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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载]孙婧妍:高考语文148分是这样炼成的(附:孙婧妍

    高考语文148分是这样炼成的

    (附:孙婧妍2013高考作文《手机论》)

    来源:网络         作者:孙婧妍

    [转载]孙婧妍:高考语文148分是这样炼成的(附:孙婧妍

        【本文是2013年北京市语文高考状元孙婧妍所写,孙同学深入浅出地给我们讲述了她是如何学习语文的,道出了语文学习的真谛。其中的好多观点是值得家长以及想学好语文、提高语文素养的学生好好了解的。当然,分数,尤其是高考分数确实是一个人人生的一个助力。不过,希望大家在阅读时重点感受“语文素养”的养成过程,毕竟,分数不代表一切,而语文学习能力、语文素养的培养才是重中之重。分数高的人,语文素养不一定好,而有着相当语文素养的学生,试卷分数一定不会差。请家长们好好地、有耐心地看完此文,一定会对您助力孩子学习语文有所启发,您也可以把它推荐给您的孩子,让孩子系统直白地了解一下——怎样学好语文!】

     一、开篇:语文从来是一个有关素养、无关应试的学科

        我高考语文考了148分的消息传开后,我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在所有学弟学妹、亲戚朋友的问话中,被问得最多的问题不是“你是不是很爱读书”,也不是“你是不是很爱写作”,而是,“你是不是做了很多题”。

        听了这样的问题,我很诧异,因为在我心中,语文从来是一个有关素养、无关应试的学科。

        这是一件奇怪的事:似乎在我们的教育中,任何学科只要和考试扯上关系,那么它往往就会走向应试;而对于这个学科的佼佼者,人们普遍的第一反应也不是他有天赋或者他有素养,而是他一定做了异常多的题目、接受了异常多的训练。拿语文来说,在应试观念的影响下,很少有人会去注意语文这个学科本身的宏大、它内在的韵律与美感。大家在注意什么呢?分数——或者说,能拿到分数的方法。

        对这种观念,我感到难过且可惜,因为我热爱语言、热爱文学,我希望更多的人能去注意到中文的博大精深与多姿多彩,而不是戴着功利眼镜去审视它。“花同样的时间去练习的话,语基和作文提高不了几分,但数学我可以多做出一道题”,这样功利的想法扼杀了多少发现语文之美的机会,也因而使世界失去了多少潜在的国学、语言、文学大师,我不愿、不敢去想。

        当然,对于语文这个学科,分数与素养是有关系的,但是这种关系是一种单方向的关系。分数高的人,他的素养不一定好,他只是掌握了特定某种类型的试卷需要的东西,而那类试卷之外,或许他是空白的;而有着相当语文素养的学生,他的试卷分数一定不会差,因为他有着足够的积累,那些积累足够他挥洒任意一张试卷了。

        也就是说,如果要选择一个作为教育目标的话,那么,我认为培养高素养的学生比培养高分数的学生更重要。无论是对于学生的未来还是学校的教学目标,素养永远比单纯的分数要可靠得多。

        说了很多话,还没有说到我理解中的素养。在现在的教育模式下,其实一个学生有没有语文素养是很难看出来的。试卷有着固定的标准答案,一个凭死记硬背做出题的学生和凭自己发挥做出题的学生,在答案中是看不出来的,结果只是大家都拿了满分而已。那么,什么样的学生我会觉得他是有语文素养呢?

        这就要回到开篇的两个问题:读书和写作。我认为一个有语文素养的学生,应该是会读书、会写作的学生。

    二、关于读书:一本好书至少值得阅读两到三遍

        阅读,应当是人最早的本能动作之一。阅读始于识字之初,甚至是识字之前,每个人在孩提时期都有指着街上的广告、商铺招牌一字字认读的经历,这就是阅读的雏形。而随着人渐渐长大,他认字的水平越来越高,已经开始不满足于正确地读出一个字时的成就感,而开始对阅读的内容产生好奇时,他就要开始读书。

        所有学生都是读书的,而语文素养的区分,在于读什么、怎么读、能不能坚持。

        一个有素养的学生能够区分出一本书的时效。一本言情小说、一本参考书、一本名著,都是人类智力与体力的凝结,去读他们也都可以称为读书。一个有素养的学生应该能够区分出三者的区别:言情小说或许能够给人一时的愉悦,看过以后却什么都不会留在记忆里;参考书对升学固然有用,然而高考后也会迅速地被忘诸脑后;经典名著给人的教育则是永恒的、无法磨灭的,通过阅读名著得来的思考与精神洗礼,很可能将会伴随人的一生。如果能够清楚地分辨这些书籍的时效,那么我相信,每个人都能够做出选择。

        在选择了正确的书后,阅读方法就成为了素养的又一标志。再好的书如果只是利用挤公交的时间哗啦啦翻过去,那么从这本书中汲取的养分必然将会微少得近乎无。至少就我的阅读体验来看,一本好书至少值得阅读两到三遍:第一遍略读以满足自己的阅读兴趣并了解书的内容与结构,第二遍精读以摘抄、把握整本书的布局以及其中一些巧妙的铺垫与伏笔,如果还能再读一遍,我就会抽时间写一些类似专题研究的心得,比如对整本书思想的一个探讨,或者对书中某种表达的质疑。我认为,只有当你抱着学习的心态去品味、去研究、去思考甚至去质疑书本时,它于你才算得上有意义。

        除了阅读方法外,读书应当是一件精细而持续的事情。与填鸭般在假日里一天读十本书相比,培养细水长流的读书习惯无疑更为重要。读书的目的不在快、不在多,而在于从书中汲取营养,在于通过整个阅读过程修养一颗宁静而富有感知力的心灵。我从在小学学会选择正确的书开始,阅读的动作在十年里从来没有一天间断过,我读名着、读国学经典、读诗歌、读历史、读哲学文学的理论、读时事。如果没有纸质书就用电脑、手机,每天短则二十分钟,长则十余个小时。在高考前的那个学期,为了保持语文学科的感觉,每天我至少要抽出一个小时来读书,教室后面的窗台堆满了我带到学校的各类书籍,有时候抽出一本会造成大规模的坍塌,尼采压在泉镜花上,紫式部淹没在赫胥黎、刘勰和纪伯伦里。

        阅读实在是一个太有益的习惯,即使是抱着功利的目的,如果能因此潜下心去读书,也是大大的好事情。读书多了,就会培养出语感。语感是一种玄之又玄的东西,你叫一个有语感的人去做卷子,他或许并不能清楚地告诉你那些字词的正确读音与写法,也没法给你讲出来阅读题的答案为什么该是这个,因为他做题目凭借的不是系统的训练与大量题目的积累,他没有那种足以归纳成经验的东西。但是,他一定能做出最正确的答案。

        这就是语感。

        为什么说读书能够培养语感呢?这是因为世界上的任何一本经典都是时间沉淀下来的精华,它之中的字词语句都是最为准确、最为质量上乘的。当一个人见多了经典、熟悉了经典中语言的运用方式,他再回过头去做题时,很容易便可在密密麻麻的试卷上找到正确的东西,因为他一直以来都在阅读着那种语言的“正确”。学英文我们讲究读原著,是同样的道理。没有什么比读书更能培养语感,没有什么比语感更能保证分数,这就是阅读最为显性的益处。

    三、关于写作:阅读为写作提供了模仿的条件

        说完阅读,接下来必然是写作。阅读与写作简直是玻璃的两面,无论你看着哪一面,都意味着你也正在凝视另一面。我喜欢写作也擅长写作,所以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讲,这个版块我都很有得写。

        对于高中写作,也就是以应试为目的的作文,我的建议只有六个字:多读、多仿、多写。

        从阅读与写作的关系上来看,读书多的人绝大部分是会写作的人,而一个能写出很好的作品的人更不可能不爱读书。这只因在看了足够数量的文化精品后,哪怕只是东家模仿一点、西家拼凑一点、再加上一点点自己的领悟与润色,最后拿出来的成品,也足以令许多人拍案叫好。

        我写作的一个特点是引用多。高三下学期语文老师的女儿为我们班的期中作文写点评,她数了我54分的作文里引例的数量,有接近二十个,有直接引用也有化用。这些引例都是平时我从阅读中积累下的东西,也就是说在一千一百字的篇幅中我每写五六十个字就会用到我的阅读成果。

        这里我想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一篇作文里同样是大量引用,有的人的作文会被评价为“丰富”,有的人则是“杂乱”、“堆砌”。为什么?我觉得这是对作文中所引用的内容理解程度的差异造成的。同样的东西,有的人是在阅读中看来、研究并思考过的,有的人是从类似《高中生议论文论点论据大全》中看来的;前者是深入理解,后者则只得了个皮毛。

        比方说,同样引用尼采,有的人写“尼采,这个伟大的哲学家教会我一种高贵的精神”;而有的人直接引用他的作品《苏鲁支语录(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写道:“‘太阳!若无你所照耀之物,你的光辉为何?’,由是开始了苏鲁支的堕落,亦开始了尼采在这世间无止境的追求。他像苏鲁支一样为世界奉献着他的热爱与智慧,也像苏鲁支一样不断经受着世俗的冷笑与中伤。尼采,这个‘疯子’、这个智者,从来没有放弃,也没有停止过他的追寻。”

        孰优孰劣,不言而喻。

        阅读对于写作而言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提供模仿的条件。

        我最早开始写东西,正是始于阅读中的模仿,不管是何种作家,只要我觉得好,我就会按他的风格仿写。小学时我就开始有意识地在我的作文中学习一些冰心儿童文学奖获奖者的风格,后来读的书更多也更杂,我能记起来自己模仿过的作家有鲁迅、夏目漱石、郭敬明、村上春树、钱钟书、杜拉斯、三毛……还有一些恐怕是忘记了。我还自己写古典诗词,甚至模仿司马迁为自己写了一篇文言文小传。

        在模仿这些的个性鲜明的作家的过程中,我慢慢开始有了自己的风格。我是怎么发现这一点的呢?这得归功于我的癖好,那就是写了点什么就想给人看。以前看过我写的东西,大家看完后会说“这次是模仿XX的吧”,后来,他们的评价逐渐转向了文字本身,直到某天我惊觉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人对我说过我是在模仿某某作家。最后,一本文集里如果有我的作品,大家会说“一看就是孙婧妍写的”;我的作文混在一堆作文中装订起来,老师会知道那是我(这个也有可能是字太乱才认出来的);我在网上发些文章,评论里会有很多说我写的东西有风格。

        到这时我就知道,这是我写作的第二个阶段了,我在从模仿走向创作。写东西写得好,与其说是天赋,倒不如说是熟能生巧,就像做饭、洗衣服、开车一样。我现在写文章很少构思或查证,笔到文来,半小时之内在电脑上完成千来字的短文对今天的我来说根本不叫事。但这背后呢,是我从初中起每天不间断的练笔。初一是每天当作业似的逼出三五百字,到后来越来越喜欢,课间也写、午休也写、回宿舍也写、上课都趁老师不注意偷偷写,每天能写一两千字,假期还能翻好几倍。这些练笔大多没有特定内容,写完了我也不回看,大部分都直接进了垃圾桶,就是为了保持一个手感。越来越多的人找我写东西,给网站啊、给学生办的杂志啊、给校刊啊,我很少拒绝,因为反正写什么我都喜欢。

