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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ava面向对象3-继承(继承、抽象类、抽象接口)

    4.继承

    面向对象概念-类与对象的关系

    封装:指隐藏对象的属性和实现细节,仅对外提供公共访问方式,private-构造方法/构造器-this关键字-static关键字(javadoc制作工具类) -代码块

    继承:方法重写-super-子类实例化过程-final-抽象类-接口

    多态:

    4.1 继承的概述:extends(继承,扩展)

     

    多个类中存在相同属性和行为时,将这些内容抽取到单独一个类中,那么多个类无需再定义这些属性和行为,只要从抽取出来的那个类扩展(extends)即可
    需要扩展的类称为子类,抽取出来的那个类称为父类,或者超类,或者基类
    通过关键字:extends,让类与类之间产生继承关系
    class 子类名 extends 父类名{ /* 类体 */}
    继承的出现提高了代码的复用性
    继承的出现让类与类之间产生了关系,提供了多态的前提(暂时记住)

     4.2继承的特点

    Java只支持单继承,不支持多继承
    一个类只能有一个父类,不可以有多个父类
    class SubDemo extends Demo{} //OK
    class SubDemo extends Demo1,Demo2{} //NG

    Java支持多层继承(继承体系)
    class A{}
    class B extends A{}
    class C extends B{}

    因为多继承容易出现问题。
    两个父类中有相同的方法。子类到底要执行哪一个是不确定的。
    所以java不支持多继承,将这种机制换了另一个种安全的方式来体现,多实现。
    多次继承出现的继承体系中,通常看父类中的功能,了解该体系的基本功能,建立子类对象即可使用该体系功能。
    why not can't 多继承

    定义继承需要注意:
    不要仅为了获取其他类中某个功能而去继承
    类与类之间要有所属( " is a " )关系,即子类是父类的一种
    !!私有成员不能被继承

     4.2.1继承关系中成员变量的关系

    1.子类成员变量和父类成员变量不同名
    2.子类成员变量和父类成员变量同名

    结论:子类成员变量和父类成员变量同名:子类方法中使用变量的“就近原则”

    4.3super关键字

    super和this的用法类似
    this代表本类对象的引用
    super代表父类对象的内存空间的标识

    4.3.1 super使用场景

    • 子父类出现同名成员时,用super进行区分
    1. super.成员变量
    2. super.成员方法()
    • 子类使用super调用父类构造方法

       super(...);

    案例1:

    案例2:

    4.4 方法重写(Override|Overwrite)

    子类中出现与父类一模一样的方法时,会出现覆盖操作,也称为重写或者复写
    父类中的私有方法不可以被重写
    在子类重写方法中,继续使用被重写的方法可以通过super.方法名(...);

    覆盖注意事项:
    1.覆盖时,子类方法权限一定要大于等于父类方法权限(public>无>protected>private)
    2.除了访问权限之外,其它部分和父类方法保持一致(ctrl+c)
    3.静态只能覆盖静态
    覆盖的应用:
    当子类需要父类的功能,而功能主体子类有自己特有内容时,可以复写父类中的方法,这样,即沿袭了父类的功能,又定义了子类特有的内容

    继承关系中成员方法的关系
    子类成员方法和父类成员方法不同名
    子类成员方法和父类成员方法同名(方法签名相同)
    父类成员方法将被“覆盖”
    也就是子类重写了父类的方法
    如果还想调用父类的成员方法的话,使用super.方法名(...)

    4.5子类的实例化过程

    子类中所有的构造方法默认都会访问父类中空参数的构造方法,因为每一个构造方法的第一行都有一条默认的语句super(),除非第一行是用this或super显式调用了其它的构造方法

    子类会具备父类中的数据,所以要先明确父类是如何对这些数据初始化的,也就是父类对象必须在子类对象初始化前初始化OK--“没有父,就没有子”

    当父类中没有空参构造方法时,子类的构造方法必须通过this(子类其他的构造方法)或者super(父类的构造方法)语句指定要访问的构造方法

    4.6 final关键字


    final修饰的成员变量必须在构造方法执行完成之前初始化
    1.可以定义的时候就赋值(最常用)
    2.可以在构造代码块中赋值,多个构造代码块中不能重复赋值
    3.构造方法中可以
    4.静态代码块中可以

     

    4.7抽象类abstract

    4.7.1 抽象类概述

    • 抽象定义:

        抽象就是从多个事物中将共性的,本质的内容抽取出来。
        例如:狼和狗共性都是犬科,犬科就是抽象出来的概念。

    • 抽象类:

        Java中可以定义没有方法体的方法,该方法的具体实现由子类完成,该方法称为抽象方法。抽象类被abstract修饰,可能包含抽象方法。

    • 抽象方法的由来:

