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物皆为对象。
将对象是为奇特的变量,它可以存储数据,除此之外,还可以要求他在自身上执行操作。
2.程序是对象的集合,他们通过发送消息来告知彼此所要做的。
要想请求一个对象,就必须对该对项发送一条消息。更具体地说,可以把消息想象为对某个特定对象的方法的调用请求。
3.每个对象都有自己的由其他对象所构成的存储。
可以通过创建现有的对象的包的方式来创建新的对象。因此,可以在程序中构建复杂的体系,并且将其复杂性隐藏在对象的简单性背后。
4.每个对象都拥有其类型。
按照通用的说法,“每个对象都是某个类的一个实例”,这里“类”就是“类型”的同义词。每个类最重要的区别于其他类的特性就是“可以发送什么样的消息给它”。
5.某一特定类型的所有对象可以接受同样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