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水木清华开发商:
2012年11月对于我们广大业主们来说,本应该是一个充满喜悦与期待的月份!喜悦着我们终于盼来收房的那一刻,期待着我们未来的日子在水木清华这个大家庭能抒写金色的篇章!
进入2012年5月以来,业主们迫不及待地到现场工地去看自己的未来之家。但是我们都是尽兴而去,败兴而归!进度,进度,还是进度!太慢了!能如期交给广大的业主们着实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考虑到房子质量,如果实在来不及交楼,业主们也只好容忍被延迟交楼!大家普遍以为质量才是最重要的,毕竟这是我们买的70年产权,70年相比一个月,孰重孰轻不言而语!延迟交楼也行,一切按照合同来算!给业主们赔偿些许违约金!
2012年11月18号,第一批业主正式去收楼,发现严重的霸王条款。收楼过程中信息不对等,我们一切都是在被迫着诱惑着进行!被迫着交钱、被迫着签名、被迫着验房!看房得先签名收楼才能拿钥匙,一旦拿钥匙,再差的房子表示已经收楼,有质量问题只整改等等霸王条款,弱势的我们就这样无奈地收了钥匙!这还不是最过分的,当我们要求提供收楼的“五证”时,居然没有!水、电、太阳能也不能使用。最不能容忍的是,我们的车库根本没有验收。这完全是一种远远未达到收楼标准的房子!
我们完全有理由向水木清华开发商提出我们拒绝收房,同时如果所有问题在2013年5月1号前未达到要求。我们正式提出索赔!为争取我们正当的利益,我们特向你们提出如下要求:
1、水木清华开发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向购房业主提供手续齐备的《住宅质量维修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实测面积表》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消防设施验收合格证明、电梯验收合格证等交房相关文件原件,并主动给每位业主提供五证齐全的复印件,水电图集等都应主动发到业主手中,否则我们拒绝收楼,我们将每天按照房价的万分之三追求开发商赔偿有关损失。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2、车库作为房屋的附属物,应该达到验收标准,方可交房。
3、违约金的支付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按总价款计算(含车库)
4、违约金支付时间自合同规定交房日起,自车库验收交付之日止,而非我们签收之日止。
5、建立顺畅的沟通渠道,工程延期给予我们合理的理由解释。减少违约金支付的方式是加快投入,尽快按时交工,不是以欺诈的手段妄图完成所谓的提前交房。
6、高度重视,舍得投入的同时,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监管措施,加强监管,保证水木清华的工程施工质量。
7、已经收楼的业主,所有提交需要整改的问题必须在提交整改单15天内完成,如果再验收时需要整改的问题按照国家住房相关标准未达标,我们将每天按照房价的万分之一追求开发商赔偿有关损失。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8、电梯投入运营时我们需要由保险公司开具的保险盖章,方为合格验收。通知我们收楼时应所有公共楼道应按质完工并保持清洁,无任何障碍物。
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面对今天的境遇,对于开发商的如此作为你难道会无动于衷?房地产,这理应是一个造梦的行业,给你的业主一个基于一生居住的梦想,在这个行业里,难的不是挣钱,而是如何遏制为了挣钱而不择手段的贪婪。不使这种贪婪放大到无法控制的地步。而我们,弱势的我们,不求物美价廉,不求房地产带给我们滚滚财富,我们只需要一个家,一个安全、可靠,值得我信赖的家!这是人类最基本的本能,如果谁要剥夺我们这权利,达到其非法的利益,我们有义务而且必须捍卫我们这点最基本的权利,这是我们每一个水木清华业主的心声。
新年已至,我们在此郑重呼吁,望贵公司能本着负责任的名优企业精神,委派负责人和我们的业主进行协商,兑现和补偿业主正当的权益,解决现实和遗留的侵权问题。如果我们得不到有诚意的、合理的答复,我们保留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权力,包括集体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诉、举报、借助媒体曝光(报纸、网站、博客、微博等)、传单发放、上访等等活动将逐一展开,直至启动法律程序!
但愿我们以后相处的日子能和谐相处,共同营造一个美好温馨的家园。
水木清华全体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