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oukankan      html  css  js  c++  java
  • 互联网学习笔记(一) 互联网协议

    互联网的核心是一系列的协议,总称为“互联网协议”,它们对电脑如何连接和组网做出了详尽的规定,理解了这些协议,就理解了互联网的原理。

    互联网的实现,分为好几层,每一层都有自己的功能,每一层都依靠下一层的支撑。

    用户接触到的只是最上面的一层,根本感觉不到下面的层。

    理解互联网,要从最下面的层开始,自下而上地理解每一层的功能。

    如何分层有不同的模型,这里分为5层,即:

        应用层,

        传输层,

        网络层,

        链接层,

        实体层

      越下面的层越靠近硬件,越上面的层越靠近用户。

      各层的名字并不重要,只要知道互联网分为若干层就好。  

      每一层都是为了完成一种功能,为了实现这些功能,就需要大家遵守共同的规则,大家都遵守的规则,就叫做协议。

      互联网的每一层都定义了很多协议,这些协议的总称,就叫做互联网协议。它们是互联网的核心。

      从下面的层开始学习。

    一.实体层

      电脑要组网,第一件事当然就是把它们先连接起来。可以用光缆,电缆,双绞线,无线电波等方式。

      

      即实体层就是把电脑连接起来的物理手段,它主要规定了网络的电器特性,作用是负责传送0和1的电信号。

     二.链接层

    3.1  定义

      单纯的0和1没有任何意义,必须规定解读方式:多少个电信号算一组?每一个信号位有什么意义?

      这就是链接层的功能,它在实体层的上方,确定了0和1的分组方式。

    3.2  以太网协议

      早期的时候,每家公司都有自己的电信号分组方式,一种叫做“以太网“的协议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

      以太网规定,一组电信号构成一个数据包,叫做帧,分为标头(head)和数据(data)。

      

      “标头”包含数据包的一些说明项,比如发送者,接收者,数据类型等等;

      “数据”则是数据包的具体内容。

       标头的长度固定为18字节,数据的长度最小为46字节,最大为1500字节,所以整个帧的长度最短为64字节,最长为1518字节,

    如果数据很长,必须分为多个帧进行发送。

      

    3.3  MAC地址

      上面提到,以太网的标头包含发送者和接收者的信息,那么发送者和接收者是如何标识的呢?

      以太网规定,连入网络的所有设备都必须有“网卡”接口。

      数据包必须从一块网卡传送到另一块网卡,网卡的地址,就是数据包的发送地址和接收地址,这就叫做MAC地址。

      

      每块网卡出场的时候,都有一个全世界独一无二的MAC地址,长度是48个二进制位,通常用12位16进制数表示。

      

      前 6 个十六进制数是厂商编号,后 6 个是该厂商的网卡流水号。有了 MAC 地址,就可以定位网卡和数据包的路径了。

    3.4  广播

      定义地址只是第一步,后面还有很多步骤。

      首先,一张网卡怎么会知道另一张网卡的地址?

      解决这个问题用到的是一种ARP协议,这个之后学习,这里只需要知道,以太网数据包,必须知道接收方的MAC地址,然后才能发送。

      其次,就算有了MAC地址,系统怎样才能把数据包准确的送到接收方呢?

      以太网采用了一种很原始的方法,它不是把数据包准确送到接收方,而是向本网络内所有的计算机发送数据包,让每台计算机自己判断,自己是否为接收方。

      

      上图中,1号计算机向2号计算机发送了一个数据包,同一个子网中的3,4,5号计算机都会收到这个数据包,它们读取包的标头,找到接收方的MAC地址,然后

    和自身的MAC地址相比较,如果相同,就接受这个包,然后做进一步的处理,否则就丢弃这个包。这种发送方式就叫做广播。

      有了数据包的定义方式,网卡的MAC地址,广播的发送方式,链接层就可以在多台计算机之间传送数据了。

    四.  网络层

    4.1  网络层的由来

      以太网协议,通过MAC地址来发送数据。理论上,单单依靠MAC地址,上海的网卡就可以找到洛杉矶的网卡了,技术上是可以实现的。

      但是,这样做有一个重大缺点。以太网用广播方式发送数据包,所有人员人手一包,不仅效率低,而且局限在发送者所在的子网络,也就是说,如果两台计算机不在同一个子网络,广播是传不过去的,

    这样的设计是合理的,否则互联网上每一台计算机都会收到所有包,那会引起灾难。

      互联网是无数子网络共同组成的一个巨型网络,很难想象上海和洛杉矶的电脑会在同一个子网络里,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因此,必须找到一种方法,能够区分哪些MAC地址属于同一个子网络,哪些不是。如果是同一个子网络,就采用广播方式发送,否则就采用路由(路由是指,