        春蕾杯一等奖?高考满分作文?登报登刊?都是这么一点点练出来的。

        最后要说的是,对于作文而言,要学会自我分析。我不会写那种标准的议论文,但高考作文写议论文会比较稳妥,怎么办?我分析自己写东西的习惯,我不擅长说理,结构不够简明,但我的文笔好,同时有着丰富的阅读积累。最后我找到一条适合自己的路,就是文言议论文或者议论性散文。文体里没有这两个分类,我是自己创造了这两个词。这两类文章都有一个特点,就是我可以用我的语文功底去掩盖我理性思维的不足。

        作文是很灵活的东西,当判卷人看到你能用文言文不出错地写一千多字、或者你的语言像诗歌和散文一样漂亮时,他对议论本身的标准就会有所放松。作文考的归根结底是文学水平而不是议论水平,换言之只要你能体现出你的水平高,实在不必太拘泥于文体与所谓的标准。高考前我拿着自己高三下学期的作文看,二十多篇教师打过分的作文中我拿到50分以上的至少有二十篇,其中有一篇满分,还有不少55分、58分。这就是我说的一切最好的证明。

     

    四、关于老师:忘掉分数学习语文,高分必然跑不了

        我从小就喜欢文学,从小学起读中文、当作家的理想就没变过。现在我拿着读经管的高考分数到清华读中文,是为这里曾有我崇拜的作家与国学大师,是为我的理想。而我这么多年能坚持着这样的理想没有放弃,我要感谢我在十一学校就读的六年中教过我的四位语文老师。遇到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都足以成为喜欢语文的学生的幸运,而从头到尾都由这些老师教导,我只能说,我没法再奢望更大的福气。

        这些老师的共同点,就是他们重视的是学生的语文素养,而不是仅仅是分数。

        小学毕竟已经太遥远,要说我在语文上的启蒙老师,当属我初中时教我的王丽老师。我是怎么养成练笔的习惯的呢?就是始于王老师“每天随便写三百字”的作业。那时的我有着一切那个年龄自诩热爱文学的小屁孩的缺点:目中无人、尖锐刻薄、孤芳自赏,喜欢无病呻吟地感伤。前几天我收拾屋子时找出了那时的随笔本,我看着里面一个个的“忧伤”、一句句的“我突然觉得我和同龄的孩子好遥远”,我都想掐死我自己。但王老师没有,她不但没有“掐死”我,还每次都认认真真地给我经常超出规定长度好几倍的随笔划线、写评语,她也会反对我的观点,有时还和我辩论。她是真的把我当成一个试图通过写作表达自己的思想的学生,在我的随笔本上与我交流。

        王老师说,我是有写作天赋的学生。她能够透过我那些乱七八糟的悲秋伤春,看到我在写作上的可能性,她对我的这种了解与信任让我最为感激。同样,王老师也看出了我在语文课上的心不在焉,于是她允许我离开教室,去到阅览室去读《史记》、读各种我能找到的名著。王老师是第一个让我明白什么叫语文素养的老师,我作为她的学生经常不交作业、不听课,有时还考不好,但她对我的信心是从始至终的。

        在四年制高一时,教我的老师换成了姚源源老师。那时我正处在一个彷徨的时期,刚开学我的成绩不像初中时那么拔尖了,因为我的数学和物理太过一塌糊涂。我怀疑自己,甚至开始不信任自己一贯擅长的语文和英语学科,我在每天写给自己的随笔中写了大量语气强烈的自我批评与质疑。

        那时留做作业的作文里,可能有逃避现实的潜意识因素吧,我写了很多虚构的小说和相当意识流的抽象文章,我能感受到最开始姚老师并不是很能理解我的作文。但她没有否定我的写法、勒令我去写所谓正常的作文,姚老师是从自己身上‘下手’的。她把我写的东西读了一遍又一遍,有时还会拿着我的作文本来问我。她愿意倾下身来听她的学生的想法,她愿意去弄明白我是想表达什么、我的手法是什么,她有着绝对的耐心与兴趣。

        慢慢地我和姚老师之间有了一种默契,不用我解释她也能一眼看清我的写法,她在我的作文本上画了无数的笑脸、让我把几乎每篇作文的电子版发到她的邮箱。她拿我的作文给全班同学讲解,把她当时不能理解我的地方讲给此时同样不理解的同学听,然后大家才会觉得,孙婧妍真的写了一篇好东西。姚老师也允许我走出课堂,去看我喜欢的书籍。是姚老师帮我保持住了我对语文这个学科和自己写作能力的信心,那也是当时那个环境下令我没有被压垮、慢慢恢复到以前的优秀的原因。她让我相信我依然有着足以令我自己走向优秀的才华。

        升入高中,雷其坤老师开始教我语文。雷老师是一位很厉害的老师,他出版的作文书和他为学生撰写的册子是我们高中三年的作文教材。雷老师从一开始便非常看好我的语文能力,在他的课上我的成绩一直优秀,我的许多作文都被当成范文在班里读。我一直以来都不能说是个让老师省心的学生,表现之一就是我总是不听讲,尤其是语文课,这可能也是我的语文老师们唯一“教坏”我的地方。语文课上很多次我都是自己拿张纸写随笔,或者从教室后面的书架上抽出一本书来看。我记得有一次我正在明目张胆地看书,雷老师叫我起来回答问题,我只能说对不起老师、我连问题都不知道。这时雷老师看到我在看书,他就很宽容地一笑,让我坐下了。他没有在这件事上批评我一句、找我谈过一次话,在之后的课上我发现他就很默许我自己找事情干了,只要我做的事和语文有关,他绝对不会干涉我。

        一般来讲,我是特别不喜欢找老师问问题的,因为我觉得那都是自己的事情。但雷老师是一位我很愿意和他聊天的老师,我会主动拿着我的作文去问他,让他帮我看看还有哪里可以改进,这在我身上是从来没有过的。雷老师本身就很会写作也很会讲作文,他有那个底蕴,也有着敏锐到足以在很短时间里看出我的问题的目光。雷老师教会了我怎样改作文,他让我明白不管我自认为自己多么有天赋,优秀没有一蹴而就。

        雷老师让我对作文的修改,无形中为高二开始教我的南红英老师的出场做了铺垫,因为这位看上去极其和蔼、训起人来却异常不留情面的南老师,对我作文的批判简直如狂风骤雨。她对我作文的评语包括“乱七八糟”、“不知道你在讲什么”、“只有年轻老师才能一气读完你这段,否则一定喘不过气”——然而她却是我最敬佩的一位老师。

        南老师告诉我我的文章堆砌太多了,我看了很多书,这帮了我却也害了我,导致我什么事情都想引进作文。我是个没有任何脾气的人,但只有在语文这一科上,我倔得简直无法理喻。我那时总是试图和南老师理论,给她讲我的语言、我文章的内在逻辑有多漂亮。南老师一句话点醒了我,她说你能把我讲明白,上考场你能一个个去给判卷老师讲明白吗?

        是南老师让我明白了考场作文和我平时写的随笔不同,明白了为什么平时我的作文总是“叫好不叫分”——虽然很多人说写得很厉害,但是总拿不到令人满意的分数。我在南老师的指导下不断摧毁自己原有的写作方式。推翻一个模式再重新建立是痛苦的,而这样痛苦的过程我持续了一个多学期。直到后来,我写的作文无论在学校里判卷还是拿去区里判卷都是无可争议的高分,我记得那天南老师在课上说,现在孙婧妍写东西是出来了。那时她语气中的欣慰,我深深感动。其实我又怎么不知道,她这样帮我纠正我的写作方式,劳心劳力的不只是我一个,我的每一篇作文她都要看,看了还要想,想了还要改,改了,还要和我谈。

        同时,南老师也是一个因为课堂风格被我们学生评价为“天马行空”的老师。对于我这个中学六年没认真听过几节课的学生来说,在课堂上想要吸引我的注意力是很难的,而南老师的太多课都能做到这一点。她毫不吝惜本可以让我们做题、读教材的课堂时间,常常几节课几节课地连续让我们面红耳赤地互相争论一个作文题目,或者给我们讲一些很能提高素养但和考试没什么关系的内容。我印象中她上课常常是这样:原本在讲课本或五三,突然被其中的某个词或者某个作家所触发,开始天马行空地发挥,最后往往令我们在譬如“道家与儒家”、“社会的异化”等等内容中听得如痴如醉。

        南老师鼓励我们去研究自己喜欢的东西,在她带我的两年里我写的论文或者专题包括加缪与未知结构、中国文人的山水隐喻、论男性作家笔下男本位思想的集体无意识、从嵇康透视一个时代……等等。我相信这些内容中的任何一项,都绝对不会在高考中出现,也不会成为我的加分项目。然而我对语文的兴趣,还有我钻研问题的习惯,都得益于在我高二高三这两年的这些研究。南老师是一个渊博并且有着相当见地的老师——在她开始带我们班的时,很多人都觉得照这么学两年高考很堪忧,因为她讲的东西和正常的应试语文教育是有很大差别的。然而我们在这两年间一直名列前茅的语文平均分和我们班的高考结果证明,无论是作为语文老师还是班主任,南老师都是一位当之无愧的优秀教师。

        六年来,语文一直是我最强的科目,对它我有绝对的兴趣和绝对的优势。我相信,这首先是这几位老师在过去的六年中坚持了对我的培养方向的功劳。如果不是他们的教导,如果没有他们的信任,我可能只会是一个“平均分学生”,语文永远不会成为我的热爱、我的专长。

         我觉得这四位老师对我的培养,或许很能给其他老师以启示。作为一个学生我当然没有批评任何老师的权利,然而却无疑有着对教师的教学方式提出建议的立场:在我的所见所闻中,现在令学生变成刷题机器的老师实在是太多了。语文是这样一个东西,你抱着应试的目的去学习它,你的分数不一定会有多好;然而如果你忘掉分数去享受这个学科、享受语言与文学本身,积累了这个学科的素养,那么最后,高分必然会自己找上你。我想这是有原因的——和分数相比,素养是更高层次的东西。没有理由说一个掌握了高级技能的学生回过身去做相对而言低级的卷子时,他的分数会不好。

        如果我的分数能够让足够多的老师看到我在上文提到的那四位老师的教育模式,并且开始试着运用这种尊重学生个性、重视学生素养的教学方法,那么我敢说,这将是这个分数所带来的最大的好处。

    五、关于具体题目:一切试卷都是对学生能力的考察

        在具体的试卷题目上,我反而是没有太多好说的了。因为一方面我认为方法是很个人的东西,我把我所有的做题习惯告诉另外一个人,他去照着做也不会变成第二个孙婧妍,也许他会发挥的比原本还不好;而另一方面是我认为任何东西只要有了套路就会僵化,如果今天我在这里说多了我认为怎样怎样答题好,那么反而会限制住一些更好思路的出现。所以我不打算多说。

        我只是想谈谈我们该透过试卷上的文字看到什么,我拿试卷中分值最大拿分也最难的阅读部分举例。

        首先要明确的是,文章这种东西,不管是何种题材、何种长短、何种文体,归根结底完全就是四个字:含道映物。在这里我把“道”理解成作者想要表达的本意,也就是他的写作目的;而“物”是他的文章本身,包括他的一切语言组织形式和他在文章中运用的物象。含道映物,也就是说作者是带着他的目的去写这篇文章的,文章里的一切都要为这个目的去服务,都是这个目的的映像。明确了这一点,等于直接抓住了阅读题的答题技巧——无论是手法或作用分析、划线句赏析还是含义理解,都属于对于“物”的发问,而我们要做的事则非常简单,就是找到作者的“道”。

