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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说一说JS的IIFE

    IIFE: Immediately Invoked Function Expression,意为立即调用的函数表达式,也就是说,声明函数的同时立即调用这个函数。
    对比一下,这是不采用IIFE时的函数声明和函数调用:
    下面是IIFE形式的函数调用:
    函数的声明和IIFE的区别在于,在函数的声明中,我们首先看到的是function关键字,而IIFE我们首先看到的是左边的(。也就是说,使用一对()将函数的声明括起来,使得JS编译器不再认为这是一个函数声明,而是一个IIFE,即需要立刻执行声明的函数。
    两者达到的目的是相同的,都是声明了一个函数foo并且随后调用函数foo。

    如果只是为了立即执行一个函数,显然IIFE所带来的好处有限。实际上,IIFE的出现是为了弥补JS在scope方面的缺陷:JS只有全局作用域(global scope)、函数作用域(function scope),从ES6开始才有块级作用域(block scope)。对比现在流行的其他面向对象的语言可以看出,JS在访问控制这方面是多么的脆弱!那么如何实现作用域的隔离呢?在JS中,只有function,只有function,只有function才能实现作用域隔离,因此如果要将一段代码中的变量、函数等的定义隔离出来,只能将这段代码封装到一个函数中。
    在我们通常的理解中,将代码封装到函数中的目的是为了复用。在JS中,当然声明函数的目的在大多数情况下也是为了复用,但是JS迫于作用域控制手段的贫乏,我们也经常看到只使用一次的函数:这通常的目的是为了隔离作用域了!既然只使用一次,那么立即执行好了!既然只使用一次,函数的名字也省掉了!这就是IIFE的由来。

    根据最后表示函数执行的一对()位置的不同,常见的IIFE写法有两种,示例如下:
    列表 1:IIFE写法一
    (function foo(){
      var a = 10;
      console.log(a);
    })();
    列表 2:IIFE写法二
    (function foo(){
      var a = 10;
      console.log(a);
    }());
    这两种写法效果完全一样,使用哪种写法取决于你的风格,貌似第一种写法比较常见。
    其实,IIFE不限于()的表现形式[1],但是还是遵守约定俗成的习惯比较好。

    根据《You Don’t Know JS:Scope & Clouses》[2]的说法,尽量避免使用匿名函数。但是IIFE确实只执行一次,给IIFE起个名字有些画蛇添足了。如果非要给IIFE起个名字,干脆就叫IIFE好了。
    IIFE可以带(多个)参数,比如下面的形式:

    JS的模块就是函数,最常见的模块定义如下:
    如果需要一个单例模式的模块,那么可以利用IIFE:

    IIFE的目的是为了隔离作用域,防止污染全局命名空间。
    ES6以后也许有更好的访问控制手段(模块?类?),有待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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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chpliy/p/83517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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