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的六大原则
1.开闭原则:对功能扩展开放,对修改代码关闭。系统扩展功能是,不需要修改原来的代码,只需新增代码便可。
2.里氏代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
能使用父类的地方一定可以使用子类替代。 LSP是继承复用的基石,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开-闭”原则的补充。
3.依赖倒转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是开闭原则的基础,具体内容:实现接口编程,依赖于抽象类或接口而不依赖于具体类,系统功能扩展时可以使用具体类扩展。
4.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使用多个隔离的接口,比使用单个接口要好,原则是:降低依赖,降低耦合。
5.迪米特法则(最少知道原则)(Demeter Principle)
最少知道原则,就是说:一个实体应当尽量少的与其他实体之间发生相互作用,使得系统功能模块相对独立。
6.合成复用原则(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
原则是尽量使用合成/聚合的方式,而不是使用继承。
???
设计模式分为三大类:
创建型模式,共五种:工厂方法模式、抽象工厂模式、单例模式、建造者模式、原型模式。
--业务场景问题还是不够!!需要实际应用中!!!!寻找
结构型模式,共七种:适配器模式、装饰器模式、代理模式、外观模式、桥接模式、组合模式、享元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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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型模式,共十一种:策略模式、模板方法模式、观察者模式、迭代子模式、责任链模式、命令模式、备忘录模式、
状态模式、访问者模式、中介者模式、解释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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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模式:这个不是很清楚具体使用上,估计是业务上的区分:??
代理模式和装饰模式非常类似,甚至代码都类似。二者最主要的区别是:代理模式中,代理类对被代理的对象有控制权,决定其执行或者不执行。
而装饰模式中,装饰类对代理对象没有控制权,只能为其增加一层装饰,以加强被装饰对象的功能,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