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原则
开闭原则(Open Close Principle)
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对程序进行拓展时,尽量不去修改原有的代码,应该通过扩展实体的行为来实现。
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里氏替换原则说的是:任何基类出现的地方,子类一定可以出现。LSP是继承服用的基石,只有当子类能替换基类,且软件单位的功能不受影响时,基类才能真正被复用,而子类也能够在基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LSP是对实现抽象化的具体步骤的规范。
依赖倒转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针对接口编程,依赖于抽象而不依赖于具体。
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使用多个隔离的接口,比使用单个接口要好。强调的是低耦合。
迪米特法则/最少知道原则(Demeter Principle)
一个实体应当尽量少地与其他实体发生相互作用,使得系统功能模块相对独立。
合成复用原则(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
尽量使用合成/聚合的方式,而不是使用继承。
设计模式的类型
根据四人帮(GOF)出版的Design Patterns - Elements of Reusable Object-Oriented Software(设计模式 - 可复用的面向对象软件的基础),设计模式共23种,可分为三大类:创建型模式(Creational Patterns)、结构性模式(Structural Patterns)、行为模式(Behavioral Patterns)。也有25种、27种设计模式之说,但用的最多的还是23种,所以下面就对这23种设计模式展开讲。
创建型模式(Creational Patterns)
此类设计模式关注的是对象的实例化过程,在创建对象的同时隐藏创建逻辑,而不是使用new运算符直接实例化对象。
结构型模式(Structural Patterns)
此类设计模式关注类和对象的组合,以获得更大的结构。继承的概念被用来组合接口和定义组合对象获得新功能的方式。
行为型模式(Behavioral Patterns)
此类设计模式设计算法和对象间职责的分配,特别关注对象或类间的通信。
各模式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