    如何向不同的子网络发送数据包)方式发送。然而MAC地址本身无法做到这一点,它只与厂商有关,和所处的网络无关。

      这就导致了网络层的诞生。它的作用是引进一套新的地址,使得我们能够区分不同的计算机是否属于同一个子网络。这套地址就叫做“网络地址”,简称“网址”。

      于是,在网络层出现后,每台计算机有了两种地址,一种是MAC地址,一种是网络地址。两种地址之间没有任何联系,MAC地址是绑定在网卡上的,网络地址是管理员分配的,

    她们只是随机组合在一起。

      网络地址帮助我们确定计算机所在的子网络,MAC地址则将数据包送到该子网络中的目标网卡。因此,从逻辑上可以推断,必定是先处理网络地址,再处理MAC地址。

    4.2  IP协议

      规定网路地址的协议,就叫做IP协议。它所定义的地址,就称作IP地址。

      目前,广泛采用的是IP协议第四版,简称IPv4。这个版本规定,网络地址由32个二进制位组成。

      

      习惯上,我们用分成四段的十进制数表示IP地址,从0.0.0.0到255.255.255.255.

      互联网上的每一台计算机都会分配到一个IP地址。这个地址分为两部分,前一部分代表网络,后一部分代表主机。

      比如IP地址 172.16.254.1,这是一个32位的IP地址,假定它的网络部分是前24位(即172.16.254),那么主机部分就是后8位(即最后面的那个1),

    处于同一个子网络的电脑,他们IP地址的网络部分必定是相同的,也就是说,172.16.254.1和172.16.254.2必定是处在同一个子网络的。

      但是,问题在于,单单从IP地址,我们无法判断出网络部分。如172.16.254.1,我们无法判断它的网络部分是前24位,还是前16位,甚至前28位,从IP地址上是看不出来的。

      那么,怎样才能从IP地址,判断出两台计算机是否属于同一个子网络呢?这就要用到另一个参数——子网掩码。

      所谓子网掩码,就是表示子网络特征的一个参数。它在形式上等同于IP地址,也是一个32位二进制数字,它的网络部分全部是1,主机部分全部是0,如,已知172.16.254.1的网络部分

    是前24位,那么它的子网掩码就是11111111.11111111.11111111.00000000,写成十进制就是255.255.255.0

      知道子网掩码,我们就能判断,任意两个IP地址是否处在同一个子网络中。方法是将两个IP地址分别与子网掩码进行AND运算(两位数都为1,则为1,否则为0),然后比较结果是否相同,

    如果相同的话,就表示它们在同一个子网络中,否则的话不是。

      比如,两个IP地址172.16.254.233和172.16.254.1的子网掩码都是255.255.255.0,两者与子网掩码分别AND之后,结果都是172.16.254.0,因此它们都在同一个子网络。

      总结如下:IP协议的作用主要有两个,一是为每台电脑分配一个IP地址,一是确定哪些地址处于同一个子网络。

    4.3  IP数据包

      根据IP协议发送的数据,就叫做IP数据包。不难想象,其中必定包含IP地址。

      前面说过,以太网数据包只包含MAC地址,并不包含IP地址的栏位,是否需要修改数据定义,再添加一个栏位呢?

      答案是不需要。我们可以把IP数据包,直接放进以太网数据包的“数据”部分,完全不用修改以太网的规格。这就是互联网分层的好处:上层的变动完全不涉及下层结构。

      具体来说,IP数据包也分为“标头”和“数据”两个部分。

      

      "标头"部分主要包括版本、长度、IP 地址等信息,“数据”部分则是IP数据包的具体内容。它放进以太网数据包后,以太网数据包变成这样:

      

      

      IP 数据包的"标头"部分的长度为 20 到 60 字节整个数据包的总长度最大为65535字节,因此,理论上,一个IP数据包的数据部分,最长为65515字节。一个以太网数据包的数据部分,最长为1500字节,

    如果IP数据包超过1500字节,那么就需要分开为几个以太网数据包分开发送了。

    4.4  ARP协议

      因为IP数据包是放在以太网数据包里发送的,所以我们必须同时知道两个地址,一个 是对方的IP地址,一个是对方的MAC地址。通常情况下,对方的IP地址是已知的,我们不知道它的MAC地址。

      所以,需要一种机制,能够从IP地址获得MAC地址。

      第一种情况,如果两台计算机不在同一个子网络,事实上是没办法获取对方MAC地址的,只能把数据包传送到两个子网络的“网关”处,让网关去处理。

      第二种情况,如果两台计算机在同一个子网络,那么可以通过ARP协议去获取对方的MAC地址。ARP协议也是发出一个数据包(包含在以太网的数据包中),其中包含它所要查询的IP地址,在对方的MAC地址