    随便编一个例子:鲁迅的短篇小说《药》中,开头那段环境描写简单却很经典,现在我们来看这个环境描写它的作用。

        遇到这种题我一般不会去想五三教的那些东西,如果我们一看到“分析环境描写作用”就去在记忆中找辅导书上列出的一二三四五,能拿到平均分,但一定会丢落要点;而平均分是没法令你和其他人拉开差距的。

        这时我们带着“含道映物”这几个字去看鲁迅的“道”。他写环境也好、华老栓等人物也罢,目的都是为了歌颂为革命牺牲的夏瑜,他是在支持革命、批判当时的反动派,同时用他的笔去揭露封建环境下人们的愚昧无知与贪婪残忍。当你明确了他的写作目的后,那段环境描写的作用就很清楚了——暗示时代大背景、揭露反动派嘴脸、突出群众的愚昧与麻木、为后文做铺垫、蕴含对革命的希望。

        所有的阅读题都是这样的思路,而语文试卷上的绝大多数题目,它们的解答思路和这种阅读题并无两样。只要明白了出题人想考察的是什么,根据他的目的,很容易便可做出解答。

        答题,可以有经验,但不应该有固定的模板。如果你对于不同的试卷都用相同的模式去解答,战战兢兢地计算着自己能得到的分数,那么你就太被动了,“标准答案”几个字完全框住了你。我觉得我们作为学生应该跳过从答案分析题目的被动阶段,转而从题目本身出发来寻找答案。只要仔细去寻找,就一定可以从题目的蛛丝马迹中找到出题人想要的东西,给他那个东西,你就是高分。

        一切试卷都是对学生能力的考察,而不是对标准答案的要求。所以,解答试卷时应该尽可能地体现能力,通过答案去和出题人、判卷人交流,让他们知道你明白他们的“道”,也就是说他们要考察的是什么。对于一份这样的卷子,你要相信,没有一位判卷老师会不给你好分数。

    六、结尾:通过写作表达思想、感到读者,这才是语文带给我最好的礼物

        写到最后,我忽然想起了我的童年,想起了我是如何懵懂地对中文之美有了最初的感受。

        必须感谢的是我的父母,我的明智的、感性的、性格中很有些浪漫主义因素的父母。他们对我在语文上的启蒙教育不是看我在几岁时能认得几个字、标出几个拼音、读出几个词语,他们从来没有要求过我这些,我因此感激他们。

        我的父母,他们是最早让我明白中文的内核是什么的人。我的父母通过一个个童话、一篇篇传奇、一段段故事,通过他们戏剧性的朗读声和投入的富有张力的表情告诉我,在那些冷漠的方块字背后,在那些繁复的语法规则背后,在那些千变万化的读音背后,那些文字传达出的精神,那些讲述的声音蕴含的感情,才是中文真正的所在。

        儿时的学习过程,对我来说已经太过模糊,在幼儿园和小学学习的拼音规则、笔画顺序等等,我几乎全都不记得了。然而,我仍然有着绝不会褪色的记忆——我永远会记得我和母亲一起为《卖火柴的小女孩》重新写了一个幸福的结局,永远会记得父亲为我完成了小学所有抄写词语的作业、让我在他抄写时去读我想读的书,永远会记得我第一次为书中的悲惨泪流满面、第一次为书中的欢乐欣喜若狂……我绝不会忘了这些。

        语言对于任何人来说,都应该是工具而不是目的。我们学习语言是为了什么?为了在考试中拿好看的分数?为了考各种各样的语言能力认定证书?为了自豪地告诉别人这个字我认得?

        如果对于上面的问题一个人的答案是“是”,那么,他已经忘记了语言这种东西产生的初衷。

        语言,是为了表达,是为了表达精神,是为了为这个世界表达爱、表达美、表达动力、表达希望。读那些经典的文学作品,我们会发现无论国家、无论时代,那些作品所拥有的打动人的力量绝不是因为它的文字有多么华丽、布局有多么复杂、词语有多么精准,而是由于它其中蕴含着人类最为高贵的、永不过时的某种精神。

        有很多成功的作家,他们出道时接受文化教育的水平绝不比现在的中学生要高,让他们去做我们的考卷,他们不会有比大部分普通高考生更能看的分数。但为什么他们可以成为语言大师、文学巨匠?是因为他们能够抓住语言的内核,他们知道该如何运用语言去表达,也知道应当用语言表达些什么。

        只要能运用语言去传递你想要送给这个世界的东西,那么,你在这门语言上的学习就是成功的。

        诚然,我有个很不错的语文分数,然而这确实是有很大运气成分在里面的。我的语基很薄弱,高中时我是班里有名的白字先生。如果换一套题,我可能会连着错前三道选择,就像我在之前的考试中有过的那样。

        但是,我从未因为我在任何一次考试中的分数而怀疑自己在语文这门学科、在中文这门语言上的能力,我最自豪的绝不是我是2013年北京市的语文状元,而是我能够如我所愿地运用文字。

        我常写错别字,我搞不清字音,我乱用成语,我写作没有受过系统训练简直毫无章法。然而,我说的话,大家认为有道理;我写的东西,能够感动读者;我通过文字传达出的思想,可以影响一批又一批人。这才是学习语文真正带给我的、令我感激的礼物。

        这才是我为什么如此热爱语文。

     

     

    《语文漫谈》


    作者:北京十一学校2013年高考语文148分获得者:孙婧妍
    (应两拨人之邀写的文章,供需要的人没事时当消遣读。)

    A
    开篇

    我高考语文考了148分的消息传开后,我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在所有学弟学妹、亲戚朋友的问话中,被问得最多的问题不是你是不是很爱读书,也不是你是不是很爱写作,而是,你是不是做了很多题

    听了这样的问题,我很诧异,因为在我心中,语文从来是一个有关素养、无关应试的学科。

    这是一件奇怪的事:似乎在我们的教育中,任何学科只要和考试扯上关系,那么它往往就会走向应试;而对于这个学科的佼佼者,人们普遍的第一反应也不是他有天赋或者他有素养,而是他一定做了异常多的题目、接受了异常多的训练。拿语文来说,在应试观念的影响下,很少有人会去注意语文这个学科本身的宏大、它内在的韵律与美感。大家在注意什么呢?分数——或者说,能拿到分数的方法。

    对这种观念,我感到难过且可惜,因为我热爱语言、热爱文学,我希望更多的人能去注意到中文的博大精深与多姿多彩,而不是戴着功利眼镜去审视它。花同样的时间去练习的话,语基和作文提高不了几分,但数学我可以多做出一道题,这样功利的想法扼杀了多少发现语文之美的机会,也因而使世界失去了多少潜在的国学、语言、文学大师,我不愿、不敢去想。

    当然,对于语文这个学科,分数与素养是有关系的,但是这种关系是一种单方向的关系。分数高的人,他的素养不一定好,他只是掌握了特定某种类型的试卷需要的东西,而那类试卷之外,或许他是空白的;而有着相当语文素养的学生,他的试卷分数一定不会差,因为他有着足够的积累,那些积累足够他挥洒任意一张试卷了。

    也就是说,如果要选择一个作为教育目标的话,那么,我认为培养高素养的学生比培养高分数的学生更重要。无论是对于学生的未来还是学校的教学目标,素养永远比单纯的分数要可靠得多。

    说了很多话,还没有说到我理解中的素养。在现在的教育模式下,其实一个学生有没有语文素养是很难看出来的。试卷有着固定的标准答案,一个凭死记硬背做出题的学生和凭自己发挥做出题的学生,在答案中是看不出来的,结果只是大家都拿了满分而已。那么,什么样的学生我会觉得他是有语文素养呢?


    这就要回到开篇的两个问题:读书和写作。我认为一个有素养的学生,应该是会读书、会写作的学生。



    B
    关于读书

    阅读,应当是人最早的本能动作之一。阅读始于识字之初,甚至是识字之前,每个人在孩提时期都有指着街上的广告、商铺招牌一字字认读的经历,这就是阅读的雏形。而随着人渐渐长大,他认字的水平越来越高,已经开始不满足于正确地读出一个字时的成就感,而开始对阅读的内容产生好奇时,他就要开始读书。

    所有学生都是读书的,而语文素养的区分,在于读什么、怎么读、能不能坚持。

    一个有素养的学生能够区分出一本书的时效。一本言情小说、一本参考书、一本名著,都是人类智力与体力的凝结,去读他们也都可以称为读书。一个有素养的学生应该能够区分出三者的区别:言情小说或许能够给人一时的愉悦,看过以后却什么都不会留在记忆里;参考书对升学固然有用,然而高考后也会迅速地被忘诸脑后;经典名著给人的教育则是永恒的、无法磨灭的,通过阅读名著得来的思考与精神洗礼,很可能将会伴随人的一生。如果能够清楚地分辨这些书籍的时效,那么我相信,每个人都能够做出选择。

    在选择了正确的书后,阅读方法就成为了素养的又一标志。再好的书如果只是利用挤公交的时间哗啦啦翻过去,那么从这本书中汲取的养分必然将会微少得近乎无。至少就我的阅读体验来看,一本好书至少值得阅读两到三遍:第一遍略读以满足自己的阅读兴趣并了解书的内容与结构,第二遍精读以摘抄、把握整本书的布局以及其中一些巧妙的铺垫与伏笔,如果还能再读一遍,我就会抽时间写一些类似专题研究的心得,比如对整本书思想的一个探讨,或者对书中某种表达的质疑。我认为,只有当你抱着学习的心态去品味、去研究、去思考甚至去质疑书本时,它于你才算得上有意义。

    除了阅读方法外,读书应当是一件精细而持续的事情。与填鸭般在假日里一天读十本书相比,培养细水长流的读书习惯无疑更为重要。读书的目的不在快、不在多,而在于从书中汲取营养,在于通过整个阅读过程修养一颗宁静而富有感知力的心灵。我从在小学学会选择正确的书开始,阅读的动作在十年里从来没有一天间断过,我读名著、读国学经典、读诗歌、读历史、读哲学文学的理论、读时事。如果没有纸质书就用电脑、手机,每天短则二十分钟,长则十余个小时。在高考前的那个学期,为了保持语文学科的感觉,每天我至少要抽出一个小时来读书,教室后面的窗台堆满了我带到学校的各类书籍,有时候抽出一本会造成大规模的坍塌,尼采压在泉镜花上,紫式部淹没在赫胥黎、刘勰和纪伯伦里。


    读实在是一个太有益的习惯,即使是抱着功利的目的,如果能因此潜下心去读书,也是大大的好事情。读书多了,就会培养出语感。语感一种玄之又玄的东西,你叫一个有语感的人去做卷子,他或许并不能清楚地告诉你那些字词的正确读音与写法,也没法给你讲出来阅读题的答案为什么该是这个,因为他做题目凭借的不是系统的训练与大量题目的积累,他没有那种足以归纳成经验的东西。但是,他一定能做出最正确的答案。
    这就是,语感。

