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使用设计模式的时候发现要走两步
一:先用普通方法将代码的功能完成
二:在使用合适的设计模
这样比较好(别人说的我试了试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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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面向对象编程语言相互有别,但都能看到它们对面向对象三大机
制的支持,即: “封装、继承、多态”
–封装,隐藏内部实现
–继承,复用现有代码
–多态,改写对象行为
•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这个要说下首先上面说过要来两次,第二次的时候抽象接口
–客户无需知道所使用对象的特定类型,只需要知道对象拥有客户所期望
的接口。
•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类继承通常为“白箱复用”,对象组合通常为“黑箱复用”。继承在某种程度
上破坏了封装性,子类父类耦合度高;而对象组合则只要求被组合的对
象具有良好定义的接口,耦合度低。
•封装变化点(这个我做的不够好)
–使用封装来创建对象之间的分界层,让设计者可以在分界层的一侧进行
几条更具体的设计原则
•单一职责原则(SRP):
–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这个到现在还不清楚因为实际编程的时候界限不好划分啊)。
•开放封闭原则(OCP):
–类模块应该是可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对扩展开放,对更改封闭,--这个也不清楚,现在开发的程序很少能扩展除非,用接口,或者装饰模式~ ~)
•Liskov 替换原则(LSP):
–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它们的基类
•依赖倒置原则(DIP):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于低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
–抽象不应该依赖于实现细节,实现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
•接口隔离原则(ISP):
–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于它们不用的方法(这个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