    这一栏,填的是FF:FF:FF:FF:FF:FF,表示这是一个广播地址,它所在子网络的每一台主机,都会收到这个数据包,从中取出IP地址,与自身的IP地址进行比较。如果两者相同,都做出回应,报告自己的MAC地址,否则,

    丢弃这个包。

      有了ARP协议之后,我们就可以得到同一个网络内的主机MAC地址,可以把数据包发送到任意一台主机上。

    五.  传输层

    5.1  传输层的由来

      有了MAC地址和IP地址,我们就可以在互联网上任意两个主机之间建立通信。

      接下来的问题是,同一台主机上,有很多程序都需要用到网络,例如,你一边浏览着网页,一边和朋友在线聊天。当一个包发过来的时候,你怎么知道这个数据包表示的是网页的内容还是在线聊天的内容。

      也就是说,我们还需要一个参数,表示这个数据包到底是供哪一个程序(进程)使用。这个参数就叫做“端口”(port),它其实是每一个使用网卡的程序的编号。每个数据包都发送到主机的特定端口,所以不同的程序就能

    取到自己需要的数据。

      端口是0到65535之间的一个整数,正好16个二进制位。0到1023的端口被系统占用,用户只能使用大于1023的端口,不管是浏览网页还是在线聊天,应用程序会随机选用一个端口,然后与服务器的相应端口联系。

      传输层的功能,就是建立“端口到端口”的通信,相比之下,网络层就是“主机到主机”之间的通信。只要确定主机和端口,就能实现程序之间的交流。因此,Unix将主机+端口称为“套接字”(socket)。有了它,就能进行网络应用程序开发了。

    5.2  UDP协议

      现在,我们必须在数据包中加入端口信息,这就需要新的协议。最简单的实现叫做UDP协议,它的格式,几乎就是在数据前面,加上端口号。

      UDP数据包,也是由标头和数据两部分组成。

      

      "标头"部分主要定义了发出端口和接收端口,"数据"部分就是具体的内容。然后,把整个 UDP 数据包放入 IP 数据包的"数据"部分,而前面说过,IP 数据包又是放在以太网数据包之中的,

      所以整个以太网数据包现在变成了下面这样:

      

      UDP 数据包非常简单,"标头"部分一共只有 8 个字节,总长度不超过 65,535字节,正好放进一个 IP 数据包。

    5.3  TCP协议

      UDP协议的优点是比较简单,容易实现,但是缺点是可靠性差,一旦数据包发出,无法知道对方是否收到。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提高网络可靠性,TCP协议就诞生了。这个协议非常复杂,但可以近似的认为,它就是有确认机制的UDP协议,每发出一个数据包,都要求确认。如果有一个数据包遗失,就收不到确认,发出方就知道

    有必要重发这个数据包了。

      因此,TCP协议能够确保数据不会遗失。它的缺点是过程复杂,实现困难,消耗太多资源。

      TCP数据包和UDP数据包一样,都是内嵌在IP数据包的数据部分。TCP数据包没有长度限制,理论上可以无限长,但是为了保证网络的效率,通常TCP数据包的长度,不会超过IP数据包的长度,以确保当个TCP数据包不会再分割。

    六.  应用层

      应用程序收到传输层的数据,接下来就是要进行解读。

      由于互联网是开放架构,数据来源五花八门,必须事先规定好格式,否则根本无法解读。

      应用层的作用,就是规定应用程序的数据格式。

      举例来说,TCP协议可以为各种各样程序传递数据,比如email,www,FTP等。那么,必须有不同协议规定电子邮件,万维网,FTP数据的格式,这些应用程序协议就构成了应用层。

      这是最高的一层,直接面对用户。它的数据就放在TCP数据包的数据部分,因此,现在的以太网的数据包就变成下面这样:

      

      以上是自下而上地讲解了整个互联网的五层结构,是从系统的角度,解释互联网是如何构成的。

    整篇文章都是我在一个叫做阮一峰的网友的日志中看到的,之所以没有转载,是因为我个人的学习习惯是喜欢把学习到的东西手动做笔记,敲得和原文差不多,我不知道这样写在自己的博文合不合适,如果有什么

    不妥的地方,谢谢告知。

    必须要说一下,大学里学习计算机网络的时候,学得云里雾里的,作者的这篇文章真的是我见过写得最容易理解的互联网。我觉得只有真正理解并且通透的人才能把知识浅显易懂地表达出来,给作者点赞。

      

  • 相关阅读:
    1012每日博客
    1011每日博客
    108每日博客
    1013每日博客
    1015每日博客
    写几个关于sql server的例子
    正则表达式实例
    gridview 选中行变色
    ASP.NET跨页面传值技巧
    关于不同电脑Outlook同步
  •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zrc-study/p/7055543.html
Copyright © 2011-2022 走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