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学习第三天。
凡事都是需要坚持的,坚持下去。
学习内容:
1、document.getElementById(""),document.getElementByTagName("")两则之间的区别要明确。后者获得的是多个元素,是很多个元素的集合。
2、for循环,要重复执行一段代码,可以使用循环。这一块个性能问题。
3、this 是指的调用当前的方法(函数)的那个对象,谁让这个函数执行,那么这个this指的就是谁。
<scrtipt>
function fu1(){
alert(this);
}
fu1(); //alert this 是老大哥让其执行的,就是window
var oBtn = document.getElementById("btn1");
oBtn.onclick = fu1; //此时this 就是当前的这个btn
oBtn.onclick = function(){//匿名函数
fu1(); //此时this还是老大哥让其执行的。
}
</script>
行间事件,这种不建议这种书写;
<input type="button" onclick="alert(this)" value="按钮"/>//这里的this就是当前的btn;
<input type="button" onclick="fu1()" value="按钮"/>//这里的this是window
带参数函数,这里要清晰一点谁让函数执行的。
技巧:这里可保存当前的this,那么就可以传递当前的this了。在函数体外定义一个变量,保存函数体内的this.
这里的this还是很关键的,好好做个练习。
下面这篇文章总结的很详细,可作参考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