    为什么说读书能够培养语感呢?这是因为世界上的任何一本经典都是时间沉淀下来的精华,它之中的字词语句都是最为准确、最为质量上乘的。当一个人见多了经典、熟悉了经典中语言的运用方式,他再回过头去做题时,很容易便可在密密麻麻的试卷上找到正确的东西,因为他一直以来都在阅读着那种语言的正确。学英文我们讲究读原著,是同样的道理。没有什么比读书更能培养语感,没有什么比语感更能保证分数,这就是阅读最为显性的益处。


    C
    关于写作

    说完阅读,接下来必然是写作。阅读与写作简直是玻璃的两面,无论你看着哪一面,都意味着你也正在凝视另一面。我喜欢写作也擅长写作,所以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讲,这个版块我都很有得写。

    对于高中写作,也就是以应试为目的的作文,我的建议只有六个字:多读、多仿、多写。

    从阅读与写作的关系上来看,读书多的人绝大部分是会写作的人,而一个能写出很好的作品的人更不可能不爱读书。这只因在看了足够数量的文化精品后,哪怕只是东家模仿一点、西家拼凑一点、再加上一点点自己的领悟与润色,最后拿出来的成品,也足以令许多人拍案叫好。

    我写作的一个特点是引用多。高三下学期语文老师的女儿为我们班的期中作文写点评,她数了我54分的作文里引例的数量,有接近二十个,有直接引用也有化用。这些引例都是平时我从阅读中积累下的东西,也就是说在一千一百字的篇幅中我每写五六十个字就会用到我的阅读成果。

    这里我想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一篇作文里同样是大量引用,有的人的作文会被评价为丰富,有的人则是杂乱堆砌。为什么?我觉得这是对作文中所引用的内容理解程度的差异造成的。同样的东西,有的人是在阅读中看来、研究并思考过的,有的人是从类似《高中生议论文论点论据大全》中看来的;前者是深入理解,后者则只得了个皮毛。
    比方说,同样引用尼采,有的人写尼采,这个伟大的哲学家教会我一种高贵的精神;而有的人直接引用他的作品《苏鲁支语录(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写道:“‘太阳!若无你所照耀之物,你的光辉为何?,由是开始了苏鲁支的堕落,亦开始了尼采在这世间无止境的追求。他像苏鲁支一样为世界奉献着他的热爱与智慧,也像苏鲁支一样不断经受着世俗的冷笑与中伤。尼采,这个疯子、这个智者,从来没有放弃,也没有停止过他的追寻。

    孰优孰劣,不言而喻。

    阅读对于写作而言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提供模仿的条件。

    我最早开始写东西,正是始于阅读中的模仿,不管是何种作家,只要我觉得好,我就会按他的风格仿写。小学时我就开始有意识地在我的作文中学习一些冰心儿童文学奖获奖者的风格,后来读的书更多也更杂,我能记起来自己模仿过的作家有鲁迅、夏目漱石、郭敬明、村上春树、钱钟书、杜拉斯、三毛……还有一些恐怕是忘记了。我还自己写古典诗词,甚至模仿司马迁为自己写了一篇文言文小传,可惜没能保留下来。

    在模仿这些的个性鲜明的作家的过程中,我慢慢开始有了自己的风格。我是怎么发现这一点的呢?这得归功于我的癖好,那就是写了点什么就想给人看。以前看过我写的东西,大家看完后会说这次是模仿XX的吧,后来,他们的评价逐渐转向了文字本身,直到某天我惊觉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人对我说过我是在模仿某某作家。最后,一本文集里如果有我的作品,大家会说一看就是孙婧妍写的;我的作文混在一堆作文中装订起来,老师会知道那是我(这个也有可能是字太乱才认出来的);我在网上发些文章,评论里会有很多说我写的东西有风格。

    到这时我就知道,这是我写作的第二个阶段了,我在从模仿走向创作。

    写东西写得好,与其说是天赋,倒不如说是熟能生巧,就像做饭、洗衣服、开车一样。我现在写文章很少构思或查证,笔到文来,半小时之内在电脑上完成千来字的短文对今天的我来说根本不叫事。但这背后呢,是我从初中起每天不间断的练笔。初一是每天当作业似的逼出三五百字,到后来越来越喜欢,课间也写、午休也写、回宿舍也写、上课都趁老师不注意偷偷写,每天能写一两千字,假期还能翻好几倍。这些练笔大多没有特定内容,写完了我也不回看,大部分都直接进了垃圾桶,就是为了保持一个手感。越来越多的人找我写东西,给网站啊、给学生办的杂志啊、给校刊啊,我很少拒绝,因为反正写什么我都喜欢。

    春蕾杯一等奖?高考满分作文?登报登刊?都是这么一点点练出来的。

    最后要说的是,对于作文而言,要学会自我分析。我不会写那种标准的议论文,但高考作文写议论文会比较稳妥,怎么办?我分析自己写东西的习惯,我不擅长说理,结构不够简明,但我的文笔好,同时有着丰富的阅读积累。最后我找到一条适合自己的路,就是文言议论文或者议论性散文。文体里没有这两个分类,我是自己创造了这两个词。这两类文章都有一个特点,就是我可以用我的语文功底去掩盖我理性思维的不足。
    作文是很灵活的东西,当判卷人看到你能用文言文不出错地写一千多字、或者你的语言像诗歌和散文一样漂亮时,他对议论本身的标准就会所放松。作文考的归根结底是文学水平而不是议论水平,换言之只要你能体现出你的水平高,实在不必太拘泥于文体与所谓的标准。高考前我拿着自己高三下学期的作文看,二十多篇教师打过分的作文中我拿到50分以上的至少有二十篇,其中有一篇满分,还有不少55分、58分。这就是我说的一切最好的证明。

    D关于老师

    我从小就喜欢文学,从小学起读中文、当作家的理想就没变过。现在我拿着读经管的高考分数到清华读中文,是为这里曾有我崇拜的作家与国学大师,是为我的理想。而我这么多年能坚持着这样的理想没有放弃,我要感谢我在十一学校就读的六年中教过我的四位语文老师。遇到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都足以成为喜欢语文的学生的幸运,而从头到尾都由这些老师教导,我只能说,我没法再奢望更大的福气。

    这些老师的共同点,就是他们重视的是学生的语文素养,而不是仅仅是分数。

    小学毕竟已经太遥远,要说我在语文上的启蒙老师,当属我初中时教我的王丽老师。我是怎么养成练笔的习惯的呢?就是始于王老师每天随便写三百字的作业。那时的我有着一切那个年龄自诩热爱文学的小屁孩的缺点:目中无人、尖锐刻薄、孤芳自赏,喜欢无病呻吟地感伤。前几天我收拾屋子时找出了那时的随笔本,我看着里面一个个的忧伤、一句句的我突然觉得我和同龄的孩子好遥远,我都想掐死我自己。但王老师没有,她不但没有掐死我,还每次都认认真真地给我经常超出规定长度好几倍的随笔划线、写评语,她也会反对我的观点,有时还和我辩论。她是真的把我当成一个试图通过写作表达自己的思想的学生,在我的随笔本上与我交流。

    王老师说,我是有写作天赋的学生。她能够透过我那些乱七八糟的悲秋伤春,看到我在写作上的可能性,她对我的这种了解与信任让我最为感激。同样,王老师也看出了我在语文课上的心不在焉,于是她允许我离开教室,去到阅览室去读《史记》、读各种我能找到的名著。王老师是第一个让我明白什么叫语文素养的老师,我作为她的学生经常不交作业、不听课,有时还考不好,但她对我的信心是从始至终的。

    在四年制高一时,教我的老师换成了姚源源老师。那时我正处在一个彷徨的时期,刚开学我的成绩不像初中时那么拔尖了,因为我的数学和物理太过一塌糊涂。我怀疑自己,甚至开始不信任自己一贯擅长的语文和英语学科,我在每天写给自己的随笔中写了大量语气强烈的自我批评与质疑。

    那时留做作业的作文里,可能有逃避现实的潜意识因素吧,我写了很多虚构的小说和相当意识流的抽象文章,我能感受到最开始姚老师并不是很能理解我的作文。但她没有否定我的写法、勒令我去写所谓正常的作文,姚老师是从自己身上下手的。她把我写的东西读了一遍又一遍,有时还会拿着我的作文本来问我。她愿意倾下身来听她的学生的想法,她愿意去弄明白我是想表达什么、我的手法是什么,她有着绝对的耐心与兴趣。

    慢慢地我和姚老师之间有了一种默契,不用我解释她也能一眼看清我的写法,她在我的作文本上画了无数的笑脸、让我把几乎每篇作文的电子版发到她的邮箱。她拿我的作文给全班同学讲解,把她当时不能理解我的地方讲给此时同样不理解的同学听,然后大家才会觉得,孙婧妍真的写了一篇好东西。姚老师也允许我走出课堂,去看我喜欢的书籍。是姚老师帮我保持住了我对语文这个学科和自己写作能力的信心,那也是当时那个环境下令我没有被压垮、慢慢恢复到以前的优秀的原因。她让我相信我依然有着足以令我自己走向优秀的才华。

    升入高中,雷其坤老师开始教我语文。雷老师是一位很厉害的老师,他出版的作文书和他为学生撰写的册子是我们高中三年的作文教材。雷老师从一开始便非常看好我的语文能力,在他的课上我的成绩一直优秀,我的许多作文都被当成范文在班里读。我一直以来都不能说是个让老师省心的学生,表现之一就是我总是不听讲,尤其是语文课,这可能也是我的语文老师们唯一教坏我的地方。

    语文课上很多次我都是自己拿张纸写随笔,或者从教室后面的书架上抽出一本书来看。我记得有一次我正在明目张胆地看书,雷老师叫我起来回答问题,我只能说对不起老师、我连问题都不知道。这时雷老师看到我在看书,他就很宽容地一笑,让我坐下了。他没有在这件事上批评我一句、找我谈过一次话,在之后的课上我发现他就很默许我自己找事情干了,只要和语文有关他绝对不会干涉我。

    一般来讲,我是特别不喜欢找老师问问题的,因为我觉得那都是自己的事情。但雷老师是一位我很愿意和他聊天的老师,我会主动拿着我的作文去问他,让他帮我看看还有哪里可以改进,这在我身上是从来没有过的。雷老师本身就很会写作也很会讲作文,他有那个底蕴,也有着敏锐到足以在很短时间里看出我的问题的目光。雷老师教会了我怎样改作文,他让我明白不管我自认为自己多么有天赋,优秀没有一蹴而就。


    雷老师让我对作文的修改,无形中为高二开始教我的南红英老师的出场做了铺垫,因为这位看上去极其和蔼、训起人来却异常不留情面的南老师,对我作文的批判简直如狂风骤雨。她对我作文的评语包括乱七八糟不知道你在讲什么只有年轻老师才能一气读完你这段,否则一定喘不过气”——然而她却是我最敬佩的一位老师。
    南老师告诉我我的文章堆砌太多了,我看了很多书,这帮了我却也害了我,导致我什么事情都想引进作文。我是个没有任何脾气的人,但只有在语文这一科上,我倔得简直无法理喻。我那时总是试图和南老师理论,给她讲我的语言、我文章的内在逻辑有多漂亮。南老师一句话点醒了我,她说你能把我讲明白,上考场你能一个个去给判卷老师讲明白吗?

