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的继承:
某些类A具有的某些特性,另一个类B,也具有A类的所有特性并且也有自己的特性,此时我们就可以实现B类使用A类的特性信息并继续添加自己的一些特有的特征信息
关键字是:extends
基本概念:
继承:一个类从另一个已有的类获得其特性,称为继承
派生:从一个已有的类产生一个新的类,称为派生
也可以理解为:已有类为父类,新建类为子类,父类也叫基类,子类也叫派生类
一个类只能从一个上一级类继承其特性 叫单继承
多继承的话 就是继承他父类的父类 也就是爷爷类
访问(权限)修饰符
public:公共的 protected:受保护的 private:私有的
1.public:
用该修饰符 可以在任意位置使用其中包括:
1.某个类的内部
2.某个类的外部
3.某个类的具有具有继承关系的类的内部
语法形式:
对象->成员 一般
类名::成员 静态
2.protected:
用该修饰符,可以在当前类或者当前类的上下级具有继承关系的类中访问
3.private:
用该修饰符,只能在其所在的类中访问
parent代表父类:
通常用于在子类中调用父类的成员的时候使用 没有继承关系不能用parent
构造方法析构方法:
子类中没有定义构造方法的时候,会自动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因此实例化子类时,需按照父类的构造方法的形式进行
子类定义了自己的构造方法,则不会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 但可以手动调用 parent::__construct();
通常在子类很多时候在构造方法中都应该(需要)去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以节省代码,增加可读性
重写 override:
重写又叫覆盖,就是将从父类继承下来的属性或方法重新定义--- 就是从新写
重写必须发生在继承里面
注意:子类覆盖父类的方法,虽然可以去调用父类的同名方法去完成一定的工作。但不是必须的。也有可能父类的该方法所执行的结果并不适合子类,此时子类就去完全自己写了
重写的基本要求:
下级的访问控制权限应该不低于上级的访问控制权限
上级:public(公共的) 下级只能是 public
上级:protected(受保护的) 下级只能是 protected , public
上级:private(私有的) 下级:private protected public --- 实际此情况无意义 私有的不能覆盖,而是完全当做自己全新的
最终类final class :
如果某个类不希望对其进行扩展,则可以将其声明为“最终类”
形式:
final class 类名{ 。。。。类定义。。。。}
最终方法 final method:
如果某个方法不希望被下级类覆盖,就可以对其生命为“最终方法”
形式:
final function 方法名(){。。。。方法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