Ø规范:函数命名以F_开头 Ø建议:包中的函数的命名规范为F_NAME,NAME表示相应的功能用途描述;所属的模块或者功能组已经在函数所引用的包中指出。 Ø 建议:独立的函数的命名规范为F_MODULE_ NAME,MOUDLE可用于指明所属的模块的名称或者功能组。对于基本功能函数,MOUDLE_可以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