    是南老师让我明白了考场作文和我平时写的随笔不同,明白了为什么平时我的作文总是叫好不叫分”——虽然很多人说写得很厉害,但是总拿不到令人满意的分数。我在南老师的指导下不断摧毁自己原有的写作方式。推翻一个模式再重新建立是痛苦的,而这样痛苦的过程我持续了一个多学期。直到后来,我写的作文无论在学校里判卷还是拿去区里判卷都是无可争议的高分,我记得那天南老师在课上说,现在孙婧妍写东西是出来了。那时她语气中的欣慰,我深深感动。其实我又怎么不知道,她这样帮我纠正我的写作方式,劳心劳力的不只是我一个,我的每一篇作文她都要看,看了还要想,想了还要改,改了,还要和我谈。

    同时,南老师也是一个因为课堂风格被我们学生评价为天马行空的老师。对于我这个中学六年没认真听过几节课的学生来说,在课堂上想要吸引我的注意力是很难的,而南老师的太多课都能做到这一点。她毫不吝惜本可以让我们做题、读教材的课堂时间,常常几节课几节课地连续让我们面红耳赤地互相争论一个作文题目,或者给我们讲一些很能提高素养但和考试没什么关系的内容。我印象中她上课常常是这样:原本在讲课本或五三,突然被其中的某个词或者某个作家所触发,开始天马行空地发挥,最后往往令我们在譬如道家与儒家社会的异化等等内容中听得如痴如醉。

    南老师鼓励我们去研究自己喜欢的东西,在她带我的两年里我写的论文或者专题包括加缪与未知结构、中国文人的山水隐喻、论男性作家笔下男本位思想的集体无意识、从嵇康透视一个时代……等等等等。我相信这些内容中的任何一项,都绝对不会在高考中出现,也不会成为我的加分项目。然而我对语文的兴趣,还有我钻研问题的习惯,都得益于在我高二高三这两年的这些研究。南老师是一个渊博并且有着相当见地的老师,在她带我们班的最初很多人都觉得照这么学两年高考很堪忧,因为她讲的东西和正常的应试语文教育是有很大差别的。然而我们在这两年间一直名列前茅的语文班平均分和我们班的高考结果证明,无论是作为语文老师还是班主任,南老师都是一位当之无愧的优秀教师。

    六年来,语文一直是我最强的科目,对它我有绝对的兴趣和绝对的优势。我相信,这首先是这几位老师在过去的六年中坚持了对我的培养方向的功劳。如果不是他们的教导,如果没有他们的信任,我可能只会是一个平均分学生,语文永远不会成为我的热爱、我的专长。

    我觉得这四位老师对我的培养,或许很能给其他老师以启示。作为一个学生我当然没有批评任何老师的权利,然而却无疑有着对教师的教学方式提出建议的立场:在我的所见所闻中,现在令学生变成刷题机器的老师实在是太多了。语文是这样一个东西,你抱着应试的目的去学习它,你的分数不一定会有多好;然而如果你忘掉分数去享受这个学科、享受语言与文学本身,积累了这个学科的素养,那么最后,高分必然会自己找上你。我想这是有原因的——和分数相比,素养是更高层次的东西。没有理由说一个掌握了高级技能的学生回过身去做相对而言低级的卷子时,他的分数会不好。

    如果我的分数能够让足够的老师看到我在上文提到的那四位老师教育学生的方法的好处,并且开始运用这样尊重学生个性、重视学生素养的教学方法,那么我敢说,这将是这个分数所带来的最大的好处。


    E
    关于具体题目

    在具体的试卷题目上,我反而是没有太多好说的了。因为一方面我认为方法是很个人的东西,我把我所有的做题习惯告诉另外一个人,他去照着做也不会变成第二个孙婧妍,也许他会发挥的比原本还不好;而另一方面是我认为任何东西只要有了套路就会僵化,如果今天我在这里说多了我认为怎样怎样答题好,那么反而会限制住一些更好思路的出现。所以我不打算多说。

    我只是想谈谈我们该透过试卷上的文字看到什么,我拿试卷中分值最大拿分也最难的阅读部分举例。

    首先要明确的是,文章这种东西,不管是何种题材、何种长短、何种文体,归根结底完全就是四个字:含道映物。在这里我把理解成作者想要表达的本意,也就是他的写作目的;而是他的文章本身,包括他的一切语言组织形式和他在文章中运用的物象。含道映物,也就是说作者是带着他的目的去写这篇文章的,文章里的一切都要为这个目的去服务,都是这个目的的映像。明确了这一点,等于直接抓住了阅读题的答题技巧——无论是手法或作用分析、划线句赏析还是含义理解,都属于对于的发问,而我们要做的事则非常简单,就是找到作者的

    随便编一个例子:鲁迅的短篇小说《药》中,开头那段环境描写简单却很经典,现在我们来看这个环境描写它的作用。

    遇到这种题我一般不会去想五三教的那些东西,如果我们一看到分析环境描写作用就去在记忆中找辅导书上列出的一二三四五,能拿到平均分,但一定会丢落要点;而平均分是没法令你和其他人拉开差距的。

    这时我们带着含道映物这几个字去看鲁迅的。他写环境也好、华老栓等人物也罢,目的都是为了歌颂为革命牺牲的夏瑜,他是在支持革命、批判当时的反动派,同时用他的笔去揭露封建环境下人们的愚昧无知与贪婪残忍。当你明确了他的写作目的后,那段环境描写的作用就很清楚了——暗示时代大背景、揭露反动派嘴脸、突出群众的愚昧与麻木、为后文做铺垫、蕴含对革命的希望。

    所有的阅读题都是这样的思路,而语文试卷上的绝大多数题目,它们的解答思路和这种阅读题并无两样。只要明白了出题人想考察的是什么,根据他的目的,很容易便可做出解答。

    答题,可以有经验,但不应该有固定的模板。如果你对于不同的试卷都用相同的模式去解答,战战兢兢地计算着自己能得到的分数,那么你就太被动了,标准答案几个字完全框住了你。我觉得我们作为学生应该跳过从答案分析题目的被动阶段,转而从题目本身出发来寻找答案。只要仔细去寻找,就一定可以从题目的蛛丝马迹中找到出题人想要的东西,给他那个东西,你就是高分。

    一切试卷都是对学生能力的考察,而不是对标准答案的要求。所以,解答试卷时应该尽可能地体现能力,通过答案去和出题人、判卷人交流,让他们知道你明白他们的,也就是说他们要考察的是什么。对于一份这样的卷子,你要相信,没有一位判卷老师会不给你好分数。

    F
    结尾

    写到最后,我忽然想起了我的童年,想起了我是如何懵懂地对中文之美有了最初的感受。必须感谢的是我的父母,我的明智的、感性的、性格中很有些浪漫主义因素的父母。他们对我在语文上的启蒙教育不是看我在几岁时能认得几个字、标出几个拼音、读出几个词语,他们从来没有要求过我这些,我因此感激他们。

    我的父母,他们是最早让我明白中文的内核是什么的人。我的父母通过一个个童话、一篇篇传奇、一段段故事,通过他们戏剧性的朗读声和投入的富有张力的表情告诉我,在那些冷漠的方块字背后,在那些繁复的语法规则背后,在那些千变万化的读音背后,那些文字传达出的精神,那些讲述的声音蕴含的感情,才是中文真正的所在。正如《海的女儿》的内核是爱与牺牲,《夸父逐日》的内核是执着,《秘密花园》的内核是自然与成长,中文的内核,是它所包含的精神,是它所蕴藏的感动。

    儿时的学习过程,对我来说已经太过模糊,在幼儿园和小学学习的拼音规则、笔画顺序等等等等,我几乎全都不记得了。然而,我仍然有着绝不会褪色的记忆——我永远会记得我和母亲一起为《卖火柴的小女孩》重新写了一个幸福的结局,永远会记得父亲为我完成了小学所有抄写词语的作业、让我在他抄写时去读我想读的书,永远会记得我第一次为书中的悲惨泪流满面、第一次为书中的欢乐欣喜若狂……我绝不会忘了这些。
    语言对于任何人来说,都应该是工具而不是目的。我们学习语言是为了什么?为了在考试中拿好看的分数?为了考各种各样的语言能力认定证书?为了自豪地告诉别人这个字我认得?

    如果对于上面的问题一个人的答案是,那么,他已经忘记了语言这种东西产生的初衷。

    语言,是为了表达,是为了表达精神,是为了为这个世界表达爱、表达美、表达动力、表达希望。读那些经典的文学作品,我们会发现无论国家、无论时代,那些作品所拥有的打动人的力量绝不是因为它的文字有多么华丽、布局有多么复杂、词语有多么精准,而是由于它其中蕴含着人类最为高贵的、永不过时的某种精神。

    有很多成功的作家,他们出道时接受文化教育的水平绝不比现在的中学生要高,让他们去做我们的考卷,他们不会有比大部分普通高考生更能看的分数。但为什么他们可以成为语言大师、文学巨匠?是因为他们能够抓住中文这种语言的内核,他们知道该如何运用语言去表达,也知道应当用语言表达些什么。只要能运用语言去传递你想要送给这个世界的东西,那么,你在这门语言上的学习就是成功的。

    诚然,我有个很不错的语文分数,然而这确实是有很大运气成分在里面的。我的语基很薄弱,高中时我是班里有名的白字先生。如果换一套题,我可能会连着错前三道选择,就像我在之前的考试中有过的那样。

    但是,我从未因为我在任何一次考试中的分数而怀疑自己在语文这门学科、在中文这门语言上的能力,我最自豪的绝不是我是2013年北京市的语文状元,而是我能够如我所愿地运用文字——

    我常写错别字,我搞不清字音,我乱用成语,我写作没有受过系统训练简直毫无章法。然而,我说的话,大家认为有道理;我写的东西,能够感动读者;我通过文字传达出的思想,可以影响一批又一批人。

    这才是学习语文真正带给我的、令我感激的礼物。


    这才是我为什么热爱语文

     

     

    孙婧妍:语文148分是这样炼成的

    语文素养冰山模型(熊生贵)


    启明按:这篇文章是2013年北京市语文高考状元孙婧妍(北京市十一学校学生)所写,孙同学深入浅出地给我们讲述了她是如何学习语文的,道出了语文学习的真谛。启明看完这篇文章后觉得做事也好,为学也罢,要想取得成功,没有什么捷径,只有踏踏实实地去做才能出类拔萃。启明虽然愚钝,但是一直对书法有兴趣,常常听人介绍一个名家时说此人“遍临诸帖”,我想这和本文中孙婧妍所提到的“博览群书”是一个道理,因为有海量的课外阅读做基础,所以她能够做到在做阅读题是直接切中要害,写作文时更是名人轶事成语典故信手拈来,由此可知,很多事情,只有深深地扎进去,才能真正做到融会贯通,运用自如。
    本文原题叫做《语文漫谈》,启明是从前学而思语文老师张禾强(江湖人称“土鳖”)所创办的心灵之翼论坛转载过来,因为是培训机构,所以在论坛出现时题目变成了“语文148分是这样炼成的”,略显功利。希望大家在阅读时忽略这里的148分是怎样来的,而重点感受“语文素养”的养成过程。希望大家有耐心读完,好东西从来不属于浅尝辄止的人。

