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矩阵乘法
如果矩阵 (B) 的列为 (b_1, b_2, b_3),那么 (EB) 的列就是 (Eb_1, Eb_2, Eb_3)。
- 置换矩阵(permutation matrix)
在消元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了某一行主元的位置为 0,而其下面一行对应的位置不为 0,我们就可以通过行交换来继续进行消元。
如下的矩阵 (P_{23}) 可以实现将向量或者矩阵的第 2 、 3 行进行交换。
置换矩阵 (P_{ij}) 就是将单位矩阵的第 (i) 行和第 (j) 行进行互换,当交换矩阵乘以另一个矩阵时,它的作用就是交换那个矩阵的第 (i) 行和第 (j) 行。
- 增广矩阵(augmented matrix)
在消元的过程中,方程两边的系数 (A) 和 (b) 都要进行同样的变换,这样,我们可以把 (b) 作为矩阵 (A) 的额外的一列,然后,就可以用消元矩阵 (E) 乘以这个增广的矩阵一次性完成左右两边的变换。
- 矩阵乘法的四种理解
如果矩阵 (A) 有 (n) 列, (B) 有(n) 行,那么我们可以进行矩阵乘法 (AB)。
假设矩阵 (A) 有 (m) 行 (n) 列,矩阵 (B) 有 (n) 行 (p) 列,那么 (AB) 是 (m) 行 (p) 列的。
矩阵乘法的第一种理解方式就是一个一个求取矩阵 (AB) 位于 ((i, j)) 处的元素
第二种理解,矩阵 (AB) 的列是 (A) 的列的线性组合
第三种理解,矩阵 (AB) 的行是 (B) 的行的线性组合
第四种理解,矩阵 (AB) 是所有 (A) 的列与 (B) 的行的乘积的和
其中,一列乘以一行称为外积(outer product),(n×1)(1×n)=(n, n),结果为一个 n×n 的矩阵。
- 矩阵乘法的性质
结合律:(oldsymbol{A(BC) = (AB)C})
交换律:(oldsymbol{(A+B)C = AC+BC})
交换律:(oldsymbol{A(B+C) = AB+AC})
- 分块矩阵
矩阵还可以被划分为小块,其中每个小块都是一个更小的矩阵。
如果对矩阵 (A) 的列的划分和对矩阵 (B) 的行的划分正好匹配,那么每个块之间就可以进行矩阵乘法。
一种特殊的划分就是矩阵 (A) 的每个小块都是 (A) 的一列,矩阵 (B) 的每个小块都是 (B) 的一行,这种情况就是我们上面说的矩阵相乘的第四种理解。
同样地,在消元的时候,我们也可以按块对系数矩阵进行消元。
2. 矩阵的逆
假设 (A) 是一个方阵,如果存在一个矩阵 (A^{-1}),使得
那么,矩阵 (A) 就是可逆的,(A^{-1}) 称为 (A) 的逆矩阵。
逆矩阵的逆就是进行和原矩阵相反的操作。消元矩阵 (E_{21}) 的作用是第二个方程减去第一个方程的 2 倍。
其逆矩阵 (E_{21}^{-1}) 的作用则是第二个方程加上第一个方程的 2 倍。
-
当且仅当在消元过程中产生 (n) 个主元的时候(允许行交换),矩阵 (A) 的逆才存在。
-
矩阵 (A) 不可能有两个不同的逆矩阵,左逆等于右逆。假设 (BA=I), (AC=I),那么一定有 (B=C)。
-
如果矩阵 (A) 是可逆的,那么 (Ax=b) 有唯一解 (x=A^{-1}b)。
-
如果存在一个非零向量 (x) 使得 (Ax= oldsymbol 0),那么 (A) 不可逆,因为没有矩阵可以将零向量变成一个非零向量。
- 一个 2×2 的矩阵是可逆的,当且仅当 (ad-bc) 非零。
- 一个对角化矩阵如果其对角线上元素非零,那么其有逆矩阵。
如果矩阵 (A) 和矩阵 (B) 都是可逆的,那么它们的乘积 (AB) 也是可逆的。
同样地,针对三个或更多矩阵的乘积,有
3. 高斯-若尔当消元法(Gauss-Jordan Elimination)求矩阵的逆
我们可以通过消元法来求解矩阵 (A) 的逆矩阵。思路是这样的,假设 (A) 是一个 3×3 的矩阵,那么我们可以建立三个方程来分别求出 (A^{-1}) 的三列。
而高斯-若尔当消元法则是一次性求解出这些方程,之前我们求解一个方程的时候,将 (b) 作为 (A) 的一列组成增广矩阵,而现在我们则是把 (e_1、e_2、e_3) 三列一起放入 (A) 中形成一个增广矩阵,然后进行消元。
到这里,我们已经得到了一个下三角矩阵 (U),高斯就会停在这里然后用回带法求出方程的解,但若尔当将会继续进行消元,直到得到简化阶梯形式(reduced echelon form)。
最后,我们将每行都除以主元得到新的主元都为 1,此时,增广矩阵的前一半矩阵就是 (I),而后一半矩阵就是 (A^{-1})。
我们用分块矩阵就可以很容易地理解高斯-若尔当消元法,消元的过程就相当于乘以了一个 (A^{-1}) 将 (A) 变成了 (I),将 (I) 变成了 (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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