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活
启动vim后,是在Normal模式下(命令行模式)。
进入Insert模式(编辑模式)。
在Insert模式进入到Normal模式。ESC键。
1): i → Insert 模式,按 ESC 回到 Normal 模式.
2):x → 删当前光标所在的一个字符。
3): :wq → 存盘 + 退出 (:w 存盘, :q 退出) (陈皓注::w 后可以跟文件名)
4): dd → 删除当前行,并把删除的行存到剪贴板里
5): p → 粘贴剪贴板
当进入Normal模式的时候。所有的键都是功能键。功能键就类似于Ctrl
二:感觉良好
1:各种插入模式。
a → 在光标后插入
o → 在当前行后插入一个新行
O → 在当前行前插入一个新行
cw → 替换从光标所在位置后到一个单词结尾的字符 假如hello 光标在e。输入cw的时候,ello全部给删除掉了。
o → 在当前行后插入一个新行
O → 在当前行前插入一个新行
cw → 替换从光标所在位置后到一个单词结尾的字符 假如hello 光标在e。输入cw的时候,ello全部给删除掉了。
2:简单的移动光标
0 → 数字零,到行头
^ → 到本行第一个不是blank字符的位置(所谓blank字符就是空格,tab,换行,回车等)
$ → 到本行行尾
g_ → 到本行最后一个不是blank字符的位置。
/pattern → 搜索 pattern 的字符串(注:如果搜索出多个匹配,可按n键到下一个)
System. out. println("Hellf"); 0是到下标为0. ^是到S 。$是到冒号 g_也是到冒号。
^ → 到本行第一个不是blank字符的位置(所谓blank字符就是空格,tab,换行,回车等)
$ → 到本行行尾
g_ → 到本行最后一个不是blank字符的位置。
/pattern → 搜索 pattern 的字符串(注:如果搜索出多个匹配,可按n键到下一个)
System. out. println("Hellf"); 0是到下标为0. ^是到S 。$是到冒号 g_也是到冒号。
0123456789
3:拷贝/粘贴
P → 粘贴 相当于Ctrl+V
yy → 拷贝当前行当行于 ddP 相当于Ctrl+C
yy → 拷贝当前行当行于 ddP 相当于Ctrl+C
4:Undo/Redo
u → undo 撤退
<C-r> → redo 重新编辑。
<C-r> → redo 重新编辑。
三:更好,更强,更快
更好
. 小数点,重复上一次操作。
N<command> 重复某个命令N次。
. 小数点,重复上一次操作。
N<command> 重复某个命令N次。
更强。
NG → 到第 N 行 (陈皓注:注意命令中的G是大写的,另我一般使用 : N 到第N行,如 :137 到第137行)
gg → 到第一行。(陈皓注:相当于1G,或 :1)
G → 到最后一行。
按单词移动:
gg → 到第一行。(陈皓注:相当于1G,或 :1)
G → 到最后一行。
按单词移动:
w → 到下一个单词的开头。
e → 到下一个单词的结尾。
e → 到下一个单词的结尾。
> 如果你认为单词是由默认方式,那么就用小写的e和w。默认上来说,一个单词由字母,数字和下划线组成(陈皓注:程序变量)
> 如果你认为单词是由blank字符分隔符,那么你需要使用大写的E和W。(陈皓注:程序语句)
让我来说说最强的光标移动:
% : 匹配括号移动,包括 (, {, [. (陈皓注:你需要把光标先移到括号上)
- 和 #: 匹配光标当前所在的单词,移动光标到下一个(或上一个)匹配单词(*是下一个,#是上一个)
更快
0 → 先到行头
y → 从这里开始拷贝
$ → 拷贝到本行最后一个字符
y → 从这里开始拷贝
$ → 拷贝到本行最后一个字符
ye→ 从当前光标开始到这个字符的最后一个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