    全文如下:


      【土鳖注】在语文学习开始之前,我们必须认识的一些知识。土鳖读了之后,很是受到感动和鼓舞。一个掌握了语文真谛的孩子,以自己的人生经历来告诉世人,语文是怎样学好的。如此善举,也是语文的真谛。感谢王雨薇同学向土鳖推荐本文。

      (应两拨人之邀写的文章,供需要的人没事时当消遣读。)

      A-开篇

      我高考语文考了148分的消息传开后,我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在所有学弟学妹、亲戚朋友的问话中,被问得最多的问题不是“你是不是很爱读书”,也不是“你是不是很爱写作”,而是,“你是不是做了很多题”。

      听了这样的问题,我很诧异,因为在我心中,语文从来是一个有关素养、无关应试的学科。

      这是一件奇怪的事:似乎在我们的教育中,任何学科只要和考试扯上关系,那么它往往就会走向应试;而对于这个学科的佼佼者,人们普遍的第一反应也不是他有天赋或者他有素养,而是他一定做了异常多的题目、接受了异常多的训练。拿语文来说,在应试观念的影响下,很少有人会去注意语文这个学科本身的宏大、它内在的韵律与美感。大家在注意什么呢?分数——或者说,能拿到分数的方法。

      对这种观念,我感到难过且可惜,因为我热爱语言、热爱文学,我希望更多的人能去注意到中文的博大精深与多姿多彩,而不是戴着功利眼镜去审视它。“花同样的时间去练习的话,语基和作文提高不了几分,但数学我可以多做出一道题”,这样功利的想法扼杀了多少发现语文之美的机会,也因而使世界失去了多少潜在的国学、语言、文学大师,我不愿、不敢去想。

      当然,对于语文这个学科,分数与素养是有关系的,但是这种关系是一种单方向的关系。分数高的人,他的素养不一定好,他只是掌握了特定某种类型的试卷需要的东西,而那类试卷之外,或许他是空白的;而有着相当语文素养的学生,他的试卷分数一定不会差,因为他有着足够的积累,那些积累足够他挥洒任意一张试卷了。【土鳖注:素养低分数高的人通常偶尔高分,是运气使然,其成绩极不稳定,不要作为模仿的榜样,否则会很惨。】

      也就是说,如果要选择一个作为教育目标的话,那么,我认为培养高素养的学生比培养高分数的学生更重要。无论是对于学生的未来还是学校的教学目标,素养永远比单纯的分数要可靠得多。

      说了很多话,还没有说到我理解中的素养。在现在的教育模式下,其实一个学生有没有语文素养是很难看出来的。试卷有着固定的标准答案,一个凭死记硬背做出题的学生和凭自己发挥做出题的学生,在答案中是看不出来的,结果只是大家都拿了满分而已。那么,什么样的学生我会觉得他是有语文素养呢?

      这就要回到开篇的两个问题:读书和写作。我认为一个有素养的学生,应该是会读书、会写作的学生。


      B-关于读书

      阅读,应当是人最早的本能动作之一。阅读始于识字之初,甚至是识字之前,每个人在孩提时期都有指着街上的广告、商铺招牌一字字认读的经历,这就是阅读的雏形。而随着人渐渐长大,他认字的水平越来越高,已经开始不满足于正确地读出一个字时的成就感,而开始对阅读的内容产生好奇时,他就要开始读书。

      所有学生都是读书的,而语文素养的区分,在于读什么、怎么读、能不能坚持。

      一个有素养的学生能够区分出一本书的时效。一本言情小说、一本参考书、一本名着,都是人类智力与体力的凝结,去读他们也都可以称为读书。一个有素养的学生应该能够区分出三者的区别:言情小说或许能够给人一时的愉悦,看过以后却什么都不会留在记忆里;参考书对升学固然有用,然而高考后也会迅速地被忘诸脑后;经典名着给人的教育则是永恒的、无法磨灭的,通过阅读名着得来的思考与精神洗礼,很可能将会伴随人的一生。如果能够清楚地分辨这些书籍的时效,那么我相信,每个人都能够做出选择。

      在选择了正确的书后,阅读方法就成为了素养的又一标志。再好的书如果只是利用挤公交的时间哗啦啦翻过去,那么从这本书中汲取的养分必然将会微少得近乎无。至少就我的阅读体验来看,一本好书至少值得阅读两到三遍:第一遍略读以满足自己的阅读兴趣并了解书的内容与结构,第二遍精读以摘抄、把握整本书的布局以及其中一些巧妙的铺垫与伏笔,如果还能再读一遍,我就会抽时间写一些类似专题研究的心得,比如对整本书思想的一个探讨,或者对书中某种表达的质疑。我认为,只有当你抱着学习的心态去品味、去研究、去思考甚至去质疑书本时,它于你才算得上有意义。

      除了阅读方法外,读书应当是一件精细而持续的事情。与填鸭般在假日里一天读十本书相比,培养细水长流的读书习惯无疑更为重要。读书的目的不在快、不在多,而在于从书中汲取营养,在于通过整个阅读过程修养一颗宁静而富有感知力的心灵。我从在小学学会选择正确的书开始,阅读的动作在十年里从来没有一天间断过,我读名着、读国学经典、读诗歌、读历史、读哲学文学的理论、读时事。如果没有纸质书就用电脑、手机,每天短则二十分钟,长则十余个小时。在高考前的那个学期,为了保持语文学科的感觉,每天我至少要抽出一个小时来读书,教室后面的窗台堆满了我带到学校的各类书籍,有时候抽出一本会造成大规模的坍塌,尼采压在泉镜花上,紫式部淹没在赫胥黎、刘勰和纪伯伦里。

      阅读实在是一个太有益的习惯,即使是抱着功利的目的,如果能因此潜下心去读书,也是大大的好事情。读书多了,就会培养出语感。语感一种玄之又玄的东西,你叫一个有语感的人去做卷子,他或许并不能清楚地告诉你那些字词的正确读音与写法,也没法给你讲出来阅读题的答案为什么该是这个,因为他做题目凭借的不是系统的训练与大量题目的积累,他没有那种足以归纳成经验的东西。但是,他一定能做出最正确的答案。

      这就是语感。

      为什么说读书能够培养语感呢?这是因为世界上的任何一本经典都是时间沉淀下来的精华,它之中的字词语句都是最为准确、最为质量上乘的。当一个人见多了经典、熟悉了经典中语言的运用方式,他再回过头去做题时,很容易便可在密密麻麻的试卷上找到正确的东西,因为他一直以来都在阅读着那种语言的“正确”。学英文我们讲究读原着,是同样的道理。没有什么比读书更能培养语感,没有什么比语感更能保证分数,这就是阅读最为显性的益处。


      C-关于写作

      说完阅读,接下来必然是写作。阅读与写作简直是玻璃的两面,无论你看着哪一面,都意味着你也正在凝视另一面。我喜欢写作也擅长写作,所以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讲,这个版块我都很有得写。

      对于高中写作,也就是以应试为目的的作文,我的建议只有六个字:多读、多仿、多写。【土鳖注:不爱读,不屑于仿,懒得写,是部分童鞋的现状。必须得改啦……】

      从阅读与写作的关系上来看,读书多的人绝大部分是会写作的人,而一个能写出很好的作品的人更不可能不爱读书。这只因在看了足够数量的文化精品后,哪怕只是东家模仿一点、西家拼凑一点、再加上一点点自己的领悟与润色,最后拿出来的成品,也足以令许多人拍案叫好。【土鳖注:非常实在。有时候分数高不是我们写得好,而是别人实在是太差。】

      我写作的一个特点是引用多。高三下学期语文老师的女儿为我们班的期中作文写点评,她数了我54分的作文里引例的数量,有接近二十个,有直接引用也有化用。这些引例都是平时我从阅读中积累下的东西,也就是说在一千一百字的篇幅中我每写五六十个字就会用到我的阅读成果。

      这里我想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一篇作文里同样是大量引用,有的人的作文会被评价为“丰富”,有的人则是“杂乱”、“堆砌”。为什么?我觉得这是对作文中所引用的内容理解程度的差异造成的。同样的东西,有的人是在阅读中看来、研究并思考过的,有的人是从类似《高中生议论文论点论据大全》中看来的;前者是深入理解,后者则只得了个皮毛。【土鳖注:语文状元告诉我们,语文难于速成,该走的路都得走。你的努力决定你的速度。】

      比方说,同样引用尼采,有的人写“尼采,这个伟大的哲学家教会我一种高贵的精神”;而有的人直接引用他的作品《苏鲁支语录(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写道:“‘太阳!若无你所照耀之物,你的光辉为何?’,由是开始了苏鲁支的堕落,亦开始了尼采在这世间无止境的追求。他像苏鲁支一样为世界奉献着他的热爱与智慧,也像苏鲁支一样不断经受着世俗的冷笑与中伤。尼采,这个‘疯子’、这个智者,从来没有放弃,也没有停止过他的追寻。”

      孰优孰劣,不言而喻。

      阅读对于写作而言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提供模仿的条件。【土鳖注:不擅长读书的人自己写的不咋滴还觉得挺好的,是没见过世面,夜郎自大。见到优秀作品,并懂得模仿了,是又一层次的进步。】

      我最早开始写东西,正是始于阅读中的模仿,不管是何种作家,只要我觉得好,我就会按他的风格仿写。小学时我就开始有意识地在我的作文中学习一些冰心儿童文学奖获奖者的风格,后来读的书更多也更杂,我能记起来自己模仿过的作家有鲁迅、夏目漱石、郭敬明、村上春树、钱钟书、杜拉斯、三毛……还有一些恐怕是忘记了。我还自己写古典诗词,甚至模仿司马迁为自己写了一篇文言文小传【土鳖注:《土鳖列传》大家可以百度一下阅读之,土鳖写得晚,恰巧保留了……】,可惜没能保留下来。

      在模仿这些的个性鲜明的作家的过程中,我慢慢开始有了自己的风格。我是怎么发现这一点的呢?这得归功于我的癖好,那就是写了点什么就想给人看。以前看过我写的东西,大家看完后会说“这次是模仿XX的吧”,后来,他们的评价逐渐转向了文字本身,直到某天我惊觉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人对我说过我是在模仿某某作家。最后,一本文集里如果有我的作品,大家会说“一看就是孙婧妍写的”;我的作文混在一堆作文中装订起来,老师会知道那是我(这个也有可能是字太乱才认出来的);我在网上发些文章,评论里会有很多说我写的东西有风格。

      到这时我就知道,这是我写作的第二个阶段了,我在从模仿走向创作。【土鳖注:模仿是必经阶段。】

      写东西写得好,与其说是天赋,倒不如说是熟能生巧,就像做饭、洗衣服、开车一样。我现在写文章很少构思或查证,笔到文来,半小时之内在电脑上完成千来字的短文对今天的我来说根本不叫事。但这背后呢,是我从初中起每天不间断的练笔。初一是每天当作业似的逼出三五百字,到后来越来越喜欢,课间也写、午休也写、回宿舍也写、上课都趁老师不注意偷偷写,每天能写一两千字,假期还能翻好几倍。这些练笔大多没有特定内容,写完了我也不回看,大部分都直接进了垃圾桶,就是为了保持一个手感。越来越多的人找我写东西,给网站啊、给学生办的杂志啊、给校刊啊,我很少拒绝,因为反正写什么我都喜欢。

