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抽象类中是否有构造方法?不能实例化,为什么有构造方法?
2,抽象关键字abstract不可以和哪些关键字共存?
3.抽象类中可以没有抽象方法,这样的类有什么用吗?
4.JAVA中不能多继承,但所有类有都是object的子类,如果student是person类的子类,但student同时又是
object的子类,这不是student extends person,object吗??
1.抽象类有构造方法。抽象类不能被实例化。 抽象类中的构造方法供子类实例化调用。
2. **private:
私有内容子类继承不到,所以,不能重写。
但是,abstract修饰的方法,要求被重写。两者冲突。
**final
final修饰的方法不能被重写。
而abstract修饰的方法,要求被重写。两者冲突。
**static
假如一个抽象方法能通过static修饰,那么这个方法,就可以直接通过类名调用。
而抽象方法是没有方法体的,这样的调用无意义。所以,不能用static修饰。
3. 抽象类是把所有类的共性集中,可以用于模块化设计,
4.一个类如果是经继承另一个类,将不会继承object类,因为他的父类
已经继承object类,实现多层继承,这样的关系是:Person extends Object,Student extends Per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