷贝继承
缺点:只能继承原型上的属性和方法;
优点:如果子对象的prototype对象上有属性或方法时,不会被清除,
且子对象的prototype对象修改后父对象的prototype不会被修改;
总结:继承加在原型上的属性和方法时用第五种,而继承写在构造函数里的属性和方法则用第一种,两则结合用。
下面是一个大的例子,可以多研究下:
注意红色方框内的内容,设置student.prototype = Object.create(Person.prototype),student.prototype.constructor是指向person的,所以需要重新改回到student。
原型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