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构造函数
复制构造函数用于:
根据另一个同类型的对象显示或隐式初始化一个对象
复制一个对象,将它作为实参传给一个函数
从函数返回时复制一个对象
初始化顺序容器中的元素
根据元素初始化式列表初始化数组元素
合成的复制构造函数
即使定义了其他构造函数也会合成复制构造函数,执行逐个成员初始化,将新对象初始化为原对象的副本,合成的复制构造函数直接复制内置类型成员的值,类类型成员使用该类的复制构造函数进行复制, 但如果遇上数组,只会复制数组的第一个元素,从而导致浅复制。这时必须自定义复制构造函数。
实例:
class A
{
public:
//char ch[100];
intnum;
charc;
A(intn,char c):num(n),c(c)
{}
};
int main()
{
Atemp_a(1,'f');
Atemp_b(temp_a);
cout<<temp_b.c<<endl;
getchar();
}
合成的复制构造函数按位复制。
定义自己的复制构造函数
如果有数据成员是指针,或者有成员表示在构造函数中分配其他资源,此时需要自己定义构造函数。
如果一个类需要构造函数,则通常需要复制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
复制构造函数的形参并不限制为const,但必须是一个引用。否则导致无限递归。
构造函数不能为虚函数的理由:
1,从存储空间角度
虚函数对应一个vtable,这大家都知道,可是这个vtable其实是存储在对象的内存空间的。问题出来了,如果构造函数是虚的,就需要通过 vtable来调用,可是对象还没有实例化,也就是内存空间还没有,怎么找vtable呢?所以构造函数不能是虚函数。
2,从使用角度
虚函数主要用于在信息不全的情况下,能使重载的函数得到对应的调用。构造函数本身就是要初始化实例,那使用虚函数也没有实际意义呀。所以构造函数没有必要是虚函数。
虚函数的作用在于通过父类的指针或者引用来调用它的时候能够变成调用子类的那个成员函数。而构造函数是在创建对象时自动调用的,不可能通过父类的指针或者引用去调用,因此也就规定构造函数不能是虚函数。
3、构造函数不需要是虚函数,也不允许是虚函数,因为创建一个对象时我们总是要明确指定对象的类型,尽管我们可能通过实验室的基类的指针或引用去访问它
但析构却不一定,我们往往通过基类的指针来销毁对象。这时候如果析构函数不是虚函数,就不能正确识别对象类型从而不能正确调用析构函数。
4、从实现上看,vbtl在构造函数调用后才建立,因而构造函数不可能成为虚函数
从实际含义上看,在调用构造函数时还不能确定对象的真实类型(因为子类会调父类的构造函数);而且构造函数的作用是提供初始化,在对象生命期只执行一次,不是对象的动态行为,也没有太大的必要成为虚函数
5、当一个构造函数被调用时,它做的首要的事情之一是初始化它的V P T R。因此,它只能知道它是“当前”类的,而完全忽视这个对象后面是否还有继承者。 当编译器为这个构造函数产生代码时,它是为这个类的构造函数产生代码- -既不是为基类,也不是为它的派生类(因为类不知道谁继承它)。
所以它使用的V P T R必须是对于这个类的V TA B L E。而且,只要它是最后的构造函数调用,那么在这个对象的生命期内, V P T R将 保持被初始化为指向这个V TA B L E, 但如果接着还有一个更晚派生的构造函数被调用,这个构造函数又将设置V P T R指向它的 V TA B L E,等.直到最后的构造函数结束。V P T R的状态是由被最后调用的构造函数确定的。这就是为什么构造函数调用是从基类到更加派生 类顺序的另一个理由。
但是,当这一系列构造函数调用正发生时,每个构造函数都已经设置V P T R指向它自己的 V TA B L E。如果函数调用使用虚机制,它将只产生通过它自己的V TA B L E的调用,而不是最后的V TA B L E(所有构造函数被 调用后才会有最后的V TA B L 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