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六大原则:
单一职责原则 定义: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开放封闭原则 定义:类、模块、函数等应该是可以拓展的,但是不可以修改的。
增加一个抽象的功能类,让增加、删除、查找作为这个抽象功能类的子类。这样。这样我们在修改新的功能,你就会发现无需修改原有类,只需要添加一个功能类的子类实现功能类的方法就可以了。
里氏替换原则 定义:所以引用基类(父类)的地方必须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
尽量把父类设计为抽象类或者接口
依赖倒置原则 定义: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于底层模块。两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
迪米特原则 定义: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尽可能少的与其他实体发生相互作用。
这也被称为最少知识原则。
接口隔离原则 定义:一个类对另一个类的依赖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