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class.coursera.org/pkupop-001/forum/thread?thread_id=350
在课件中我们知道如下程序是不能编译通过的:
但是如下程序可以编译通过:
而且两个对象仅仅因为属于同一个类,就可以互相访问对方的private/protected变量,这好比“喂你怎么乱动我私人物品”“因为我们是同一个班的啊”,怎么看都很反直觉吧……
据说Java也是如此,为何要设计成这样?有没有能让我信服的解释?
class A{
protected:
int x;
};
class B:A{
void foo(){
A a;
a.x=1;
}
};
原因就在于x被protected了,所以在B类中不能访问A的对象的变量。但是如下程序可以编译通过:
class A{
protected:
int x;
};
class B:A{
void foo(){
B a;
a.x=1;
}
};
这一点非常反直觉,不是吗?明明A是B的基类,权限理应比B大,但是反而需要用B类才行。而且两个对象仅仅因为属于同一个类,就可以互相访问对方的private/protected变量,这好比“喂你怎么乱动我私人物品”“因为我们是同一个班的啊”,怎么看都很反直觉吧……
据说Java也是如此,为何要设计成这样?有没有能让我信服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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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问类似问题,C++当中为何设计成能使一个类的内部成员函数访问所有该类变量的private成员?怎么想怎么不科学 ……就像如下的<重载一样。
class A {
public:
bool operator < (const A& o) const {
return a < o.a;
}
private:
int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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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ying Liu / 刘家瑛INSTRUCTOR· 6 months ago
C++里,类的访问权限是针对类的,不是针对对象的。
访问权限只在编译时对编译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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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ymous· 6 months ago
A a.x 在 foo() 里面是试图通过A类的public界面来访问一个局部变量a的protected成员x,自然是不行的。
而B a.x在 foo() 里面是试图通过B类的private界面(因为foo()是B类的成员函数)和对A类的public继承来访问x,自然是允许的。
当然C++有太多变态的设计,这个根本不算什莫。有兴趣的可以去这个网站看看
http://www.yosefk.com/c++fqa/
而B a.x在 foo() 里面是试图通过B类的private界面(因为foo()是B类的成员函数)和对A类的public继承来访问x,自然是允许的。
当然C++有太多变态的设计,这个根本不算什莫。有兴趣的可以去这个网站看看
http://www.yosefk.com/c++f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