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类的重用上,什么时候用组合? 什么时候用继承?
两个类到底是什么关系呢?组合关系就用组合,继承关系就用继承.
参考现实中两个对象之间的关系,现实中它们是什么关系,那就用什么方式.
能用组合尽量用组合.
在两个类有相同的方法实现的时候,再用继承.
第一次写博客,写的好烂,呵呵.
继承有什么不好?
假设一个电脑类,它继承显示器类,显示器类又继承主机类,主机类又继承处理器类
那么,造成的情况是:每个子类都存在父类的方法,而我们最终需要的也许只是一个电脑类,实例一个电脑类时,要先创建它的所有的父类,这些父类都从上边继承了方法,那么这个继承树越朝下走方法越多,这样,应该需要的内存也就越多吧,创建一个电脑类所需要的时间空间也就越多了.
我们需要一个电脑类,无论是用继承还是组合,创建的对象数目是一样的!
不同的是:继承所创建的那些对象的方法数要比组合的时候创建的方法数 多了许多许多。
参考现实中的情况,考虑是用组合还是继承!!!!!
软件就是要模拟现实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