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
- 继承是多态的前提,如果没有继承,就没有多态。
- 继承主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共性抽取。
- 父类也可以叫基类、超类。》子类也可以叫派生类。
- 继承关系当中的特点:
- 子类可以拥有父类的“内容”。
- 子类还可以拥有自己专有的内容。
- 在继承的关系中,“子类就是一个父类”。也就是说,子类可以被当做父类看待。例如父类是员工,子类是讲师,那么“讲师就是一个员工”。关系:is-a。
- 定义父类的格式:(一个普通的类定义)
public class 父类名称 {
// ...
} - 定义子类的格式:
public class 子类名称 extends 父类名称 {
// ...
} - 在父子类的【继承关系】当中,如果成员变量【重名】,则创建子类对象时,访问有两种方式:
- 直接通过子类对象访问成员变量:等号左边是谁,就优先用谁,没有则向上找。
- 间接通过成员方法访问成员变量:该方法属于谁,就优先用谁,没有则向上找。
- 区分子类方法中的重名的三种:
- 局部变量:直接写局部变量名。
- 本类的成员变量:this.成员变量名。
- 父类的成员变量:super.成员变量名。
- 在父类的继承关系当中,创建子类对象,访问成员方法的规则:创建的对象是谁,就优先用谁,如果没有则向上找。
- 重写(Override):在继承关系当中,方法的名称一样,参数列表【也一样】。覆盖、覆写。
- 重载(Overload):方法的名称一样,参数列表【不一样】。
- 方法的覆盖重写特点:创建的是子类对象,则优先用子类方法。
-
注意事项:
- 必须保证父子类之间方法的名称一样,参数列表也相同。@Override:写在方法前面,用来【检测】是不是有效的正确覆盖重写。这个注解就算不写,只要满足要求,也是正确的方法覆盖重写。
- 子类方法的返回值必须【小于等于】父类方法的返回值范围。**》小扩展提示:java.lang.Object类是所有类的公共最高父类(祖宗类),java.lang.String就是Object的子类。
- 子类方法的权限必须【大于等于】父类方法的权限修饰符。**》小扩展提示:public > protected > (default) > private。》备注:(default)不是关键字default,而是什么都不写,留空。
- 设计原则:对于已经投入使用的类,尽量不要进行修改。推荐定义一个新的类,来重复利用其中共性内容,并且添加改动新内容。--> 继承。
- 继承关系中,父子类构造方法的访问特点:
- 子类构造方法当中有一个【默认隐含】的"super()"调用,所以一定是先调用的父类构造,后执行的子类构造。
- 子类构造可以通过super关键字来调用父类重载构造。
- super的父类构造调用,必须是子类构造方法的第一个语句。不能一个子类构造调用多次super构造。
-
总结:子类必须调用父类构造方法,不写则赠送super();写了则用写的指定的super调用,super只能有一个,还必须是第一个。
- super关键字的用法有三种:
- 在子类的成员方法中,访问父类的成员变量。super().成员变量;
- 在子类的成员方法中,访问父类的成员方法。super().成员方法名;
- 在子类的构造方法中,访问父类的构造方法。super(参数);
- super关键字用来访问父类内容,而this关键字用来访问本类内容。用法也有三种:
- 在本类的成员方法中,访问本类的成员变量。this.成员变量;
- 在本类的成员方法中,访问本类的另一个成员方法。this.成员方法名;
- 在本类的构造方法中,访问本类的另一个构造方法。this(参数);
注意事项:
- this(...)调用也必须是构造方法的第一个语句 , 唯一一个。
- super和this两种构造调用,不能同时使用。
java继承的三个特点
- Java语言是单继承的。一个类的【直接父类】只有唯一一个。
class A {} class B extends A {} //正确 class C {} class D extends A,C {} //错误,原因:父类方法相同时,子类调用该方法时不知道来自于哪个父类。
- Java语言可以多级继承。
class A {} class B extends A {} // 正确 class C extends B {} // 正确
- 一个子类的直接父类是唯一的,但是一个父类可以拥有很多个子类。
class A {} class B extends A {} // 正确 class C extends A {} // 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