      春蕾杯一等奖?高考满分作文?登报登刊?都是这么一点点练出来的。

      最后要说的是,对于作文而言,要学会自我分析。我不会写那种标准的议论文,但高考作文写议论文会比较稳妥,怎么办?我分析自己写东西的习惯,我不擅长说理,结构不够简明,但我的文笔好,同时有着丰富的阅读积累。最后我找到一条适合自己的路,就是文言议论文或者议论性散文。文体里没有这两个分类,我是自己创造了这两个词。【土鳖注:议论性散文是有的,同学们大胆写。】这两类文章都有一个特点,就是我可以用我的语文功底去掩盖我理性思维的不足。

      作文是很灵活的东西,当判卷人看到你能用文言文不出错地写一千多字、或者你的语言像诗歌和散文一样漂亮时,他对议论本身的标准就会有所放松。作文考的归根结底是文学水平而不是议论水平,换言之只要你能体现出你的水平高,实在不必太拘泥于文体与所谓的标准。高考前我拿着自己高三下学期的作文看,二十多篇教师打过分的作文中我拿到50分以上的至少有二十篇,其中有一篇满分,还有不少55分、58分。这就是我说的一切最好的证明。


      D-关于老师

      我从小就喜欢文学,从小学起读中文、当作家的理想就没变过。现在我拿着读经管的高考分数到清华读中文,是为这里曾有我崇拜的作家与国学大师,是为我的理想。而我这么多年能坚持着这样的理想没有放弃,我要感谢我在十一学校就读的六年中教过我的四位语文老师。遇到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都足以成为喜欢语文的学生的幸运,而从头到尾都由这些老师教导,我只能说,我没法再奢望更大的福气。

      这些老师的共同点,就是他们重视的是学生的语文素养,而不是仅仅是分数。

      小学毕竟已经太遥远,要说我在语文上的启蒙老师,当属我初中时教我的王丽老师。我是怎么养成练笔的习惯的呢?就是始于王老师“每天随便写三百字”的作业。那时的我有着一切那个年龄自诩热爱文学的小屁孩的缺点:目中无人、尖锐刻薄、孤芳自赏,喜欢无病呻吟地感伤。前几天我收拾屋子时找出了那时的随笔本,我看着里面一个个的“忧伤”、一句句的“我突然觉得我和同龄的孩子好遥远”,我都想掐死我自己。但王老师没有,她不但没有掐死我,还每次都认认真真地给我经常超出规定长度好几倍的随笔划线、写评语,她也会反对我的观点,有时还和我辩论。她是真的把我当成一个试图通过写作表达自己的思想的学生,在我的随笔本上与我交流。

      王老师说,我是有写作天赋的学生。她能够透过我那些乱七八糟的悲秋伤春,看到我在写作上的可能性,她对我的这种了解与信任让我最为感激。同样,王老师也看出了我在语文课上的心不在焉,于是她允许我离开教室,去到阅览室去读《史记》、读各种我能找到的名着。王老师是第一个让我明白什么叫语文素养的老师,我作为她的学生经常不交作业、不听课,有时还考不好,但她对我的信心是从始至终的。

      在四年制高一时,教我的老师换成了姚源源老师。那时我正处在一个彷徨的时期,刚开学我的成绩不像初中时那么拔尖了,因为我的数学和物理太过一塌糊涂。我怀疑自己,甚至开始不信任自己一贯擅长的语文和英语学科,我在每天写给自己的随笔中写了大量语气强烈的自我批评与质疑。

      那时留做作业的作文里,可能有逃避现实的潜意识因素吧,我写了很多虚构的小说和相当意识流的抽象文章,我能感受到最开始姚老师并不是很能理解我的作文。但她没有否定我的写法、勒令我去写所谓正常的作文,姚老师是从自己身上‘下手’的。她把我写的东西读了一遍又一遍,有时还会拿着我的作文本来问我。她愿意倾下身来听她的学生的想法,她愿意去弄明白我是想表达什么、我的手法是什么,她有着绝对的耐心与兴趣。【土鳖注:土鳖惭愧,再接再厉。】

      慢慢地我和姚老师之间有了一种默契,不用我解释她也能一眼看清我的写法,她在我的作文本上画了无数的笑脸、让我把几乎每篇作文的电子版发到她的邮箱。她拿我的作文给全班同学讲解,把她当时不能理解我的地方讲给此时同样不理解的同学听,然后大家才会觉得,孙婧妍真的写了一篇好东西。姚老师也允许我走出课堂,去看我喜欢的书籍。是姚老师帮我保持住了我对语文这个学科和自己写作能力的信心,那也是当时那个环境下令我没有被压垮、慢慢恢复到以前的优秀的原因。她让我相信我依然有着足以令我自己走向优秀的才华。

      升入高中,雷其坤老师开始教我语文。雷老师是一位很厉害的老师,他出版的作文书和他为学生撰写的册子是我们高中三年的作文教材。【土鳖注:土鳖能编出心灵之翼的教材……】雷老师从一开始便非常看好我的语文能力,在他的课上我的成绩一直优秀,我的许多作文都被当成范文在班里读。我一直以来都不能说是个让老师省心的学生,表现之一就是我总是不听讲,尤其是语文课,这可能也是我的语文老师们唯一“教坏”我的地方。语文课上很多次我都是自己拿张纸写随笔,或者从教室后面的书架上抽出一本书来看。我记得有一次我正在明目张胆地看书,雷老师叫我起来回答问题,我只能说对不起老师、我连问题都不知道。这时雷老师看到我在看书,他就很宽容地一笑,让我坐下了。他没有在这件事上批评我一句、找我谈过一次话,在之后的课上我发现他就很默许我自己找事情干了,只要我做的事和语文有关,他绝对不会干涉我。

      一般来讲,我是特别不喜欢找老师问问题的,因为我觉得那都是自己的事情。但雷老师是一位我很愿意和他聊天的老师,我会主动拿着我的作文去问他,让他帮我看看还有哪里可以改进,这在我身上是从来没有过的。雷老师本身就很会写作也很会讲作文,他有那个底蕴,也有着敏锐到足以在很短时间里看出我的问题的目光。【土鳖注:土鳖功力,诸生可验证之。】雷老师教会了我怎样改作文,他让我明白不管我自认为自己多么有天赋,优秀没有一蹴而就。

      雷老师让我对作文的修改,无形中为高二开始教我的南红英老师的出场做了铺垫,因为这位看上去极其和蔼、训起人来却异常不留情面的南老师,对我作文的批判简直如狂风骤雨。她对我作文的评语包括“乱七八糟”、“不知道你在讲什么”、“只有年轻老师才能一气读完你这段,否则一定喘不过气”——然而她却是我最敬佩的一位老师。

      南老师告诉我我的文章堆砌太多了,我看了很多书,这帮了我却也害了我,导致我什么事情都想引进作文。我是个没有任何脾气的人,但只有在语文这一科上,我倔得简直无法理喻。我那时总是试图和南老师理论,给她讲我的语言、我文章的内在逻辑有多漂亮。南老师一句话点醒了我,她说你能把我讲明白,上考场你能一个个去给判卷老师讲明白吗?

      是南老师让我明白了考场作文和我平时写的随笔不同,明白了为什么平时我的作文总是“叫好不叫分”——虽然很多人说写得很厉害,但是总拿不到令人满意的分数。我在南老师的指导下不断摧毁自己原有的写作方式。推翻一个模式再重新建立是痛苦的,而这样痛苦的过程我持续了一个多学期。直到后来,我写的作文无论在学校里判卷还是拿去区里判卷都是无可争议的高分,我记得那天南老师在课上说,现在孙婧妍写东西是出来了。那时她语气中的欣慰,我深深感动。其实我又怎么不知道,她这样帮我纠正我的写作方式,劳心劳力的不只是我一个,我的每一篇作文她都要看,看了还要想,想了还要改,改了,还要和我谈。【土鳖注:楼房体到地标体,不扣题到严密扣题,都是写作方式的颠覆。每一次颠覆都是跨越式提升。】

      同时,南老师也是一个因为课堂风格被我们学生评价为“天马行空”的老师。对于我这个中学六年没认真听过几节课的学生来说,在课堂上想要吸引我的注意力是很难的,而南老师的太多课都能做到这一点。她毫不吝惜本可以让我们做题、读教材的课堂时间,常常几节课几节课地连续让我们面红耳赤地互相争论一个作文题目,或者给我们讲一些很能提高素养但和考试没什么关系的内容。我印象中她上课常常是这样:原本在讲课本或五三,突然被其中的某个词或者某个作家所触发,开始天马行空地发挥,最后往往令我们在譬如“道家与儒家”、“社会的异化”等等内容中听得如痴如醉。【土鳖注:作为课外辅导机构教师,土鳖只可适度为之······遗憾。】

      南老师鼓励我们去研究自己喜欢的东西,在她带我的两年里我写的论文或者专题包括加缪与未知结构、中国文人的山水隐喻、论男性作家笔下男本位思想的集体无意识、从嵇康透视一个时代……等等等等。我相信这些内容中的任何一项,都绝对不会在高考中出现,也不会成为我的加分项目。然而我对语文的兴趣,还有我钻研问题的习惯,都得益于在我高二高三这两年的这些研究。南老师是一个渊博并且有着相当见地的老师——在她开始带我们班的时,很多人都觉得照这么学两年高考很堪忧,因为她讲的东西和正常的应试语文教育是有很大差别的【土鳖注:这样的教法出来的学生往往拉升平均分,应试语文教育的学生就在平均分左右,完全不关注语文教育的垫底。】。然而我们在这两年间一直名列前茅的语文平均分和我们班的高考结果证明,无论是作为语文老师还是班主任,南老师都是一位当之无愧的优秀教师。

      六年来,语文一直是我最强的科目,对它我有绝对的兴趣和绝对的优势。我相信,这首先是这几位老师在过去的六年中坚持了对我的培养方向的功劳。如果不是他们的教导,如果没有他们的信任,我可能只会是一个“平均分学生”,语文永远不会成为我的热爱、我的专长。

      我觉得这四位老师对我的培养,或许很能给其他老师以启示。作为一个学生我当然没有批评任何老师的权利,然而却无疑有着对教师的教学方式提出建议的立场:在我的所见所闻中,现在令学生变成刷题机器的老师实在是太多了。语文是这样一个东西,你抱着应试的目的去学习它,你的分数不一定会有多好;然而如果你忘掉分数去享受这个学科、享受语言与文学本身,积累了这个学科的素养,那么最后,高分必然会自己找上你。我想这是有原因的——和分数相比,素养是更高层次的东西。没有理由说一个掌握了高级技能的学生回过身去做相对而言低级的卷子时,他的分数会不好。【土鳖注:我们的阅读题重视基于文本的联想与思考,亦同此理。】

      如果我的分数能够让足够多的老师看到我在上文提到的那四位老师的教育模式,并且开始试着运用这种尊重学生个性、重视学生素养的教学方法,那么我敢说,这将是这个分数所带来的最大的好处。【土鳖注:以后心灵之翼的教师团队会高度重视此道。】


