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新认识面向对象
- 理解隔离变化
- 宏观上,面向对象的构建方式更能适应软件变化,将变化带来的影响减为最小;
- 各司其职
- 微观上,面向对象更强调各个类的责任;
- 由于需求变化导致的新增类型不应原来类的实现
- 对象是什么?
- 从语言实现层面来看,对象封装了代码和数据;
- 从规格层面讲,对象是一系列可被使用的公共接口;
- 从概念层面讲,对象是某种拥有责任的抽象;
二、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1、依赖倒置原则(DIP)
- 高层模块(稳定)不应依赖于低层模块(变化),二者都应依赖于抽象(稳定)。
- 抽象(稳定)不应依赖于实现细节(变化),实现细节应依赖于抽象(稳定);
2、开放封闭原则(OCP)
- 对扩展开放,对更改封闭;
- 类模块应该是可扩展的,但不可以修改;
3、单一职责原则(SRP)
- 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 变化的方向隐含着类的责任;
4、Liskov替换原则(LSP)
- 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它们的基类(IS-A);
- 继承表达类型抽象;
5、接口隔离原则(ISP)
- 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它们不用的方法;
- 接口应该小而完备;
6、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 类继承通常为“白箱复用”,对象组合通常为“黑箱复用”;
- 继承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封装性,子类父类耦合度高;
- 而对象组合则只要求被组合的对象具有良好定义的接口,耦合度低;
7、封装变化点
- 使用封装来创建对象之间的分界层,让设计者可以在分界层的一侧进行修改,而不会对另一侧产生不良影响,从而实现层次间的松耦合;
8、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 不将变量类型声明为某个特定的具体类,而是声明为某个接口;
- 客户程序无需获知对象的具体类型,只需知道对象的所具有的接口;
- 减少系统中各部分的依赖关系,从而实现“高内聚,低耦合”的类型设计方案。
学习设计模式不能只看代码调用的流程
设计原则是根本,不要把设计模式当成算法来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