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的构造函数为什么不能是虚函数,而基类的析构函数必须是虚函数?
不能。这个问题来自于《Effective C++》条款9:永远不要在构造函数或析构函数中调用虚函数 。
简要结论:
1. 从语法上讲,调用完全没有问题。
2. 但是从效果上看,往往不能达到需要的目的。
Effective 的解释是:
派生类对象构造期间进入基类的构造函数时,对象类型变成了基类类型,而不是派生类类型。
同样,进入基类析构函数时,对象也是基类类型。
在基类的构造过程中,虚函数调用从不会被传递到派生类中。代之的是,派生类对象表现出来的行为好象其本身就是基类型。不规范地说,在基类的构造过程中,虚函数并没有被"构造"。
简单的说就是,在子类对象的基类子对象构造期间,调用的虚函数的版本是基类的而不是子类的。
对上面这种看上去有点违背直觉的行为可以用一个理由来解释-因 为基类构造器是在派生类之前执行的,所以在基类构造器运行的时候派生类的数据成员还没有被初始化。如果在基类的构造过程中对虚函数的调用传递到了派生类, 派生类对象当然可以参照引用局部的数据成员,但是这些数据成员其时尚未被初始化。这将会导致无休止的未定义行为和彻夜的代码调试。沿类层次往下调用尚未初始化的对象的某些部分本来就是危险的,所以C++干脆不让你这样做。
在对象的析构期间,存在与上面同样的逻辑。一旦一个派生类的析构器运行起来,该对象的派生类数据成员就被假设为是未定义的值,这样以来,C++就把它们当做是不存在一样。一旦进入到基类的析构器中,该对象即变为一个基类对象,C++中各个部分(虚函数,dynamic_cast运算符等等)都这样处理。
————————————————
版权声明:本文为CSDN博主「蒲公英的记忆」的原创文章,遵循CC 4.0 BY-SA版权协议,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s://blog.csdn.net/weixin_41066529/article/details/89496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