      E-关于具体题目

      在具体的试卷题目上,我反而是没有太多好说的了。因为一方面我认为方法是很个人的东西,我把我所有的做题习惯告诉另外一个人,他去照着做也不会变成第二个孙婧妍,也许他会发挥的比原本还不好;而另一方面是我认为任何东西只要有了套路就会僵化,如果今天我在这里说多了我认为怎样怎样答题好,那么反而会限制住一些更好思路的出现。所以我不打算多说。【土鳖注:此处作者仅表达高手的个人观点。对大部分学生来说,是根据统一的答题思路在反复训练下找到自己的具体风格和做法。】

      我只是想谈谈我们该透过试卷上的文字看到什么,我拿试卷中分值最大拿分也最难的阅读部分举例。

      首先要明确的是,文章这种东西,不管是何种题材、何种长短、何种文体,归根结底完全就是四个字:含道映物。在这里我把“道”理解成作者想要表达的本意,也就是他的写作目的;而“物”是他的文章本身,包括他的一切语言组织形式和他在文章中运用的物象。含道映物,也就是说作者是带着他的目的去写这篇文章的,文章里的一切都要为这个目的去服务,都是这个目的的映像。明确了这一点,等于直接抓住了阅读题的答题技巧——无论是手法或作用分析、划线句赏析还是含义理解,都属于对于“物”的发问,而我们要做的事则非常简单,就是找到作者的“道”。【土鳖注:换位思考,从宏观和微观上把握作者本意,是做好阅读题的关键。】

      随便编一个例子:鲁迅的短篇小说《药》中,开头那段环境描写简单却很经典,现在我们来看这个环境描写它的作用。

      遇到这种题我一般不会去想五三教的那些东西,如果我们一看到“分析环境描写作用”就去在记忆中找辅导书上列出的一二三四五,能拿到平均分,但一定会丢落要点;而平均分是没法令你和其他人拉开差距的。

      这时我们带着“含道映物”这几个字去看鲁迅的“道”。他写环境也好、华老栓等人物也罢,目的都是为了歌颂为革命牺牲的夏瑜,他是在支持革命、批判当时的反动派,同时用他的笔去揭露封建环境下人们的愚昧无知与贪婪残忍。当你明确了他的写作目的后,那段环境描写的作用就很清楚了——暗示时代大背景、揭露反动派嘴脸、突出群众的愚昧与麻木、为后文做铺垫、蕴含对革命的希望。【土鳖注:道术结合,天下无敌。】

      所有的阅读题都是这样的思路,而语文试卷上的绝大多数题目,它们的解答思路和这种阅读题并无两样。只要明白了出题人想考察的是什么,根据他的目的,很容易便可做出解答。

      答题,可以有经验,但不应该有固定的模板。如果你对于不同的试卷都用相同的模式去解答,战战兢兢地计算着自己能得到的分数,那么你就太被动了,“标准答案”几个字完全框住了你。我觉得我们作为学生应该跳过从答案分析题目的被动阶段,转而从题目本身出发来寻找答案。【土鳖注:学生要学会顺推答案,而非马后炮的倒推答案。】只要仔细去寻找,就一定可以从题目的蛛丝马迹中找到出题人想要的东西,给他那个东西,你就是高分。

      一切试卷都是对学生能力的考察,而不是对标准答案的要求。【土鳖注:是对理解能力和精确表达能力的考察。】所以,解答试卷时应该尽可能地体现能力,通过答案去和出题人、判卷人交流,让他们知道你明白他们的“道”,也就是说他们要考察的是什么。对于一份这样的卷子,你要相信,没有一位判卷老师会不给你好分数。


      F-结尾

      写到最后,我忽然想起了我的童年,想起了我是如何懵懂地对中文之美有了最初的感受。

      必须感谢的是我的父母,我的明智的、感性的、性格中很有些浪漫主义因素的父母。他们对我在语文上的启蒙教育不是看我在几岁时能认得几个字、标出几个拼音、读出几个词语,他们从来没有要求过我这些,我因此感激他们。

      我的父母,他们是最早让我明白中文的内核是什么的人。我的父母通过一个个童话、一篇篇传奇、一段段故事,通过他们戏剧性的朗读声和投入的富有张力的表情告诉我,在那些冷漠的方块字背后,在那些繁复的语法规则背后,在那些千变万化的读音背后,那些文字传达出的精神,那些讲述的声音蕴含的感情,才是中文真正的所在。正如《海的女儿》的内核是爱与牺牲,《夸父逐日》的内核是执着,《秘密花园》的内核是自然与成长,中文的内核,是它所包含的精神,是它所蕴藏的感动。

      儿时的学习过程,对我来说已经太过模糊,在幼儿园和小学学习的拼音规则、笔画顺序等等等等,我几乎全都不记得了。然而,我仍然有着绝不会褪色的记忆——我永远会记得我和母亲一起为《卖火柴的小女孩》重新写了一个幸福的结局,永远会记得父亲为我完成了小学所有抄写词语的作业、让我在他抄写时去读我想读的书,永远会记得我第一次为书中的悲惨泪流满面、第一次为书中的欢乐欣喜若狂……我绝不会忘了这些。

      语言对于任何人来说,都应该是工具而不是目的。我们学习语言是为了什么?为了在考试中拿好看的分数?为了考各种各样的语言能力认定证书?为了自豪地告诉别人这个字我认得?

      如果对于上面的问题一个人的答案是“是”,那么,他已经忘记了语言这种东西产生的初衷。

      语言,是为了表达,是为了表达精神,是为了为这个世界表达爱、表达美、表达动力、表达希望。读那些经典的文学作品,我们会发现无论国家、无论时代,那些作品所拥有的打动人的力量绝不是因为它的文字有多么华丽、布局有多么复杂、词语有多么精准,而是由于它其中蕴含着人类最为高贵的、永不过时的某种精神。

      有很多成功的作家,他们出道时接受文化教育的水平绝不比现在的中学生要高,让他们去做我们的考卷,他们不会有比大部分普通高考生更能看的分数。但为什么他们可以成为语言大师、文学巨匠?是因为他们能够抓住语言的内核,他们知道该如何运用语言去表达,也知道应当用语言表达些什么。

      只要能运用语言去传递你想要送给这个世界的东西,那么,你在这门语言上的学习就是成功的。

      诚然,我有个很不错的语文分数,然而这确实是有很大运气成分在里面的。我的语基很薄弱,高中时我是班里有名的白字先生。如果换一套题,我可能会连着错前三道选择,就像我在之前的考试中有过的那样。【土鳖注:作者谦虚了。即便连错三道,绝对是偶尔。语基这东西,有深度的孩子稍微拿着讲义背一下就过关了。】

      但是,我从未因为我在任何一次考试中的分数而怀疑自己在语文这门学科、在中文这门语言上的能力,我最自豪的绝不是我是2013年北京市的语文状元,而是我能够如我所愿地运用文字——【土鳖注:这是深谙语文真谛的人。】

      我常写错别字,我搞不清字音,我乱用成语,我写作没有受过系统训练简直毫无章法。然而,我说的话,大家认为有道理;我写的东西,能够感动读者;我通过文字传达出的思想,可以影响一批又一批人。【土鳖注:越过了术直接抵达了道,虽无术,一切合道。此非常人路经,诸君也莫灰心,条条大道通罗马,我们通过合理的学习步骤可以抵达同等层次。】

      这才是学习语文真正带给我的、令我感激的礼物。

      这才是我为什么热爱语文。

      【土鳖注】这是一篇揭示语文本质的文章。其所表达的好多观点固然只适合少数精英学生,但是其中的好多观点却是只关注方法的学生应该知道的。学方法是没有错误的,错误的是只研究方法而忽略语文的本质。本文作者极力排斥方法论是对这部分同学的有力鞭策和提醒,并没有完全否认方法的存在和作用。但是,再好的方法也仅仅是方法,运用方法所需要的积累、能力、思考都需要我们踏实努力。任何妄图只靠方法的孩子,都该立即醒悟。

      认真踏实读书积累,练习写作的孩子,恭喜你们。

      也恭喜我们,本文从思想的方面很好的证明了的我们的教学先进性和科学性。

      共同努力,再接再厉。



    附孙婧妍高考作文:
    阅读下面的 对话,按要求作文。
    科学家:假如请爱迪生来21世纪生活一个星期,最让他感到新奇的会是什么呢?
    文学家:我想,手机会不会让他感到不可思议呢。
    科学家:我同意。手机是信息时代的一个标志物,简直称得上是一部掌中电脑,丰富的功能一定会让这位大发明家感到新奇。
    文学家:手机的广泛应用,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交往方式、思想情感和观念意识,或许这也是爱迪生意想不到的吧。
    科学家与文学家各自对手机的看法,引发了你哪些思考、想象?请自选角度,自拟题目,自定文体(诗歌除外),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手机论
    孙婧妍
    手机者,信息时代之标志物也。其形也善,其用也泛。一机在手,分居可闻亲友声,闭门可知天下事,闲以自娱,忙以减负,实乃古今之便利物也。纵昔时科技大家,中如墨翟、西如爱迪生,闻之亦必瞠目大惊,拍手而称善也。
    手机之用虽广,然众亦未皆称其善也。清明时节,余家有宴,亲友归,众宾至,围坐大桌,酒洌而肴甘,实盛事也。然席间不闻寒暄笑语,但见少小者人手一机,低头垂目,唯按键之声不绝于耳;而长者亦不免持机离席,于走廊低声私语,盖有生意联络也。席毕,余未见宴之欢也。祖母黯然谓余:“人情之薄如此,手机之过矣!”

    由是观之,凡今所谓高科技者,有其一利必有其一弊。譬如枪支弹药,可持之保家卫国、伸张正义,亦可持之杀人越货、逞己私欲。而余以为,物之利弊,大抵在于驭物之人。驭者善,则用物于善处,故物善;驭者恶,则用物于恶处,故物恶。手机乃一通讯小器,善用则便利多多,恶用则乱心扰扰。呜呼,余尚庆手机之弊小矣,仅止于淡泊人情、疏远人心尔。倘若恶用电脑、枪械乃至舰艇、核弹者,轻则害人性命,重则毁其家国。科技之用,敢不慎乎?由是余有言:欲扬科技之利而抑其害,则驭科技之人,其责重矣! 或曰:抑科技之害而扬其利,何以也?

    其一,须以长远目光观之。世之科技进步,一日千里,其新品之数也多、之用也善,丰富且改善吾辈生活于一瞬,为之欣欣然者,不计其数。然其深层、长远之后果——如人之交游、思之嬗变乃至后续之影响——观之者鲜矣。譬如昔者塑料袋现世,众皆喜其廉而便也,故人人用、日日用,待万千白色聚乙烯物或飘于空中或埋于地底,方悔环境污染之甚,晚矣。故欲使科技得其善用,则驭科技之人须有远虑,从持续之影响而非一时之利益深思之、熟虑之,方不致为其所劫。
    其二,须以高尚德行用之。纵有长远之计,然一心逞己利而无视他人者,亦无以扬科技之善矣。北京,国之都也,其苦雾霾之害久矣。以京人之智,无有弗知雾霾多起于汽车尾气也,然耽悦于出行之便利,贪恋于己时之可贵,鲜有弃私车而乘公交甚或单车步行者也。此即以德之不高驭科技而致善少恶多者也。故曰,欲使科技之利大于弊,多益而少害,则驭科技之人须有高德,以大局观之而非以一己之私用之,方可得科技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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