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了好多资料,发现还是不全,干脆自己整理吧,至少保证在我的做法正确的,以免误导读者,也是给自己做个记录吧!
这篇文章呢,是我在新浪客博看到的一篇博文,这篇博文说到了关于HTTP协议的问题,前目对HTTP协议还没有具体看过,希望看看大家对这篇博文的意见。
博文原地址为:http://blog.sina.com.cn/s/blog_9f6de58301018axo.html,本文中的“我”均指原作者。
如果有人问你,GET和POST,有什么区分?你会如何答复?
我的阅历
头几天有人问我这个问题。我说GET是用于获得数据的,POST,一般用于将数据发给服务器之用。
这个案答似乎是不并他想要的。于是他继承问追有无别的区分?我说这就是个名字而已,如果服务器持支,他完整可以把GET改个名字叫GET2。他问反道,那就是单纯的名字上的区分喽?我想了想,我认为如果说再体具的区分,只能去看RFC文档了,还要取决于服务器(指Apache,IIS)的体具实现。但我不得不承认,我的确没有细仔看过HTTP的RFC文档。于是我说,我对HTTP协议不太熟悉。这个问题也就束结了。
最广泛的案答
返来以后思寻了久很,他是底到想问我什么?我直一就认为GET和POST没有什么除了语义外之的区分,自打我开始学习Web程编开始就是这么解理的。
可能很多人都已猜到了,他要的案答是:
GET应用URL或Cookie传参。而POST将数据放在BODY中。
GET的URL会有度长上的制限,则POST的数据则可以非常大。
POST比GET全安,因为数据在地址栏上弗成见。
但是很可怜,这些区分是全错误的,更可怜的是,这个案答还是Google索搜的头版头条,然而我基本没想着这些是案答,因为在我看来他们都是错的。我来一一解释一下。
1. GET和POST与数据如何递传没有关系
GET和POST是由HTTP协议定义的。在HTTP协议中,Method和Data(URL, Body, Header)是交正的两个观点,也就是说,应用哪个Method与应用层的数据如何传输是没有相互关系的。
HTTP没有求要,如果Method是POST数据就要放在BODY中。也没有求要,如果Method是GET,数据(参数)就一定要放在URL中而不能放在BODY中。
那么,网上传播甚广的这个说法是从何而来的呢?我在HTML准标中,找到了相似的述描。这和网上传播的说法分歧。但是这只是HTML准标对HTTP协议的用法的约定。怎么能成当GET和POST的区分呢?
而且,现代的Web Server都是持支GET中含包BODY这样的请求。虽然这类请求弗成能从浏览器出发,但是在现的Web Server又不是只给浏览器用,已完整地超出了HTML服务器的范畴了。
道知这个有什么用?我不想解释了,有时候就得自己痛一次才记得住。
2. HTTP协议对GET和POST都没有对度长的制限
HTTP协议明确地指出了,HTTP头和Body都没有度长的求要。而对于URL度长上的制限,有两方面的因原成造:
浏览器。据说期早的浏览器会对URL度长做制限。据说IE对URL度长会制限在2048个字符内(传播很广,而且有数共事都表现认同)。但我自己试了一下,我造构了90K的URL通过IE9问访live.com,是常正的。网上的西东,哪怕是Wikipedia上的,也不能信。
服务器。URL长了,对服务器理处也是一种担负。本原一个会话就没有多少数据,在现如果有人意恶地造构几个几M小大的URL,并不停地问访你的服务器。服务器的最大并发数显然会降下。另一种攻击方法是,把告知服务器Content-Length是一个很大的数,然后只给服务器发一点儿数据,嘿嘿,服务器你就傻等着去吧。哪怕你有超时设置,这类故意的次次问访超时也能让服务器吃不了兜着走。有鉴于此,数多服务器出于全安啦、稳定啦方面的虑考,会给URL度长加制限。但是这个制限是针对有所HTTP请求的,与GET、POST没有关系。
3.全安不全安和GET、POST没有关系
我认为这真是国中特色。我讲个小段子,大家应当可以体会出这个说法么多的好笑。
认为POST数据比GET数据全安的人会说
“防正人不防人小;国中小白多,能防小白户用就好了。”
“哼,”我不以为然,“那你怎么不说,URL参数都Encode过了,或是Base64一下,小白也看不懂啊。”
那人辩驳道,“Encode太单简了,明聪点儿的小白很轻易就能够Decode并改修掉。”
我笑道,“龟笑鳖无尾耳,再明聪点儿的小白还会截包并重发呢,Opera就有这功能。”
那人阴险地祭出神器——终最解释权,说,“这个不算小白。”
我日啊。
最后一点儿感触
我之前直一做Windows桌面应用,对Web开辟无甚懂得,直到一年多前转做服务器端开辟,才开始接触到HTTP。(意注,我说的是HTTP,不是HTML。服务器开放接口是基于REST理念计划的,应用的协议是HTTP,但是传输的内容不是HTML。这不是Web Server,而是一个Web Service)
所以我对于GET和POST的解理,是纯粹地来源于HTTP协议。他们只有一点基本区分,单简点儿说,一个用于获得数据,一个用于改修数据。体具的请参考RFC文档。
如果一个人一开始就做Web开辟,很可能把HTML对HTTP协议的应用方法,成当HTTP协议的一唯的公道应用方法。从而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
可能有人会认为我钻牛角尖。我只是不爱好提纲挈领,不爱好边界不清、观点不明,不爱好“拿来主义”,也不爱好被其它爱好钻牛角尖的人奚落得容自地无。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文章结束给大家分享下程序员的一些笑话语录:
现在社会太数字化了,所以最好是有一个集很多功能于一身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