        多个对象都具备相同的功能,但是功能具体内容有所不同,那么在抽取过程中,只抽取了功能定义,并未抽取功能主体,那么只有功能声明,没有功能主体的方法称为抽象方法

    • 特点:
    1. abstract修饰
    2. 只有功能声明
    3. 不能有主体{}

        例如:狼和狗都有吼叫的方法,可是吼叫内容是不一样的。所以抽象出来的犬科虽然有吼叫功能,但是并不明确吼叫的细节

     

     

    4.7.2 抽象类的由来

    如果在父类中定义了一个各个子类都有不同实现的方法,那么子类需要重写这个方法,为什么父类还要定义这个方法呢?直接去掉不行么?
    行,但是,这样就没法使用多态了
    由于多态的要求:父类引用指向子类实例,但父类不能调用子类独有的方法,为了使用多态,父类中必须定义有这个方法,但是方法的实现又会被子类重写。

    为了既能使用多态,又能省去在父类中实现的麻烦,Java提供了抽象方法,在父类中只定义方法签名,不用写方法的实现。

    4.7.3 抽象类的特点

    抽象类和抽象方法必须用abstract关键字来修饰
    抽象类 格式: abstract class 类名


    抽象方法只有方法声明,没有方法体,定义在抽象类中
    格式:修饰符 abstract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参数列表);

    抽象类不可以被实例化,即:不能用new创建抽象类的对象。原因:
    抽象类是具体事物抽取出来的,本身是不具体的,没有对应的实例。例如:犬科是一个抽象的概念,真正存在的是狼和狗
    假设抽象类可以创建对象,那么调用其抽象方法将变得没有意义
    抽象类通过其子类实例化,而子类需要实现抽象类中所有的抽象方法后才可以创建对象,否则该子类也是抽象类(不能实例化)。

    4.7.4 抽象类举例代码讲解

    案例一:可实例化的子类继承抽象类,必须实现抽象类的抽象方法,否则报错!那么抽象类非抽象方法呢?看其他案例

    案例二:如果子类没有实现抽象父类的所有方法,说明子类也是个抽象类,需要定义类class加上abstract方法。

    案例四:抽象类可以没有抽象方法

    案例五:只有在抽象类中才能定义抽象方法

     

     

    4.7.5 抽象类相关问题

    • 1.抽象类中是否可以有构造方法?

        抽象类中可以有成员变量,而构造方法的作用就是对成员变量初始化的,所以,可以有构造方法

    • 2.抽象关键字abstract不可以和哪些关键字共存(static final private)

        static abstract:静态可以通过类名调用,但是本类中并没有真正的方法体
        final abstract:final方法不能被子类重写,而抽象方法就是需要子类重写的,两者冲突
        private abstract:私有的方法子类访问不到,无法实现

    • 3.抽象类中可不可以没有抽象方法:

        可以

        1.不让外界实例化对象
        2.使用接口
                 eg:java.awt.event.WindowAdaptor

    4.7.6抽象类使用案例

        抽象类名作为形参类型:
          实际上需要传入的是实现子类的对象
        抽象类名作为返回值类型:
          实际上需要返回的是实现子类的对象

        

          

         

     

     

    4.8 接口:interface

    4.8.1接口的概念

    现实事物的共性抽取成类
      将不同类中的同名方法抽象成抽象方法,形成抽象类
      对类的成员变量和方法继续抽象的话,就形成接口,接口是类的最高级的抽象机制
    接口中只有常量和抽象方法
      接口是一种规范,实现一个接口,就需要实现其中的所有抽象方法

    4.8.2接口的格式

    格式:

    [public可选] interface 接口名 [extends 父接口1,父接口2...] {
    //成员常量:public static final
    //抽象方法:public abstract
    }

    public:可以在所有包中访问,不加的话,表明只能在本包中访问该接口
    接口中的成员修饰符是固定的,写与不写都有
    成员常量:public static final
    成员方法:public abstract
    接口中的成员都是public修饰的
    接口的出现将“多继承”通过另一种形式体现出来,即“多实现”。

     

    4.8.3 接口的特点

    接口是程序的功能扩展:
    想给类A增加一个功能,只需要定义一个接口,然后自定义一个类(TedDog),继承自类A(Dog),

    并实现这个接口(Jump)可完成把类A的功能扩展(接口可以多实现)

     

    接口的出现降低耦合性:
    接口只定义规范,不关心实现,这是设计和实现相分离的表现

    接口可以用来多实现:

    类可以继承一个类的同时实现多个接口:

    接口与接口之间是继承关系,也可以是多继承关系:

     

    note:实现抽象父类的抽象方法时,子类抽象方法必须保持参数一致,要不然实现不了。

    4.8.4 接口的使用场景

    1.直接使用接口中的成员变量
    2.定义变量,接口多态
    3.被其它类实现

    接口多继承时,在普通类中实例化并赋值的变量,只能调用的接口类(A)的方法,不能使用其他并列关系的接口类。

    4.8.5类,抽象类,接口之间的关键字

    4.8.6接口与抽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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